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迎来了大发展阶段,建筑行业也不例外。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对于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结果,对于建筑施工是否可以依据国家标准来完成具有直接影响。目前,我国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这对于众多行业的发展不利。因此,本文首先阐述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基本内涵,然后分析了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中存在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对策
一、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基本内涵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主要指的是建筑工程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与保护过程中开展的程序,招标人通过邀请相应的项目投标人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竞争。招标人从竞标人中选取符合该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建企业,二者达成协议之后便可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招投标工作并不是一定要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招标,也可以按照工程建设的情况分阶段进行招标,招投标管理在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始终。
通常情况下,根据招投标的形式不同,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传统的招投标工作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整个过程的运作以及实施具有成本高、繁琐性强的特点,且对于人力的依赖度较高,从而极容易被行业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严重制约了工作效率。因此,现如今,建筑工程项目已然逐步向电子招投标转移,其主要是通过网络平台构建的招标手段,可以打破空间以及时间的局限性,通过电子报名、电子标书上传、电子开标、远程评定等不见面形式进行,能够有效地提升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水平。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近年来我国招投标活动的深化改革以及招投标相关制度、规章、法规不断完善,一个“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正在逐步形成和健康发展,对深化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特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及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在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1.假公开招标
当前,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的焦点在政府投资工程上,特别是这些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沃土。目前工程招投标中“违规操作”已经漫延到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且单个环节行为较难认定为违法违规。建筑市场经过多次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形成了程序上的合法而实质上渗透着腐败。这种状况不予以整治危害性更大,将使建筑市场处于非良性竞争状态,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且毒害党风和社会风气,也使评标专家委员会未能实现既定功能。
2.“权力标”及“关系标”
目前的《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招标采购中的回避制度,没有禁止采购人和关联人员必须回避。许多采购人通过设立项目公司或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将重大的采购项目交给自己的公司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等活动,这就直接导致了工程建筑招投标活动中的不正常竞争因素,因而影响工程质量。一些部门滥用权力,将项目内定,找一些施工单位作陪衬,让某些施工单位中标。还有一些施工单位承接的工程自己不干,转包给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这样存在着层层转包、层层压价的问题。评标方法不够科学。有些单位着重于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多,定量评分少,人情分较重。这使得投标的单位到处托关系,找熟人、找评标会上有发言权的领导和评委。
3.业主过分注重标价,施工企业盲目报价
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很少有能真实反映自己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在投标报价时,依然以国家、地方或政府定额为基础进行浮动,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有些业主过分注重标价,靠压低价格来强化自己的竞标优势,因此没有根据流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勘察和成本核算,盲目制定报价参加竞争。于是由于报价过低,他们不得不靠压缩工程质量来降低施工成本,或骗取工人工资等方式,造成豆腐渣工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后果。
4.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不够开放,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严重
在一些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政府官方背景的工程项目,在进行公开招标过程中,为了照顾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以各种理由将外地建筑施工企业拒之门外。不少招标人为了照顾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在评标的过程中,对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采取差别对待,使得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处于不同的竞争水平线上,造成对外来施工企业的“歧视”。外来企业进入某一地区建筑市场时,普遍感觉管理环境不够宽松,政策倾向性严重,各种摊派收费多,使得外来施工企业的经营显得尤为困难,处处“捉襟见肘”。
三、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对策
1.完善招投标法律
我国的招投标起步较晚,虽几经修订,但由于招标项目存在一定差异性,使得法律对其的约束始终不甚完善。且现存的地方法规和政策也存在一定差距,对违法违规现象不够明确,导致工程招标过程中仍旧存在些许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着力对招投标法进行修改与完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其进行具体化完善化的修改,确保其可实施操作性提升。同时,要从公布发布、资格审查、监督监管、合同签订、施工监察等各个方面加强法律规范的力度。
2.改善招投标监管体系
现如今,招投标违规行为非常隐蔽,因此,相关部门亟须加强监管力度,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应对招投标的环境进行进一步的政策落实:坚决破除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消除在债投标过程中设计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查处行政垄断案件,杜绝限制竞争的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强招投标工作事中以及事后的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所设置的不合理限制以及市场壁垒,推进招标工程项目规定细则的落实,使招投标工作得以稳定发展。
3.电子投标全国统一化
电子招投标已在我国进行广泛使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诸如平台资源不兼容共享的问题。针对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应当规范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电子投标全国统一化。具体应严格控制电子招投标平台,加强平台的互通性,做到行业内资源共享,打造依托于互联网和大数据进行不断进步的平台。在数据信息进行共享的基础上,将招标信息向社会公开化透明化,杜绝违法操作,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坚决禁止暗箱操作的行为。同时,也应确保对数据进行较为完善的整理,确保网络技术环境的安全性,在做到内部共享的同时也要确保杜绝外部的干扰。重视电子招标的监督,对新技术研发、全程管控与监管审查交互方面也应加强培训。
4.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评标专家是招投标工作的重点之一,直接影响到招投标工作的成败。因此评标专家应秉持公平且客观的理念,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投标资料文件作出正确的评价,以选择最优的投标方。首先,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征筛选参加项目评标工作的专家,确保评标专家能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职称。其次,为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与稳定性,在专家选取方面应杜绝专家与招投标的任何一方有关联。为保证评标专家的专业素质,无论是通过何种选取手段,都应有相关单位为其出具专家个人鉴定,保证专家的专业素质,确保招投标工作的稳定性。相关的招投标监管机构也应定期为专家开展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招标评价中的最新规定,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加大招投标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制定考核制度以及专家的终身责任制,从程序上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定期对评标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进行检验,从而根据现实情况对专家进行考核打分,以确保专家能够认真专业地进行评标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以及后期施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结语
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对于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招标工作的开展应该遵循规范合理、公开透明、和平公正的原则。对于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定要严格处理。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法规及管理机制,为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吴方欢.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J].河南建材,2018(3).
[2]丛晓霞.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