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粉丝集资成“糊涂账”——以《创造营2021》为例

发表时间:2021/5/28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5期   作者:马雪
[导读] 随着2018偶像元年的到来,国内各大娱乐公司为了迎合市场和受众需求
        马雪
        辽宁省阜新市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123000
        摘要:随着2018偶像元年的到来,国内各大娱乐公司为了迎合市场和受众需求,推出一档又一档偶像养成类选秀节目,导致同类同质节目呈井喷式增长。与此同时,随节目衍生出的粉丝集资现象也不可避免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流程不透明、款项管理混乱,甚至“粉头”携款消失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因此,本文就粉丝集资问题及如何规范进行简要探究。
        关键词:粉丝集资;规范管理;“非法集资”

        一、粉丝集资“陷阱”
(一)常态?还是病态?
        很多人谈起追星族和饭圈就“色变”,在大多数人眼中,追星族的行为就是一群狂热的粉丝进行“烧钱”的活动。如今随着经济和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粉丝应援也不再只满足于支持偶像的作品,小到超话换头像,大至粉丝包电影场或演唱会应援,处处都需要粉丝们的集资。现如今更是衍生了一系列粉丝经济行业,也就是说,粉丝在消费偶像娱乐的同时,也被偶像消费着。
        以最近热播网络综艺《创造营2021》为例,依据节目组规定赛制,比赛学员是否淘汰取决于粉丝的支持数和诸类衍生榜单的排名情况。为此,很多粉丝后援会会进行集资,“集大钱办大事”,通过购买节目网站的会员或者赞助商产品进行集票,以获得更多投票权。这样一来,原本属于选手之间的实力比拼最后却演变成了各家粉丝之间的集资battle ,充斥着明显的拜金和功利主义,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这是一种病态的粉丝经济,显然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态势。
(二)粉丝集资问题
        这类在粉圈大行其道的粉丝集资行为实则存在诸多法律方面的漏洞和隐患。
1、集资行为法律定性
        根据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委会议通过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表面上,粉丝在粉丝后援会或者经纪公司的主导下,为偶像公开集资,符合公开宣传和针对不特定对象的特点。但事实上进行集资的粉丝群体,实质上只是单纯的消费者和赠予者,除了展示自家排面和扩大自家偶像影响力的渴求外,并未期待其他任何经济利益上的回报。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粉丝群体的集资行为本身并不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层面上也无相关明文的禁止性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粉丝集资不存在任何风险问题:如果粉丝集资的组织者通过虚构事实,诱骗粉丝出资、擅自挪用款项,可能构成诈骗或侵占行为。可见,粉丝集资存在于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稍有不慎则会行差踏错,被怀有非法心思的人所利用,成为敛财手段。
2、集资流向成谜
        粉丝集资的发起人一般多为粉丝中比较有号召力的粉头充当,而粉丝间的集资活动也仅仅只依靠粉丝内部的信赖机制,这样的金钱往来活动在现实中并不妥善,很容易给打着“粉丝集资”之名行诈骗之实的居心不良者提供便利。这也是自选秀101系节目以来,粉头携款“跑路”的事件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

例如2018年大热的选秀节目《创造101》就在赛后被观众质疑部分选手集资流向,有的选手粉丝甚至在豆瓣上发帖,认为粉丝集资总数与最后决赛中公开的实际票数的差额完全能使携款者“喜提海景房”。
二、粉丝集资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粉丝应援文化的传统
        应援集资在中国并非新鲜事物。十三年前《超级女声》节目是很多人花钱追星的初体验。在那个以手机短信投票为偶像“真爱”打call 的年代,一个手机号每天最多只能投15票、每票1元钱,最终前三甲的短信总数达到800万之多,其中冠军李宇春独揽352万,也就是说,“玉米们”(李宇春粉丝)为了支持偶像,仅仅投票一项就花费352万元。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和文化娱乐消费规模的扩大,如今的应援行为已从个人行为发展成有组织的群体行为,即由一些专门的粉丝群体(圈内统称为“站子”)组织。以今年的《创造营2021》为例,自节目开播截止3月14日,该节目排名第一的学员粉丝已集资达五百多万,而紧随其后的学员们粉丝集资也纷纷破百万。这样烈火烹油的热闹背后都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
(二)粉丝内部集资缺乏管理
        很多时候粉丝后援会管理层内部有矛盾,比如对使用钱款有争议,或者互相之间监管不严格,导致公开明细时就会互相推诿扯皮,严重的时候甚至携款消失。其次,并不是所有粉丝会一直无条件支持偶像,在当今不断更新换代的娱乐圈,粉丝很容易出现“爬墙”行为,所以对于那些“爬墙”粉丝,携集资“跑路”也是常事。此外,目前大多数后援会集资的途径都是通过目前市面上使用比较广泛的“桃叭”和“Owhat”等app平台,但是这些平台并非万无一失,很多都没有制定明确的用户协定,对集资项目的监管十分有限。
(三)节目主办方的错误引导
        选秀节目的投票机制可以说是节目主办方的“一言堂”,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从充视频网站会员到购买赞助商产品,再到各大平台投票榜单,都是节目主办方设计的引资、引流手段。这种用“真金白银”决定比赛结果的节目规则,在最大化提高粉丝参与感的同时,也点燃了粉丝花钱的战斗力,粉丝们为了获得更多额外票数,纷纷发起集资。可以说,是节目主办方的错误引导“助长”了粉丝集资行为。
(四)法律规范的不完善
        当前,我国法律层面尚未明确粉丝集资行为的法律定性,对于集资出现的后续维权问题也未有明文规定,定性难、维权难让很多深受其害的粉丝望而却步。因此,粉丝集资问题领域的法律空白亟待解决。
三、解决方案
(一)加强部门监管
        国家广电总局应加强对选秀节目的审核、监管。所谓“治标先治本”,针对选秀节目变相敛财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及时约谈并要求改进,肃清国内娱乐市场不安定因素,以保证经济发展的健康向上。
(二)完善法律规范
        国家应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对粉丝集资问题进行法律定性,加强打击力度,对恶意集资行为坚决不手软。同时,国家广电总台也应出台相关规定,限制同质同类节目的举办。相关监管部门要出台相应的监管细则,建立对于粉丝集资行为的有效预警机制,以应对粉丝集资可能出现的风险。最后,司法部门应完善相应民事诉讼在程序和实体上的缺陷,解决相关举证责任问题,让法律武器成为保护粉丝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参考文献
[1]杨景竹. 传播活动中的心理现象——以《创造101》粉丝集资应援现象为例[J]. 新闻传播, 2018, 342(21):53-54.
[2]杨星洲. 浅谈如何规范粉丝经济解决\"非法集资\"问题——以《偶像练习生》《创造101》为例[J]. 经贸实践, 2018, 000(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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