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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随之增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完善环评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有利于企业依法推进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并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本文就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成效与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部署,《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改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建设项目单位在组织自主验收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建设单位责任意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监测(调查)质量等方面。因此,为有效指导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有效应对衔接好这一重大改革,继续发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污染防治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抓手作用,需加强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研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
《暂行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负责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进行查验、监测、记载,并编制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以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有:(1)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相关的技术规范:环境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污许可等。(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的编制,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可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可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水利水电、石油炼制、核与辐射等)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执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存在的问题
2.1企业环保意识不强
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均不重视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缺乏足够的环境保护意识,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其中。为促进地方发展,一些地方政府为企业提供了各项政策优惠,但在引进项目后,却由于资金问题,没能很好地监测规范部分工艺落后、易造成污染的项目。除此之外,在治理当地企业污染情况方面,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仅缺乏有效的管理,且也未及时建立环保档案,正因如此才让最终在验收项目时没有齐全的环保验收手续,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阻。很多中小企业不仅环保意识较差,且也未把足够的资金投入到环境保护上,环保竣工验收也往往都是被动申请,由此也就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到环保竣工验收工作中,延长了周期。
2.2企业监督工作不到位
建设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很多对于环评和设计的重视程度都是不够的,并没有派专人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很多建设企业甚至并没有落实排污口标注化整治工作,在排水管网流量计量设备的使用和监测设备等于国家规定标准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别,监测平台和监测孔不符合监测标准,实际施工中在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的方式也不符合相关的标准,对于危险废物的场地建设也没有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环保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很多企业自主验收工作人员在监督监测的工作中对于应有的记录工作完成的也不够好。进入到试生产环节后,建设企业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但现实情况是企业自主验收后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备的监管机制。
2.3社会监督缺失
环保工作具有公共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中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制定科学而民主的决策。但现阶段我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中,群众参与度不高,社会监督难以充分发挥其作用。群众只能利用网站公示获得相关信息,信息获取渠道单一,获得度较低。
验收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是监测,监测工作中监测人员通常是结合环评报告与主观经验开展监测工作,群众专业知识不足,无法判断数据、结论的有效性,群众环境权益得不到保障。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3.1加强环境保护理念的宣传
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建设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对于中小型的企业,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加大对环保教育的推广。教育培训、发宣传手册等都是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也可以将网络传播应用到其中,让宣传工作扩大、深入,让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思想的转变才能更好的促进验收工作的进行,提高验收工作的质量。
3.2完善法律规范,提升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质量
我国建设项目施工中,投资渠道多且形式多样,因而项目立项、环评、设计、建设、施工与试生产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三同时”规定,即项目建设中污染防治措施要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施工与投产使用。另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中要逐步完善法律规范,将其视为法定程序予以管理。如果建设单位施工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三同时”执行不到位,建设单位要根据要求与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加强管理与处罚力度,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不能开始新项目施工,以确保建设单位充分重视环保验收工作。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中,企业都委托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进行验收工作,但是存在的问题较多,因此,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建议环保部门对提供验收技术服务的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设置黑白名单,并逐步完善监督管理,环保主管部门定期对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进行监督考核,结合考核得分情况定期向社会公示,以此构建优胜劣汰机制,规范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督促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并增强责任意识,为企业自主验收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其次,对验收评审专家加强管理,环保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专家库,向社会定期发布专家库名单。环保主管部门要对专家库实施动态化管理,提高专家技术水平并规范其从业行为,促使建设单位更好地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最后,建设单位在进行验收工作中,选择排名靠前的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并从专家库中选择专家,从而确保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规范性。
3.3建设单位牢固树立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应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肩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应系统学习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相关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设立专人、专岗,避免走错路、走弯路,严格遵守自主验收程序,按照自主验收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绝不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用自身行动守护一片青山绿水。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设项目单位应高度重视,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因环境问题,造成大规模群体事件发生,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3.4不断提高企业与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能力
针对企业环保验收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立足推动建设单位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帮扶指导,增加交流和引导服务。同时,加强环保技术服务机构的登记、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将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纳入“黑名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帮管结合,不断提高企业与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能力。
4、结语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无论是对建设企业自身的发展还是对生态环境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对于现阶段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尽快予以解决,不断提高验收工作的质量和监督的力度,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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