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核电厂定期试验组织与管理

发表时间:2021/5/26   来源:《中国电业》2021年2月5期   作者:杨毅
[导读] 营运单位对核电厂的安全运行负有全面的责任
        杨毅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福建 宁德    352100

        摘要:营运单位对核电厂的安全运行负有全面的责任,因此它必须确保有足够的监督活动,以便验证核电厂是在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下运行,并及时查明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各种性能下降以及可能导致不安全工况的任何不良趋势。核电厂的监督活动主要以定期试验进行管理。本文介绍了某核电厂定期试验组织与管理方式。
        关键词:核电厂  监督要求  定期试验
1.引言
        为验证核电厂是在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下运行,并及时查明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各种性能下降以及可能导致不安全工况的任何不良趋势,核电营运单位必须定期进行足够的监督性活动。核电厂的监督活动主要以定期试验进行管理。定期试验分为《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下文简称监督要求)中的定期试验(下文简称GOR9试验)和非监督要求中的定期试验(下文简称非GOR9试验),本文探讨的试验如无特殊说明均指GOR9试验。
2.编写《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
        《运行技术规范》规定了电厂要满足的安全限值、保护阈值的整定值,以及安全相关设备不可用时或安全有关参数异常时要遵循的运行规程,严格遵守《运行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技术准则是保证电厂在其整个寿期内安全的最低技术规则。为了提供使用上述《运行技术规范》的必要方法,必须制定最低限度的监督要求,对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有关参数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所有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是可用的,它们的性能是正确的,同时还要确保所有与三道屏障相关的安全限值得到满足。
3.落实监督要求的内容
3.1创建SAP执行大纲
        由STA(核安全技术顾问)根据监督要求编写《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大纲》(下文简称监督大纲),各执行部门参与其审查与反馈,并编写对应的定期试验执行规程。执行大纲管理部门根据监督大纲在SAP系统中生成执行大纲:运行/化学试验项目分别由运行/化学部在SAP中生成执行大纲,机械部/电气部/仪控部/生产服务部(除土建大纲外)的试验项目由设备管理部在SAP中生成执行大纲,土建/性能试验项目分别由生产服务部/技术部在SAP中生成执行大纲。其余未在SAP中生成执行大纲的项目,由执行专业自行执行、跟踪。
        计划部在SAP中根据项目执行大纲生成维护计划,定期产生工单分发到各执行部门。相关部门按试验要求进行准备,试验结束后录入试验报告。
监督大纲或其他上游文件升版引起定期试验项目变化时,由执行大纲管理部门对SAP执行大纲使用NG通知单流程进行升版,计划部对执行计划进行修改。
3.2定期试验的安排与执行
        计划部定期试验管理人完全按照SAP执行大纲的内容,在SAP中统一生成各项定期试验的维护计划,并定期发出试验工单。确保定期试验按照SAP执行大纲要求严格执行。
        工作负责人根据计划安排的日期,按准备好的工作包或试验规程的要求执行试验。GOR9试验执行后,执行部门主管必须立即对执行结果进行验收,并交当班值长独立核实试验结果。试验验收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立即按照要求录入试验报告并由执行部门定期试验负责人反馈结果至计划部。


        任何违反监督要求的事件都属于核电厂运行事件,必须编写电厂运行事件报告;在规定的周期频次内无法进行GOR9试验,或GOR9试验结果没有满足验收准则,必须宣布该系统或设备不可用,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厂内处理流程。
4.机组日常期间GOR9试验的跟踪管控方式
4.1每日跟踪方式
        由计划部日常计划工程师/执行部门定期试验负责人独立跟踪定期试验执行情况,当试验执行存在异常时,执行部门定期试验负责人须第一时间向计划部定期试验管理人/当班值长/STA反馈情况。日计划工程师在当天日计划会上对GOR9试验执行日期进行调整,并联签《GOR9项目调整记录表》(未超出±12.5%周期的情况下)。
        值班STA每天对需执行GOR9试验进行独立监督,跟踪审查其执行情况。
4.2每周/每月跟踪方式
        机组正常运行期间,每周第一个工作日由执行部门试验负责人将上周的试验执行情况传送给计划部定期试验管理人和STA,以便计划部定期试验管理人全面清理和跟踪试验进展情况,以防止出现漏做试验而超期的情况。
        执行情况须包含两部分内容:上周到期的定期试验执行情况,当前到期未执行、不合格以及未走完等效流程的定期试验项目。各部门定期试验负责人每月底与计划部定期试验管理人核对当月定期试验执行情况,STA对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监督。
4.3使用超过±12.5%周期裕度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不违反监督要求,电厂内部规定在机组正常运行期间,对于超过±12.5%周期裕度的使用,须由提出变更的部门发起《GOR9试验裕度利用超12.5%审批表》并由TEF(日常生产管理项目组)经理批准,才可调整计划并予以实施。
4.4预计超出25%周期裕度的处理方式
        未经国家核安全监督机构批准,不允许出现电站任何人为造成的超过25%周期裕度的情况发生。极端情况下,若预计到可能发生超过25%周期裕度的情况,必须做好充分的安全分析并汇报PNSC(电厂核安全委员会)决策后续行动,同时根据PNSC的安排编写报告向国家核安全局进行汇报。
4.5异常情况的响应
        若在GOR9试验执行期间出现影响试验结果判定的问题,必须由试验负责人按“紧急”优先级(1/2 级通知单)发出工作申请。计划部生产计划工程师根据运行经理及STA给出的核安全设备不可用状况判定结果及检修时限跟踪消缺进展,并在缺陷处理结束后重排试验。如果确有因设备故障等特殊原因不能在25%周期裕度内完成试验的,须按照上述预计超出25%周期裕度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对于不合格的GOR9试验结果,执行部门在判断出试验结果后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运行各值长、机组长、STA和计划工程师。对于试验结果不合格或者存在偏差的试验项目,由执行部门对设备的可用性做出初步的分析和评价,运行经理据此结果对系统的可用性做出评价和分析。
5.结束语
        GOR9试验在厂内定期试验小组的整体牵头运作管控下,按照GOR9试验组织与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流程,能够确保GOR9试验的有效实施、跟踪、控制、监督和统计分析,从而确保所有安全相关系统、设备和构筑物的可用性。
        
参考文献
 [5]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定期试验组织管理》,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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