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铜仁 554300
摘要:农村危房是指房屋结构损坏严重、或者承重构件属于危险构件,随时有结构失稳的可能性,会对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和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农村危房改造当成改善民生、推动城乡一体化、维护社会安定、建设美丽新农村、促进区域间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来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的重点内容,关系着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大局,是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农村危房改造;影响因素分析;对策研究
1危房改造影响因素分析
1.1档案管理不规范
结合入户调研结果,对照“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和“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系统”的录入情况,发现很多危房改造对象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问题虽然很小很具体,但是出现频次比较高、比较突出,具有普遍的共性特点。①录入系统的户主名字与纸质档案填报的名字同音不同字,或者录入系统的户主名字与纸质档案填报的名字不一致,如夫妻之间、家长与子女之间,登记的姓名前后不统一,导致系统与档案户主的名字不对应;②纸质档案中填报的户主年龄与身份证上显示的不一致;③纸质档案中填报的户口人数与实际调研情况不一致;④漏报问题,由于对政策认识不到位,认为已经脱贫农户不再需要录入系统,但该农户实际已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且仍在建档立卡系统中,就应该纳入统计范围;⑤录入内容理解错误,有相当多的操作人员误认为系统上传的鉴定结果为改造后的级别,对于系统中明确要求上传“原住房鉴定(评定)安全”一栏的要求没有认识到位,造成录入鉴定结果错误;⑥上传资料不认真,经常漏传和错传鉴定材料、佐证材料、验收材料、房屋正面照等信息。如有很多操作人员把“原住房鉴定(评定)安全”一栏和“验收材料”一栏都上传成“危房改造对象鉴定表”,导致鉴定和验收材料为同一张表,造成录入信息不全和错误;⑦房屋抗震构造措施鉴定材料缺失,在《危房改造对象鉴定表》中“房屋抗震构造措施”一栏中往往都勾选了基本完备、或部分完备的选项,但是在档案资料中未有相关抗震检测材料,与实际鉴定工作不符。
1.2鉴定级别不准
①鉴定依据不规范:由于早期对农村房屋进行鉴定政策理解模糊,出现了多种鉴定方式,如在同一地方、同一时期,委托不同单位对农村危房进行鉴定的标准依据却不同,如单位一鉴定依据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单位二鉴定依据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单位三鉴定依据为《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等,导致鉴定标准依据的不统不规范,也对鉴定结果产生了影响;②鉴定过程不规范:在《危房改造对象鉴定表》中,“房屋个组成部分”往往在没有对各个评价对象进行鉴定的情况下,直接就给出了房屋整体鉴定结果为 A 或B 级,缺少鉴定过程程序;③鉴定不准确:在《危房改造对象鉴定表》中,对于鉴定为 A 级有相关要求:房屋各组成部分各项均应为 a 级,土木、砖土混杂结构,及泥浆砌筑的砖木、石木结构不应评为 A 级。土木、砖土混杂结构,及采用砌筑的砖木、石木结构最多可评为 B 级。但是,在实际的鉴定档案中,很多为土木、砖土、砖木、石木等结构评为 A 级,与入户调查的结果不一致;④鉴定结果不规范:部分鉴定表中,各个评价项目都为a或b情况、未出现c情况,整体评价结果却为C级,或各个评价项目未出现 D 情况、也未出现全部是 c 的情况,房屋整体评价结果却为 D 级,鉴定结果与鉴定内容不符;⑤缺少动态鉴定机制:有些建档立卡户房屋鉴定年代较早,后期经过长时间使用、恶劣天气作用等影响,原有房屋又出现漏雨、屋面塌陷、承重墙体开裂等险情,却没有实时进行鉴定,导致房屋调研现状与鉴定结果不符的问题,也影响房屋险情排除的及时性。
1.3建设质量不高
现阶段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施工人员在施工技巧和专业方面缺乏先进经验。
再加上农村危房改造所涉及的地质条件、进度要求、设计方案、材料、设备、资金、监管、以及邻间矛盾等因素非常复杂,施工质量往往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所以这种情况下开展的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2危房改造对策研究
2.1 完善科学规划
危房改造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了提高资金效益、节约土地空间、优化农村规划,尽早让农户住上安全房屋,需要做出总体科学规划。农村危房改造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改造和新建相结合,对宅、厕、水、路、电等进行统一规划,既要保持当地传统建筑风格,保护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又要方便生活和出行,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规划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符合节约资源、节能、环保等要求;在安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适当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应用和推广[7,10]。农村危房改造的目的是不仅要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更要保障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房改造的目标是农村贫困人口不住危房,而不是凡危必改,因此,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要结合农户的家庭结构、人口数量、年龄、生活能自理能力、经济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以人为本,遵循防灾与实用、分散与集中的原则,采取改造安全、保障安全等多种保障方式让贫困农户住上安全房屋。
2.2 优化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组织工作,需要政府发挥主导协调作用,有效整合社会各种资源。①要根据本地特点,将美丽乡村建设、棚户区改造、异地搬迁、保障房建设等惠农政策、扶贫政策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进行有机整合、统筹安排,为重点解决农村危改难点提供政策依据;②要精细化、规范化农村危房等级鉴定和其他工作费用标准,重点满足危房等级鉴定、竣工验收、宣传等工作经费缺口,加强资金的监管和扶持力度,精准服务农村困难群众安居保障工程的有序实施;③各地还应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因地制宜的制定科学的危房鉴定和验收费用标准,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适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合理的费用标准体系;④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 号),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防止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重复申领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健全资金监管机制。
2.3规范档案管理
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县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制作并保存改造户档案,档案包括农户基本情况档案表、房屋鉴定报告、农户申请、户口本与身份证复印件、公示资料、危改设计图纸、规划和建设许可材料、一卡通复印件、竣工验收表等,并明确专职人员管理危房改造对象所有档案。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和“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系统”的录入、核验、动态修正等信息化管理,要将纸质档案及时、完整、正确的全部录入到相应的系统,为危房改造现代信息化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性的保障。
3结语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德政工程,又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在取得精准扶贫巨大成功的同时,也出现了具体的、复杂的难题,这是在长期的危房改造过程中必定要经历的过程。只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新时代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能力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危房改造中的领导和组织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创新工作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最终将会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任务目标。
参考文献:
[1]何兰.基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建议[J].新农业,2020(05):71-72.
[2]王敬.分析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管理措施[J].建材与装饰,2019(28):189-190.
[3]杨光明.农村危房改造的影响因素分析与对策建议探讨[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8(2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