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林场管理的创新途径

发表时间:2021/5/28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2月5期   作者:罗荔英
[导读] 国有林场存在历史久远,身负维护生态环境发展的公益性任务。
        罗荔英
        广西省柳州市融水县国营贝江林场 545300

        摘要:国有林场存在历史久远,身负维护生态环境发展的公益性任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国有林场自身带有的企业和事业编制性质不分、自身定位不明确等众多限制其发展的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暴露的越来越多。国有林场管理的创新,为了促进国有林场符合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了现实意义。
        
        关键词:国有林场 因素 创新途径

国有林场不仅要培育更多的森林资源,更要维护生态环境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改革势在必行,承担重任的国有林场势必要破旧创新,打破目前束缚其发展的因素,改变现状,创新管理、创新发展。
        一、限制国有林场发展的因素
1.1国有林场自身定位的尴尬性
国有林场由于自身定位原因,在以经济发展为主的市场经济中,逐渐表现出不适应性,破旧立新,迫在眉睫。国有林场担任森林管理、培育、维护,调节生态发展的公益性任务;又要承担提供森林树木采伐,向社会供应经营性树木用材的商业行为。国有林场在工资财务上属于事业单位管制制度,在雇人用人上又属于企业人事管理,“土不土,洋不洋” 。自身既有企业经济指标,又有编制内系统的约束,严重束缚国有林场企业改革的效率,困住国有林场企业创新的步伐。国有林场自身定位的尴尬性与不明确性,严重影响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增加了国有林场在市场竞争中的淘汰率,降低了其自身的生存的能力。
1.2国有林场自身定性的局限性
国有林场在90年代以前叫国营林场,是以为培育树木新品种、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木材生产的事业单位。目前,国有林场已经改革为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森林活力的生态服务单位。国有林场改革后,国家严格控制林场的树木采伐,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国有林场已经转变为公益性林场项目,国家更是实施定期封山育林政策,保护自然、改善生态环境。国有林场不能靠经营木材产生经济效益。同时,国家投入的项目建设资金有固定用途方向,不能让林场随意自由分配。财务缺乏自由性,使得国有林场困于眼前;即使想主动作为,也苦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能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改进基础设施。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有林场缺少资金,没有前沿科技,不能发展,成为限制国有林场创新发展的紧箍咒和怪圈。
1.3国有林场自身机制的缺陷性
由于国有林场自身定位不明确,到底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没有清楚认识;在待遇上享受不到事业单位的条件,没有国家资金的支持;在政策上也享受不到企业单位的政策扶持,没有国家助其发展的便利。同时,国有林场没有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是还残有计划经济的陋习在里面,内部管理秩序混乱,管理水平低。日常工作中,林场不仅要进行树木的育护,还要进行新品种研发,还要兼顾生产和经营活动,人员部门分工不明确,责任划分不到位,互相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并且,国有林场头戴“国有”大帽,上有管理部门,缺少自主发展的自由性,没有自主权,事事申请,层层上报,即使遇到好的发展机遇,时间上也赶不上,流程上也来不及。


        二、国有林场管理的创新途径
2.1明确自身定位
以市场经济发展为导向,头脑清醒,认清自身定位,明确划分自身功能板块。国有林场如要以维护生态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己任,则以培育森林树木、保护生态安全为目标,划分为国有性质,定性为事业单位。另一部分国有林场转变思想,定位为企业单位,将国有林场中的财产权、资产权拎出来。产权、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无形资产、有形资产清晰名列出来。在资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将国有林场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达到林场自主经营的目的,使其本身掌握使用经营权,具有自主性,根据市场实际需要,调整自身发展目标与营销管理策略,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破旧立新,加强人员管理,明确分工,不养闲人,能者上、不能者下;管理者也要加强学习,化被动管理为主动安排,在分析、判断、决策问题上,注入新兴科技元素,创新科技管理手段;在制度上也要摒弃过去人管人的刻板死守传统,通过经济奖励制度,挖掘员工自身动力。国有林场应转变思想,变换思路,认清自身定位,根据自身目标,掌握工作方法,创新发展。
2.2加强人才引进
以人为本,人是事物发展本身的启动力,主宰事物发展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国有林场管理创新的敲门石、开门砖,是需要创新型人才的推动。树立人才观念,引进创新型人才,利用“经济上引人、待遇上留人、感情上动人”,招进、留住人才,带来创新理念,通过人员的级别划分、工作责任的明确、保证创新改革流程一步接一步、一环扣一环。人才凝聚,在改革创新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改正问题、修正轨道。新鲜血液的输入,能够破除国有林场的原有经验主义、教条主义管理,转变为以科学指导为理念的与时俱进管理;淘汰传统的、墨守成规的机制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化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发展的新兴制度;改进完善新设备技术、培育新品种、生产新产品,利用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从根本上和制度上改革、发展国有林场。
2.3转变体制根本
从国有林场原有的以维护生态环境发展为目的的公益性林场,为根本基础建设,逐渐向商业经营性林场延伸发展转变。从原有机制入手,改变原来的由上级机关部门主抓,不了解实际情况,就下批示的局面,转变为将主动权、经营权、使用权掌握在国有林场自身手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开发国有林场的商业经营潜力,展现市场运行化下国有林场的活力。利用林场运行中的管理层、决策层、执行层,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形成在允许合理范围内是自由的,超脱界限程度外是被控制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在生产经营、人事财务、产权管理等一切机制制定实施上,以符合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与市场经济发展为统一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增强自身市场竞争能力、提升产出经济效益、加强财力资本运行,让改革创新的成果在国有林场管理中全面开花结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林场面临众多限制其发展的因素。国有林场应该在原有的自身定位上下功夫,在管理的改革创新上做文章。首先,明确自身的生产经营权,清晰分离权利,清楚划分责任功能,找准自身定位;然后,根据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律,转变思想,改革创新,取得林场生产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黄世芳. 浅析国有林场管理的创新途径 [J]《消费导刊》2019年第13期
[2]朱静宁.浅析国有林场管理的创新途径[J].现代园艺,2017:219
[3]邓铭,舒永胜,孟翠莲.浅析国有林场管理的创新途径[J].农业与技术,2015:85
作者简介:罗荔英(1971-) 女 仫佬族 广西荔浦 大专 助理工程师 从事工作: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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