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舞美”观念与舞台灯光技艺的拓展创新策略

发表时间:2021/5/25   来源:《文化研究》2021年6月下   作者:李校泉
[导读] 灯光设计是舞美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整个舞台表演效果的呈现,在“大舞美”观念下,舞台灯光设计也应注重创新,加强技术与艺术之间的融合,促进舞台灯光设计的变革。文章对“大舞美”观念进行简单介绍,在此视角下分析艺术和技术的关系,并提出几条舞台灯光技艺拓展创新策略,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广州市文化馆 李校泉   510310

摘要:灯光设计是舞美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整个舞台表演效果的呈现,在“大舞美”观念下,舞台灯光设计也应注重创新,加强技术与艺术之间的融合,促进舞台灯光设计的变革。文章对“大舞美”观念进行简单介绍,在此视角下分析艺术和技术的关系,并提出几条舞台灯光技艺拓展创新策略,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大舞美;舞台灯光;技艺;拓展创新
        1、“大舞美”观念介绍
        “大舞美”是从观众直观感受视角,将戏剧的所有要素都视作舞台美术的构成,在进行舞美设计时,结合整个戏剧演出格局来布设舞台场景。舞美设计从以往的服装、道具、场景等设计重点,转移到戏剧全过程设计,任何一个道具、场景,都需要从全剧功能方面考虑进行设计,所具备的功能,不仅要达到美化舞台的效果,突出其基本功能,而且还要对戏剧的直观外形进行设计,加强戏剧和因素之间的联系,将整个戏剧更好的呈现出来。“大舞美”观念的提出,对舞台灯光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积极探索创新发展之路。
        2、“大舞美”观念下艺术和技术的关系
        当前各类电子信息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到各行各业,对于各类艺术来讲,与技术融合发展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而舞台美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与电子技术、信息化技术等有着较强的联系[1]。当前戏剧发展缓慢,但先进科技在舞台美术的中的应用,能够使戏剧焕发出活力,有助于其多样化创新发展,这对于戏剧来讲无疑是良好的发展契机。但是,我国戏演艺设备行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创新意识欠缺,通常都是根据市场要求,对所需设备进行加工和生产,主动探索、创新的积极性有所欠缺。而戏剧舞台的发展趋势,在较大程度上能够反映出演艺设备行业发展情况,无论是音响设备还是灯光布景,都呈现出个性化及多元化发展态势,对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起到了推动作用[2]。对此,应加快技术和艺术之间的融合,企业技术人员需加强与艺术表演者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对艺术作品表现形式、基本规律进行了解,在进行技术创新时,结合艺术作品特点及表演需求,生产出契合度更高的设备器材,更好的服务于舞台表演。在“大舞美”观念下,艺术和技术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强,这就需要充分挖掘技术中的审美要素,将其与艺术表演有机结合,这是未来艺术和技术的必然发展趋势。
        3、“大舞美”观念下舞台灯光技艺的拓展创新策略
        灯光作为舞台布景中的重要构成,在“大舞美”观念下,应理清艺术和技术之间的关系,加快舞台灯光技艺的拓展创新。
        3.1促进灯光技艺的融合
        近些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在较大程度了也促进了影视、戏剧等艺术行业的A站,电影商业化已成必然趋势,而电视传媒的娱乐性特点也越来越明显,在这种商业环境下,传统舞台戏剧表演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戏剧艺术中包含有多种价值观念,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文化产品的多元化特点已成为事实。


叙述性和戏剧性不仅在戏剧表演中有所体现,在电视综艺及影视剧中也越来越常见。以2016年G20杭州峰会、2019年背景世界园艺博览会等为例,虽然采取了电视直播方式来呈现,但是整个活动过程采用了戏剧化方式来增强内部感染力,所运用的舞台灯光,不仅蕴含了艺术构思,而且还体现了现代高科技,无论是从内在对比衬托还是外界环境营造,都是舞台艺术和灯光技术的相互融合[3]。需要注意的是,在实现灯光技术和艺术融合时,应充分考虑艺术样本的差异性,寻找其共同点并提炼艺术内涵,然后再通过艺术手段进行加工,与灯光技术相结合,呈现出更加精彩的舞台效果。
        3.2平衡科技与艺术关系
        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带来较强的视觉冲击感,如投影技术、LED大屏幕、烟雾特效等,但是这些技术的成本通常较高,这就需要科学平衡科技和艺术之间的关系,在舞台灯光艺术表演中合理引入先进科技。灯光设计本身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舞台表演的,所以,在应用科学技术时不用可以追求华丽的视觉效果,只需要根据舞台表演需求选择最为合适的即可。以音乐剧《烽火·冼星海》为例,在舞台上引入了视频投影技术,投影光线与舞台表演相辅相成,在光与音的交融下,整个表演更具张力和感染力。再比如舞剧《家》,在整体装饰和舞台布景方面,都秉承简约的原则,为了使舞台表演更具层次感,营造良好的氛围,在灯光设计方面进行充分考虑,所用灯具富有变化且采用多重设置方式,来为舞台表演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由此可见,在“大舞台”观念下,要对科技的运用给予肯定,但是也要结合舞台表演实际需求,对灯光进行科学布设,避免出现铺张浪费现象。舞台灯光设计师要积极拓宽自身的知识面,主动学习先进技术,将其与舞台艺术相结合。
        3.3注重不同艺术形态的空间差异
        艺术形态的具体呈现可以说是一种模式,作为艺术形态的一种,舞台灯光设计是需要根据空间场地情况确定最佳模式,进而保证其合理性及有效性,通常在设计舞台灯光之前,设计者会对舞台场地进行全方位的查看,再结合舞台表演需求,来确定最佳的设计方案。一般来讲,舞台灯光设计模式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根据戏剧作品特征确定灯光艺术形式;根据剧场空间特点确定灯光艺术形式;根据人物性格表现需求确定灯光艺术形式等。在当前“大舞台”观念下,舞台灯光设计不再局限于戏剧表演和剧场空间场地,可以采用电视综艺节目形式充分利用户外空间,运用不同艺术表现手法,结合灯光布呈现出空间多变的实景演出效果。具体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观众需求,结合剧场特点及戏剧表演特点,设计出具有针对性、创新性的舞台灯光。
        结束语:
        在舞美设计中灯光的运用是必不可少的,起到烘托氛围、渲染气氛的效果,并且还能够给观众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感和享受感,这就需要充分认识到灯光设计的重要作用。而在“大舞美”观念下,舞台灯光设计也要与时俱进,探索全新的设计形式,促进艺术和技术的融合,才能呈现出更加理想的舞台表演效果,推动戏剧表演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曹林.当代"大舞美"观念与"整体设计"未来趋势[J].戏剧:中央戏剧学院学报,2019,(001):86-98.
[2]李昌慧.谈舞台美术设计观念的渐进性[J].戏剧之家,2017,(004):51.
[3]洪果.关于舞台灯光艺术创新的探究[J].大众文艺,2017,(019):15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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