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的对策与建议——以常州市为例

发表时间:2021/5/28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期   作者:叶德跃
[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乱作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也有少数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存在庸政懒政怠政、改革勇气锐气弱化的问题,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按照厚爱和严管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更好推动领导干部担当作为。
        中共常州市委党校  江苏常州  213016
        摘要: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乱作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也有少数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存在庸政懒政怠政、改革勇气锐气弱化的问题,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按照厚爱和严管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更好推动领导干部担当作为。
        关键词:担当作为;正向激励;反向约束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担当作为,总书记对干部为什么要担当、怎样做到担当、如何激励担当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担当篇”。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我市乱作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也有少数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存在庸政懒政怠政、改革勇气锐气弱化的问题,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按照厚爱和严管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更好推动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为全面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更多常州力量。
        一、正向激励措施
        (一)多维考核,完善评价体系
        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相结合、党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干部意见与群众意见相结合,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岗位职责规范。要求各部门单位在平时考核的共性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并以此作为平时考核的内容,着重突出对领导干部个人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包括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表现)、廉洁自律、理论学习培训和群众认可等目标的考核,全面考核干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中的实绩,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性。同时,要注重资源整合,充分运用纪检、综治、信访、计生、安监等相关责任部门的信息资源,吸收民主生活会、专项考核等成果成效,及时有效地对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运行情况、优化方向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专业素养、工作作风作出客观评判,历史、全面、辩证地对干部作出评价。
        (二)正向激励,强化选用导向
        牢固树立“凭实绩用人、为发展选人”的鲜明导向,坚持重实绩、重公论、重基层的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导向。要加强考核在公务员日常管理、干部培养使用时的运用,在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奖励发放中要充分结合各单位年终考核的情况,做到奖勤罚懒。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调整、交流轮岗、激励奖励、职务职级并行的重要参考,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在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特别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突出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业绩突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晋升职级时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在后备干部调整补充、科级非领导职数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倾斜,特别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等,优先考虑作为乡镇领导班子人选。对年度考核中获得通报表彰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安排培训进修、轮岗交流、挂职锻炼,优先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评先评优,对在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转型综改、房屋征收、社会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同时建议,对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干部,在当年度考核中可直接评为优秀,一般应纳入相应层级优秀干部人才库,作为动议提名人选的重要来源。
        (三)强化典型带动,让干部奋斗有榜样
        要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可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大力选拔使用勇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当前,要注重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对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晋升职级;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直接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重点培养;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两委”换届推荐人选。注重推荐在一线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医务工作者考录公务员或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四)加强培养锻炼,拓宽干部成长渠道
        首先,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每年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分层分类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定期举办干部递进培训班,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部培训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注重给工作任务重、重要岗位的干部提供均等的培训机会。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和相应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其次,加大干部交流培养力度,大力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锻炼,有计划地选派一批基层干部到中央、省机关单位上挂锻炼,定期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推动干部跨部门跨区域交流,推进干部单位内部轮岗交流,畅通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干部交流渠道,促进干部经历互补,知识结构优化,综合能力提升。


        (五)强化关心关爱,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关心干部身心健康,积极开展干部心理健康科学普及和教育培训,定期举办或安排干部参加心理健康讲座,为干部提供日常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落实和完善体检制度,实行干部一年一体检,逐步提高干部体检经费标准,重点群体每年开展专项检查。探索将干部心理健康测评列为常规健康体检项目,定期进行检查测评。刚性落实劳模疗养和干部年休假制度,实行干部年休假集中统一和年初预安排制度,主要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倡导夫妻双方均为财政供养人员的同时休假;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按规定给予补助。支持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切实增强干部体质,提高干部的向心力、凝聚力。
        (六)容错免责,鼓励开拓创新
        针对我市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问题,建议市委组织部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四个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及挽回损失“六个要件”,深化容错、纠错、防错和澄清保护机制,尽快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实施细则(试行)》和《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合理容错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列出干部容错纠错原则范围,辩证地分析对待、妥善处置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为担当的干部担当,对负责的干部负责,着力解决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先行先试的后顾之忧,对因坚持原则而受到诬陷诽谤的干部,组织上及时核实澄清,视情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为干部肃清影响、解除顾虑;对捏造事实、无中生有、造谣中伤干部等行为,严肃查处、予以曝光,坚决为担当者担当,从而引导和鼓励干部勤政为民、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勇于担当,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反向约束措施
        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不仅要抓好正面激励,也要加强反向约束,让干部不敢不为、不敢乱为。结合我市实际,这方面应该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织密监督网络
        构建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网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环保督查和日常监督调查审查等工作,通过接收信访、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完善监督体系,从严干部监督。第一,规范到制度上。认真落实干部选任“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现实表现情况监督制度,建立“六位一体”的监督举报平台,加大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不断完善预防、监督、查处、追责并重的制度链条。第二,管理到点子上。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管,重点抓好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的贯彻执行,运用考察考核、专项审计、定期巡察等手段,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健全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直接分配财政资金、直接接触工程建设等环节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有计划地推进跨部门交流。
        (二)加强干部考核
        把日常考核与干部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结合起来,压紧压实干部的责任担当。第一,完善考核体系。打破“一把尺子量到底”的传统考核办法,探索完善以德才素质为基础、以工作态度为体现,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专项考核、现场拉练、项目“验靶”的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针对性。第二,改进考核方式。提高日常考核结果在干部任免中的权重,把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考察相结合,以实施重大决策部署、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解决突出矛盾和工作作风表现作为日常考核重点,实现即时、动态、常态地跟踪了解,着力解决解决“考不准、察不全”的问题,不断提高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开展专项整治
        (三)从严执纪问责
        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警醒和惩戒,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第一,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第二,坚持快查快办。对反映问题具体、线索清楚的违纪问题,能够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迅速查处,促进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查处问题效率提升;对一时难以处理的,要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编号管理、挂账督办,形成快查快办机制,对违纪之人形成震慑,对党员干部起到警示作用。第三,坚持严查严处。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切实构建我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加强教育管理
        惩戒不是反向约束的终点,而是教育挽救犯错干部的开始。对于部分受到惩戒,而仍然保留党籍,保留一定职务、级别的干部应当视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受到惩戒不代表可以卸下责任、放任自流,同样需要被激励、被约束。单位党委可以通过组织谈话、思想汇报和工作考核等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建立与犯错干部之间的沟通机制,并及时汇报上级组织部门,在体现组织关怀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教育、引导、帮助、考核。
        作者简介:叶德跃,男,中共常州市委党校基础理论教研室副主任、教授,主要从事党的建设研究。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