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静
青岛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 青岛 266700
摘要:危险废物处置顾名思义指的就是对人们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具有危险性的废弃物进行处理。对于给环境和人类有威胁的生产废物,比如低热值的废液或者废物进行物化处理,或者对一些可燃烧的废物进行焚烧处理,还有最为常见的垃圾填埋处理。在所有废物处理过程中,由于废水的来源很广泛,并且用于不同生产活动的废水,其水质有很大的差别,处理起来相对来说比较困难,所需要的处理工艺也比较复杂,所以在进行废水处理的工艺选择上,要注意选择的工艺能够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覆盖性,可以用选择的处理工艺处理绝大多数的废水,并且要具备一定的稳定性。
关键词:水处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及对策
引言
水污染站在线监测装置是一种专门为自动化在线分析而设计的仪器,通过实时采样、现场分析、无人值守的水样采集、快速分析、实时传输等实现。一些结构复杂的水情监测装置已经具备自我诊断、自动校准、自动清洗、干扰探测器等功能,可确保分析结果可靠且持久地正常运行。认识到各国重视保护水环境和水安全,并加速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网络,以便实时监测生态系统,将污水处理作为一个独特的工业优先事项,及时安装排放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机构的监测设施联网,并确保监测设备的适当运作。广泛使用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带来了高度的持续时间和连续性,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环境风险和污染问题。
1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废水处理工艺
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废水的主要类型是重金属废水、废物产品排放废水、化学废水、地面焚烧废水产生的废水、废物仓库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因水质不同而产生的废水和废水,以及各种用途的污染物组成部分。但是,对于水中的污染物类别,主要有重金属离子、COD和BOD5。因此,各种废水中的污染源虽然差别很大,但不包括那么多的污染物类别。基于这一特点,污水处理厂可同时进行物化和生物加工,以使重金属物质的材料去除成为可能,使CODcr和BOD5等物质以后能够化学去除,并深化处置,以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在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的废水处理中,预处理主要是为了去除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从而实现水稳定化的目标。
2水处理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现状及存在问题
2.1缺乏对废液的危险特性认识
部分水处理企业、第三方运营单位,未充分认识到在线监测设备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认为废液中大部分为处理后污水,废液中各试剂占比浓度极低,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甚至私自将废液倾倒至下水管道、排放至废水或渗坑中,致使周边土壤环境或水体环境受到污染。
2.2环评编制与实际产废情况存在不相符性
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编制及审批时,参照设计资料或者同类型企业产废情况进行核算,但不少环评报告由于编制时间较长,部分企业的生产工艺路线、原辅材料使用以及某些工艺参数的改变,均可能产生危废种类与企业实际运行不相符的情况,导致产废种类不全面、产废环节不明确以及危废产生量不精准,危废实际产生量与环评预估量相差较大,为生态环境部门的后续管理带来阻碍。
2.3产生废液去向不明确
目前,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采用第三方运营模式,很多企业签订协议时忽视在线监测设备产生废液问题,未认识到废液为危险废物,需进行无害化处置,因而未明确在线监测设备产生废液的归属。
加之市场竞争激烈,中标单位利润空间较小,无法承担废液处置费用。这种情况下,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仅能在现场存放或非法倾倒处置。
3对策探讨
3.1强调在线监测废液属性
在2019年12月24日发布的水污染监测系统(CODcr、NH3-N等)中。)在操作规范(HJ 355-2019)中,应当指出,通过对水污染站进行在线监测而产生的废物应回收到一个特殊容器中,并按照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有关规定,将其处置到负责处理危险废物的机构;(a)《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法》的规定,该法规定委员会应堆积危险废物,并且不得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例如散布、清除、传播危险废物或造成主管部门造成的其他污染情况严重,须经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可能导致活动中断或关闭。水处理厂应充分认识到对污水处理进行在线监测的重要性,主动加强管理,避免“卫生”转变为“生产能力”。
3.2电解还原法
基于对废水物化的处理是为了对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进行剥离,所谓电解还原法的物化处理方法是通过在电极上发生的样化,从而达到去除废水中重金属离子的目的。该方法主要是为了去除废水中的重金属阳离子。其工作方法如下,在废水中插入铁板电极,在电极中通入直流电,这样可以使得阳极的铁板释放出亚铁离子,阴极吸收氢离子,这样可以让废水的pH有所变化,废水的碱性会越来越高,从而促使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和水中的氢氧根离子结合,产生的氢氧化物会越来越多,从而凝聚沉淀。在不断电解过程中,当废水的pH值越来越高时,此时重金属离子会保持独立,从而与阳极的铁板溶解出的铁离子和亚离子进行反应,结合成为氢氧化铁和氢氧化亚铁,这些氢氧化物会凝聚和吸附废水中的胶体物质,沉淀之后,起到对水质净化的作用。
3.3推动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处置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但也存在部分地区产生危险废物类别和产生量与处置能力不匹配、处置费用过高等问题。而水处理企业数量多,范围广,产生废液存在点多、量少、处置难的特点。为切实打好危险废物防治攻坚战,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造成的环境污染,通过政府引导,鼓励经营单位通过自行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危险废物收集点,解决企业小量危废转移不及时、处置去向难、费用高等问题;积极引入经营单位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引进良性竞争机制,避免出现区域行业垄断,通过政府限价和市场化竞争,挤干水分,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市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助于企业更加主动履行自身主体责任,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降低环境风险提供重要保障。
结束语
水处理厂产生的废物是危险废物,但尚未得到充分尊重和标准化。危险废物污染由污染、困难和昂贵的治理构成,各级环境部门应加强对积极引导企业监管危险废物的环境保护条件的处理,要求改变已查明的问题,避免事后监管的出现,并使污染成为违反环境保护原则的固定原因。文明建设的功能是当代有利可图的性质。我们必须巩固社会经济文明,促进人类和自然和谐的新形式的出现,推动我们这一代人保护环境的努力。
参考文献
[1]周明,邓友华.探讨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理处置[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9(11):5-6.
[2]张林.浅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废水的零排放[J].中国环保产业,2019(08):50-53.
[3]赵侣璇,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8-11-05.
[4]姜鲁,王静,刘宝峰.污水厂接收含氰废水的可行性评估[J].中国给水排水,2018,34(18):32-35.
[5]高文彬.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废水处理方法分析[J].能源与环境,2018(04):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