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国城市社区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策

发表时间:2021/5/31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3期   作者:唐志岩
[导读] 摘要:社区自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
        中共绥化市委党校
        摘要:社区自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新形势下,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对社区自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城市社区自治还存在着诸如行政化倾向、资源不足、居民参与度不高、社区自治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新时代,推进城市社区自治,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需要协调政府与社区的关系、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完善社区自治制度、动员居民参与社区自治。
        关键词:社区自治;城市;居民
        一、新形势下我国城市社区自治存在的问题
        1、社区自治行政化较重。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社区自治还存在着严重的行政化倾向,社区居委会还不能完全独立的开展工作,而是要依赖于当地政府。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社区居委会人员的选聘方面,相当一部分地区是由政府直接决定或者进行干预,这就导致在社区人员选聘方面自治权利不足。二是在财力物力方面也依赖于政府。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大部分地区城市社区的工作经费百分之百由政府拨付,社会居委会很少有自己的经费收入来源。在物质供应方面大多数社区居委会也由政府提供。三是在规章制度方面行政化。一部分城市社区的规章制度由政府制度,甚至部分居委会的工作计划都由政府规定。这种行政化的社区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社区自治的发展。
        2、社区自治资源不足。充足的财力人才资源是社区自治的保障。然而,大部分地区城市自治的资源却不足。一是工作经费不足。目前,大部分城市社区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的管理经费还不能满足城市社区自治发展的需要,影响了服务群众的能力。一些城市社区财政给付的经费较少,只能用于基本的开销,限制了社区的一些活动。还有些城市社区的物质方面也不足,如社区办公场所较小,活动设施较少较陈旧、办公用品比较有限等,这些都限制了城市社区自治能力。二是人才不足。部分地区从事社区服务的是下岗的工作人员、离退休职工或者是身体存在一定疾病的人员,而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比较少。这就导致城市社区工作者所提供的服务大多是劳务型的,而不是智力型的,这与新形势下我国城市居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3、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是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享受到共同关心的公共利益,只有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其中才能使社区居委会真正掌握群众的需求,有针对性的服务群众。然而部分地区由于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等原因,致使大部分居民不愿意参与到社区自治中来。一部分居民认为社区的所有事务都应该由街道或者居委会负责,自己不需要参与,认识不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因此对社区的各种事务活动不关心,也不过问。有些居民认为社区的工作者是管理者,即便群众参与到社区活动中也要听从社区工作者的管理,自己的意义和建议也得不到采纳,索性不参与社区事务。还有一些群众觉得社区活动形式不够吸引人,参与社区活动没有意义,所以也不愿意参与社会活动。
        4、社区自治制度不完善。良好的法律制度和相关制度是保障社区自治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部分城市社区自治的法律和相关制度却有待遇完善。一是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虽然城市社区相关法律制度已经构建,社区居委会成为社会居民自治的组织,但是由于新形势对社区居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的法律还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无法为我国的社区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致使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二是社区管理制度不够规范。部分社区在自治管理方面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随意性较大,致使工作很难把握。三是社区人才制度不够健全。部分社区没有一个长期的人才储备机制,致使社区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后备力量不足,这就影响了社区居委会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新形势下推进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的建议
        1、协调政府与社区的关系。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区自治的发展,因此要协调好政府与社区的关系。一是政府要从宏观上指导社区自治行为。政府不可能完全与社区分离,但是不能使社区行政化,在具体事务上社区要有自治权利,而不能完全依赖政府,政府要适度放权,政府只要在宏观方面为社区把握方向、对社区进行指导即可。二是社区要明确自治职能。社区居委会要明确社区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政府不能对社区行为进行过度的干涉,不能把社区居委会变成政府机构的办事处。城市社区应该有完善的行为规范,社区内的活动不需要向政府部门请示报告,从而避免城市社区的行政化。
        2、提高社区服务能力。高质量的城市社区服务是社区自治的目标,因此要提高社区服务能力。一是要完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各城市社区要加大对社区内文艺团体、志愿团体等各类自治团体的支持力度,促使其创造出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从而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二是提高社区干部的服务能力。要通过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鼓励他们专心工作并积极参加职业水平测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同时要加大对他们的培训力度,通过定期组织社区工作者外出学习、网络学习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从而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3、完善社区自治制度。完善的社会制度是城市社区自治的保障。一是要完善财政制度。各地区要在社区自治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在财力物力方面给予支持,使社区的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使广大社区居民享受到更好的服务;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待遇,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助由政府拨付,提高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要鼓励社会自筹资金,提高社区自治能力。二是要完善社会自治管理制度。城市社区要在管理制度下大力度,要通过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反映广大居民需求的社区自治管理制度,并且要确保该制度有可操作性,能够使社区自治得到长远发展。三是要完善社会自治监督制度。各社区要畅通社区工作监督途径,设置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等,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处理,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从而也促使社区自治能力得到提高。
        4、动员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大部分城市社区居民对城市社区自治都具有很高的期待。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参与其中。因此社区要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一是要以活动为载体,培育社区群众的参与意识。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与沟通,把群众融入其中,让群众体会到主人翁的作用,从而增强他们对社区工作的认同感,由被动参与变成主动参与。二是要以组织为阵地,提高社区群众参与的社会效应。城市社区居委会可以鼓励社区群众组建公益性社团,使各种社团发挥作用,并在其作用的带动下,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自治中来,从而为社区自治提供物质文化等资源。三是要完善社区服务,保障社区居民参与的权利。城市社区要通过建立规章制度等形式,使参与社区自治的居民享有一定的权利,激发社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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