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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现今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企业制度日益完善。在新时代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就在于企业法人治理体系的完善,这对于提升企业治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完善的重要意义做出概述,结合当前法人治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对其优化方法做出研究,以便推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的完善。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优化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获得显著成效,现代企业制度已经基本形成。在新时期与新背景下,国有企业需要根据市场经济规律与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优化完善。就目前而言,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对完善,操作较为规范,市场竞争力获得显著提升。但也有部分国企尽管按照建立健全“三会一层”的要求成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但是相关职能还不完善,权责边界不清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1]。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现代市场获得一席之地,就需要国有企业重视法人治理体系,不断进行优化与改善,才能促进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完善的重要性
法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有着重要作用,是带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的法人治理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新时期与新背景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是国有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提高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适应现代市场的必然选择。
随着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现今已进入攻坚阶段。需要在改革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让企业焕发新的生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建设高素质治理队伍,实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分析,构建与国有企业相匹配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对于推动企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机制也会得到完善。在传统管理中,法人独大的管理模式将会被打破,企业的决策也会更加科学合理,建立起健全的监督制衡机制,从而使国有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到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中,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广泛监督。
二、当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主体缺乏明确的关系
就目前而言,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公司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但是对于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没有建立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经理层之间的权责制衡机制。这就直接导致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存在着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国有企业资产监督机构的监管能力、管理方式与业务水平,还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与国企自身发展的需求。
(二)监事会缺乏建管理力度
国有企业监事会是受股东委托,监督企业的财务和业务,以此来防止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做出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最主要的目标任务就是维护企业股东的利益,监督董事会及经理层是否在重大事项上损害了股东、投资者的利益。目前,在我国还有一些国有企业仍旧是国有独资形式,很容易产生独断的问题,决策权利往往缺乏制衡[2]。受委托的监事会在监督经理人责任履行上发挥了作用,但是由于监事会不能直接参与到国有企业的决策中,便难以动摇集中的权利。而这也能看出监事会在形式上是外部人,但实质上仍旧是内部人,仍然难以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除此之外,众多国有企业没有审计委员会,内部的审计不向监事会汇报,所以对其企业的财务真实状况,人员责任履行等诸多方面难以真正掌握细节,对于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董事会建设缺乏规范性与科学性
董事会是股东代表,是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它的主要目标是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正确做出决策,避免风险的发生,董事会的决策事项关乎到企业的发展,目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董事会建设缺乏规范性与科学性。
董事会是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因此,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对于董事会人员的约束就被大大削弱,无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跟市场评价对董事会人员进行优胜劣汰,当董事会成员不能满足实质性的需求,就内部而言,不能帮助股东实现利益,不能帮助企业做出正确决策,会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消极影响[3]。当董事会人员受内部控制干扰过多,就会违背国家政策的要求,给国家利益带来损失。无论是对企业发展还是国家经济,都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新时代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的优化方法
(一)坚持发展导向,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
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中,董事会是治理的核心,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想优化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就需要强化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对于董事会的工作规范、意识规则进行细化与完善,明确董事会的职责,保证董事会对核心职能依法行使。其次,要不断优化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审议制度、个人负责制度以及独立表决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对外披露董事会的决议,对决议事项进行监督,建立起评价反馈机制,使董事会的决策更加具有科学性。除此之外,还需要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重视人才的选拔,聘请高素质、专业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与丰富管理经验的人才作为董事会成员。在内部聘请时,要充分发挥民主选举的优势,在企业内部选择业务能力强、熟悉公司情况、善于管理的员工担任董事会成员。以此来落实企业发展规划,带领全体员工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体系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的完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公司章程为主要依据,以议事规则制度为基准,确定国有企业的章程与制度,从而切实有效地推进企业发展,让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完善国有企业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到企业治理的各个环节中,实现规范化与程序化,明确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中的职权,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过程中,把党委研究作为决策参考意见,充分发挥党委的作用。完善公司工作规范与议事制度,使各个相关治理主体的工作范围、权责边界更加明确。树立国有企业依法管理的意识,提高依法治企水平,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三)加强监事会建设,健全监督体系
新时代优化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就需要加强监事会建设,健全监督体系,监事会作为国有企业法定必设机构,应充分发挥其对企业经营合法性、规范性、廉洁性的监督职能,保障企业有序运营。要想建立健全的监事会,首先要配齐监事会成员,确保成员数量、结构以及专业,应重视引进培养专职监事[4]。加强与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的联系,借助各方面力量,全方位的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管。对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等内容进行重点监控,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监督机构与机制,优化监管流程与措施。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合理性监督,规范企业经营模式,实现国有企业经营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结束语:
在新时期与新背景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优化与完善,需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使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的作用得到发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于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国有企业应坚持发展导向,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体系,加强监事会建设,健全监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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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鹏帅,安娜.浅析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9,35(18):170-171.
[3]陈远程.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探讨[J].东方企业文化, 2018,462(10):27-29.
[4]黄良杰.党委领导与国有企业治理:理论与实践[J].财会通讯,2019, 000(004):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