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剑豪
中山火炬区食品药品监督所,528400,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是民生,要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人民群众一日三餐食用的农产品大部分来自于农贸市场,做好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切实提高不合格发现率,能杜绝问题食品流到餐桌,筑牢绿色屏障,为市民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现结合工作实践,谈谈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质量管理。
关键词:农贸市场 食用农产品 快速检测 质量管理
加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质量管理,就要从法规落实、人员设施管理、抽样检测规范性、不合格管理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筛查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
1 法规落实
市场开办者自觉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是有法律规定的。2016年3月1日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明确市场具有主体责任,应依法对入场销售者履行管理义务,保障市场规范运行,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市场开办者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市场开办者违反上述规定的,首先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农贸市场应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场地、资金、设备、人员等各种配套安排支持,推动快速检测工作顺利开展。食药监管部门需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市场开办者履行法律义务,提高思想重视,共同奠定快速检测工作的良好基础。
2人员设施管理
2.1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快检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实验耗材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抽样检测规范等系列规章制度并予以执行。
2.2加强人员管理。目前农贸市场检测人员配置不足、专业技术不强,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培养体系来提高检测人员的检测技能。为此,食药监管部门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应主动承担加强检测队伍的建设,优化检测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制定培训提升方案,对人员实行统一培训、考核,培训、实操课时不少于10个,确保检测人员具备系统的检测技术,在培训合格后发放上岗证,持证方允许上岗。检测室人员要分工明确,除规范检测操作外,还要落实好设备、耗材、试剂的管理维护,以及样品保存等环节的管理。
2.3仪器设备管理。由于市场开办者在检测方面投入经费少,设备更新不及时,检测条件较差,很难达到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难以满足一些技术要求较高的检测项目。为此,可以采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一部分、市场开办者自筹一部分解决经费问题,优化检测条件,对老旧设备更新换代,引进新设备和新的技术手段,确保检测室的仪器设备配备符合相关要求。应统一配备:冷暖空调、计算机、冰柜、脱色摇床、分光光度仪、电子天平、离心机、漩涡振荡器、恒温水浴锅等,为检测提供有力的硬件支撑。检测设备经安装、调试后才交付使用,并要求检测人员能独立操作,按规程使用和登记养护记录。
3 抽样检测管理
3.1制定抽检方案。检测工作应根据当地的特色及应季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每年应制定年度计划,包括快速检测的品种、批次、检测项目、经费预算等。
3.2抽样管理。抽样要具有代表性、真实性和及时性。抽样不得收取被抽检人任何费用,规范填写《抽样单》,详细记录样品名称、样品来源、被抽检人资料等相关信息,并经抽样人和被抽检人签名确认。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样品应分别单独用干净塑料袋(盒)装好,做好登记、记录。样品不少于200克(其中贝壳类不少于400克)。
3.3抽样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样品前处理,严格按照快速检测品种的操作流程开展检测。
留样样品应按保存条件妥善保存,合格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1天,不合格样品保存时间延长至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结束。
3.4进一步规范快速检测工作流程。检测程序包括:样品采集→样品登记→样品前处理→样品检测→结果登记→结果送达→后续处理→结果上报→结果公示。检验人员应在当天上午10点前完成检测并公示结果。快速检测结果应如实记录,当天检测的数据应当天上传至食药监管部门。结果呈阳性的,需进行二次快速检测确认。
3.5检测方法。检测方法和检测试剂需严格按照食药监管部门要求,采用省级评价允许的检测方法和试剂设备。在蔬菜类农产品快速检测中,要将酶抑制法(分光光度法)和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胶体金试纸条)结合运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检测批次数量不少于总批次数量的50%。水产品、肉类的快速检测则采用免疫胶体金法。
3.6检测频次管理。市场快速检测从过去的不少于5天工作模式调整为“全年无休”模式,不间断排查风险隐患。应对所有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及主要经营品种实现全覆盖,提高轮检率,每档口每月不少于2次的抽检。结合各市场蔬果档口经营规模制定检测批次任务:大型市场(80档以上)每天不少于30个批次;中型市场(50-80档)每天不少于25个批次;小型市场(50档以下)每天不少于20个批次。
4不合格管理
4.1不合格发现和告知。针对高风险、重点品种要加大快速检测的数量和频次,突出快速检测工作的靶向性和风险筛查职能,提高不合格发现率。检测结果应及时通知被抽检人,遇到不合格检测结果需向被抽检人送达《告知书》,由被抽检人签收确认。
4.2强化跟踪处理。对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应采取停止销售、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控制措施,防止其继续销售,并向上级食药监管部门报告处理情况。食药监管部门开展源头追踪,对快速检测不合格的经营者应连续3天对其进行跟踪监测。利用大数据分析掌握质量安全状况,提升工作实效。对一个季度内有3次不合格的经营者,应按照双方协议,由市场方采取罚款、降低信用、暂停经营或者清除出市场的处理措施,督促经营者重视质量安全,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5 共治氛围营造
食药监管、农业部门要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免费送检”“快检开放日”等宣传活动,加强与市民互动,增强市民参与度、知晓度。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市场开办者、生产者和经营者认识到食品安全重要性,增强安全自律意识,提高快速检测工作的社会效果。
6 结语
巩固和推进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也是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的主观需要。只有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从思想认识、人员设施配备、抽样检测规范性、不合格销毁跟踪等方面着手,才能更好地为市民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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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个人简介:林剑豪,1977年11月,就职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稿件联系人:林剑豪,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中山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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