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如何进行逻辑思维基础训练

发表时间:2021/5/26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1年5期   作者: 孙 北
[导读] 本文把重点放在逻辑思维训练内容的提炼上,着力寻找简明有效的教学方式,以期对高中生的逻辑思维素养打好基础。
        孙 北
        四川省德阳中学 618000
        摘要;本文把重点放在逻辑思维训练内容的提炼上,着力寻找简明有效的教学方式,以期对高中生的逻辑思维素养打好基础。同时也对逻辑思维训练的具体分类做一些梳理界定,以免教学范围过宽或过窄。
        关键词;形式逻辑  辩证逻辑  事理逻辑  如何讲理
        前言;本文把逻辑思维训练作为高中语文教学的阶段性重要任务来看待,并且逻辑思维教学也是很多语文教师的教学难点。可以说这个问题触及语文教学改革的深水区,长期以来语文课堂所呈现的教条式理解和人云亦云的浮泛表达,将因逻辑思维训练的加强而变得更有思想、更有条理、更有趣味。笔者认为逻辑思维训练具有不可取代的基础教育价值,只有强调并做好这一点,高中语文才能真正站立起来。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说:“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笔者认为这个表述比较笼统,有必要将逻辑性和文学性独立出来,表述为:工具性、逻辑性与人文性、文学性的统一。因为这四个属性缺一不可,工具性是关于语言基础,逻辑性是关于思维规则,人文性是关于丰富深广的内容,文学性是关于文学艺术技巧,它们共同构成了语文的“全垒打”内涵。
        语文学科的四个属性,在不同的学段各有偏重。比如工具性在小学就基本解决了,无非是字词句;文学性是初中的重点,语感培养很重要,想象力很重要;到了高中,逻辑性成为当然的重点,并且人文性也越来越重要了;真正到了大学一二年级,才是人文教育的高峰期。世界名校基本都在大学低年级开展“通识教育”,学生要阅读大量的人文经典名著,而不是一开始就进行专业教育,这体现了人文素养对于“立人”的关键作用。有了这样一个划分,语文能力和素养的增进便井然有序,各阶段该读什么书也基本清楚了。高中生应该“啃读”一些入门级的理论书籍,目的就是配合语言逻辑训练,提升抽象思维能力。
        一、基础性逻辑思维训练
        1、形式逻辑基础
        形式逻辑是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本规范,也是进行逻辑思维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其发展分为传统与现代两个阶段:传统形式逻辑用语言做工具,主要讲演绎和归纳推理,又叫普通逻辑;现代形式逻辑引入了符号,成为更加精确化、数学化的数理逻辑,也叫符号逻辑。
        形式逻辑有三条基本规律,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这三条规律在传统逻辑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们从不同的方面保证思想的一致性和明确性。任何偷换概念的、自相矛盾的、模棱两可的说法,既不能反映客观事实,也无法表达任何思想,因而是无效的,应该予以排除的。
        2、辩证逻辑基础
        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具有不同的逻辑功能,各有其适用范围。形式逻辑主要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只反映客观对象间最普通、最简单的关系。辩证逻辑考察客观事物的联系、运动、发展和转化规律,不单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而是把形式与内容结合起来。因此可以说辩证逻辑是逻辑思维的高级形式。
        辩证逻辑的基本特征是把对象看作一个整体,从其内在矛盾的运动变化及各方面的相互联系中考察对象,以便从本质上系统地、完整地认识对象。它有别于从静态角度认识对象的传统形式逻辑,但在运用中应当遵守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则。辩证逻辑从哲学辩证法脱胎而来,其自身的规则还有待发现和厘定。不能以辩证为借口否定客观真理,混淆是非、模棱两可,使其成为一种诡辩术。
        3、违反逻辑规则的常见表现
        偷换概念:在观点的争论中,论者会故意混淆概念或转移论题,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解释,最后变成自说自话。
模棱两可:认为两个矛盾的观点都对或都不对,或者说中间立场肯定是对的。传统的中庸之道和辩证法的一分为二很容易造成这种情况。
因果无据: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认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的原因,这是强加因果。
        以偏概全:根据很有限的例证得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学生作文常有举两个例子就得出一个结论的写法,这就是常说的论据不足。
类比不当:类比可以说是产生谬误最多的一种推理。许多类比把不同类的或不同性质的事物硬扯到一起来,根本就是类比不当。
诉诸比喻:比喻不可作为严谨的论证方法。

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本身就是在不同类的事物之间寻找相似点,从而建立一种生动形象的联系。
        二、拓展性逻辑思维训练
        1、如何辨析事理逻辑
        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都带有较强的学理性质,用于探求真理真相则可,用于日常交流则不太实用。所谓事理逻辑,是指生活中广泛存在的经验逻辑,是人们用来断是非、明对错的道理,而这些道理纷繁复杂,来源不一,不同地域、民族、时代,因观念习俗而不同。但总的来说,人类的道德与法律有相似性,行为习惯大同小异,语言表达也要遵守逻辑思维的一般原则。在此基础上,应当可以总结出普遍适用的观念准则和行为规范,以便在认识上达成一致。
        在实际生活中,事理逻辑由于诸多因素影响而出现分歧,扯歪理、不讲理的大有人在。有的出于观念保守,有的出于个人利益,有的出于情绪不佳,还有的纯粹出于好胜心,在讲道理的时候莫衷一是,众说纷纭。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实践中有一些应对办法,比如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国家,小道理服从大道理等等。一般情况下,古代的道理要服从现代的道理,外国的道理要服从本国的道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是可以的,但不能照搬教条,要看实际效果如何。
        2、讲理的修养与态度
        一个人讲话犯逻辑错误,不一定是他逻辑水平低,而是与他讲话的心理背景有关,与他的性格特点和情绪状态有关,也可能与他的利益立场、或情感立场有关。这种情况下是讲不通道理的,当一个人心中有了某种“执念”,他会不顾一切地证明自己正确,不容别人质疑讨论,这种执念太重的人往往脾气不好,别人一反驳就上火,不能冷静讨论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个人的修养问题。
        人的天性有非理性倾向,是不怎么讲道理的。如果一个人成长过程中,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没有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那么这个人长大后可能不具备讲道理的修养。因此对于高中生的培养,应强调开放的心胸、求真的目的、心平气和的态度和换位思考的方法。
        3、不讲道理的种种表现
        诉诸权威:因为权威人物或机构也会犯错误,所以不能无条件假设其合理性。名人言论适合辅助论证,作为加强论证的材料。
        诉诸道德:将某事件与某项道德关联,抢占道德高地进行批判。讲道德是求善,讲道理是求真,二者各有其价值,不能将道德放在凌驾一切的高度。
诉诸情绪:以煽情代替逻辑,用情绪主导思维。心情不好不应做判断和决定,同样道理,一个人的情感倾向也会影响判断的公正性。
        诉诸感觉:凭表象和感觉想当然地作出判断和推理,虽符合人的直觉,但经不起逻辑推敲。
        人身攻击:针对对方的人格、动机、身份、地位、经历或缺陷等,进行打击或贬低,以此作为理由去驳斥对方的论证。
        稻草人谬误:设立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靶子进行批判。通常体现为曲解对方观点,将其极端化标签化,归类于某个公众痛恨的理念。
        逻辑思维训练是一个很大的范畴,即便只着眼于基础,也很难说清哪些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是最重要的。以上两大部分的论述,共列举12种反逻辑思维的常见类型,作为高中生逻辑思维训练的重点内容,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简便实用的方法。之所以把12种类型分为“违反逻辑规则”和“不讲道理”两类,是因为前者是知识技能的欠缺,后者是态度修养问题。二者性质不一样,单讲逻辑知识是解决不了所有问题的。
        参考文献:
        [1] 殷海光.《逻辑新引·怎样判别是非》[J]. 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343-355.
        [2] 李衍华.《咬文嚼字的逻辑》[J].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140-159.
        [3] 张晓芒.《逻辑思维与诡辩》[J].  台海出版社,2019:150-156.
        [4](英)安东尼·韦斯顿,卿松竹译.《论证是一门学问》[J]. 新华出版社,2011:61-71.
        [5](美)爱德华·戴默,刀尔登.黄琳译.《好好讲道理》[J].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35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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