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校师资制度改革研究论述

发表时间:2021/5/31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3期   作者:钟云云
[导读] 摘要: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将教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对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开启了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新征程。
        中国传媒大学 南广学院  江苏南京  211172
        摘要: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将教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对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开启了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新征程。新时代背景下,高水平大学教师队伍建设应重点着眼于:坚持党管人才,把准航向,使优秀人才聚起来;坚持立德树人,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改革,使人才成长速度快起来;坚持战略规划,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使骨干力量活起来;坚持人尽其才,优化人才引育机制,使学科学术强起来。
        关键词:高水平大学;师资队伍建设;教师管理;对策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党的十九大又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高度提出了教育强国和“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目标要求。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开启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新征程。一流的大学呼唤一流的教师队伍,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高校教师培训中存在的机制问题
        “机制”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是高校教师发展中心为实现其基本职能,与外部环境之间以及各内部子系统之间相互协调的运作方式。我国传统的高师培训中提高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的途径主要有:培训中心组织集中对新教师进行上岗前的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短期培训班或学科进修项目等等,这些途径都指向于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但同时他们之间没有内在关联和一致性。传统的高校教师培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其主要原因是未能形成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有效机制。
        (一)传统高师培训理念是将其作为一种教师管理的手段,重视整齐划一性的培训而非发展
        培训,即培养和训练,对高校教师而言都是被动接受外界的要求,是在外部压力下完成的活动。高校教师培训体现的是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的一种管理需要。发展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高校教师教学发展是教师内在能力的增长,是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是教师向更加优秀、更为杰出的研究者、教学者和专业人员的转变。因此,发展是内生的,体现的是教师自我成长需求与组织发展需要的结合,是教师在面对外在环境变化和挑战的主动回应。高校教师发展注重的是以教师的成长需要作为出发点,结合组织的任务和使命,实现教师和学校取得更大成就。培训意味着“被培训者”存在着不能胜任教学方面工作的“暗示”,对于已经获得所在专业最高(或者较高)学历且经过高校严格招聘程序而承担专业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而言,意味着对其能力的否认,这使得学校所开展的相关活动无法获得教师内心的真正认同;同时对于高校而言,也意味着其严格的招聘程序并没有筛选到合适的人选。
        (二)传统高师培训实施的主要方式是集中和统一管理
        不可否认,从学校发展的角度推进教师培训,强调对高校教师培训工作的统一集中管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对推动我国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解决高校在教育、科研方面遇到的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校教师培训的集权型管理方式对指导和规范各高校的教师培训工作发挥过指导作用,依靠主管部门的推动和支持形成自上而下的培训体系,在贯彻执行中央有关高校教师的政策时更为有效。然而,也容易导致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过剩,难以满足教师和学校不断变化的多样化需求。


        (三)培训实施的机构、主管部门以及高校和教师之间权责利不明确
        在我国的高校教师培训中,教育行政和主管部门、高校以及培训实施机构(受委托进行培训的高校)之间权责利关系还不明确,高校和教师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高校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进行规划,调动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培训实施的机构是受主管部门委托接受培训的重点高校及培训基地。在这种组织安排中,受委托的培训机构从政府获得经费,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受训教师所在学校不能直接向培训机构提出培训、服务的质量要求。参与和接受培训的教师在其中承担的是完成学校以及主管部门的培训要求,缺少改善教学能力的内在动力,因此,也主要是获得一种经历证明或教学资质(高校教师资格证),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培训的机构和接受培训的教师之间达成“默契”、“低成本”共同完成培训程序。而与学校相比,教育行政部门难以了解各高校教师的具体情况,所做的培训规划难免脱离教师需要。
        二、探索建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新机制
        (一)树立教师教学发展的理念
        教师教学发展需要成为教师自身认可的、推动自我实现的活动。因此,教师有效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需要有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能力、需要良好的组织氛围,需要一个全面、综合的支持发展体系。这一体系帮助教师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涉及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师教学技能、丰富学习材料等,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教学质量;涉及促进教师在学科领域中的成长和发展;涉及改善教师、学生、管理人员所处的组织环境,为改善教师工作和学生学习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涉及增进高校教师人际交往能力、改善健康以及促进职业发展的活动等等。显然在目前单一培训思想指导下难以达到促进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的目标。树立教师教学“发展”的理念,意味着将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看待,以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发展)为核心,同时注重形成重视、奖励教学的组织氛围(组织发展),提高教师在任教学科领域的专业水平(专业发展),帮助教师处理个人成长中的问题和障碍,改善教师生活(个人发展),形成一个促进教师全面成长的综合体系。在这种意义上,教师教学发展机构要对教师教学发展有全面、系统的理解,将教学发展视为促进教师全面发展的过程。
        (二)突出为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提供有效的服务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颁布以来,高校教师日益意识到在工作中获得培训服务不是上级安排的任务,而是个人的重要权利。高校教师有权要求获得适应自身工作需要的高质量发展自身能力的服务。服务是教师教学发展与传统的教师教学培训的关键区别之一。只有能满足教师多样化需求的教师发展活动对于高校教师这一特殊群体而言才具备吸引力,才具备讨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基础。
        (三)给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适当的管理层级
        从国内已经建立的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来看,影响较大的中心通常在学校行政管理中的层次较高。在谋求理想的管理层级过程中,中心和高校都要认识到学校责任与教师教学发展正相关。学校的发展必须以高质量的教育教学为前提,优质教育又要以教师教学发展为条件,推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在推动教师成长发展的同时也促进着学校的发展。学校有责任为中心提供资源和环境,中心也有理由获得学校的行政支持。
        三、结语
        尝试通过建立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联盟组织或者协会,在国内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之间形成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机制。各中心可通过组织相互交流、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者的培训、出版专著等措施,对教师发展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作者简介
        钟云云,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人事处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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