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建议思考

发表时间:2021/5/31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3期   作者:伍先助
[导读] 摘要: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按照法定程序,由政府部门负责,有效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择应用收购、回购、置换等方式取得土地而制订出的重要制度。
        湖北省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巴东  444300
        摘要: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按照法定程序,由政府部门负责,有效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择应用收购、回购、置换等方式取得土地而制订出的重要制度。不断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可以更好地维护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土地市场的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最佳的土地功能,来为城市化建设、长远规划等做出应有的贡献,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特意从几个方面出发,关于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完善建议进行了总结研究。
        关键词: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完善建议;思考
        引言
        政府部门必须在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更好地行使权力,通过收购、回购、置换等方式及时获得土地使用权,然后进行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各种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土地收购储备行为应该面向整个社会,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为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相关利益人等获取到最大利益,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有效开展价值会有更大程度的提高。进行科学调控,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人们生活质量及水平的全面提升势在必行。
        1、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1土地市场调控问题
        土地资源的空间位置是固定的,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利用指标不同,流转形式不同,在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时,没有考虑多方的影响因素,必然出现严重的土地市场调控问题[1]。此外,政府部门的行政偏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提出发生改变,不能深入理解土地市场的调控行为,更好地优化土地市场调控效果,各项管理计划的具体执行都将面临着重重阻力,土地资源供给不及时,难以实现统一调控的目标任务,后期可能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1.2土地收购交易问题
        目前来看,实际收购土地的过程当中,很多地区政府部门的行政执行力都比较弱,只能强制性要求原有的土地使用者接受收购,而忽视了土地使用者的核心利益,更不能满足土地使用者的合理需求。明确土地收购补偿标准时,无法按照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实际的收购过程经常出现补偿价格不合理等情况。名义上的土地收购并不合法,越来越多的交易问题摆在眼前,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针对具体问题找到更合适的解决办法。
        1.3土地收购储备问题
        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是进行土地收购储备的宗旨。当市场上能够提供建设的土地过多时,对多余的土地进行储备收购能够使市场中土地供应的潜在数量得到大大减少。同时,当市场上能够提供建设的土地过少时,又可以将储备的土地释放出来,使需求压力得到有效缓解。然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地方政府将土地收购储备当作是一种牟利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也相应的发生了改变,演化成了一个进行土地经营的实体,而且必然会带上强烈的“与民争利”的特征。另外,由于背后有政府的强势作为支撑,其余参与土地经营的市场主体都无法与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形成竞争。这样一来,土地收购储备不仅无法推动土地市场的建设,反而使土地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受到了极大的抑制。


        2、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几点建议
        2.1扩大储备范围
        土地储备制度规定的储备范围限制在经营性用地方面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为卖而储”,政府经常为了储备土地而进行土地拍卖和转让[2]。鉴于此,应该制定《土地征收法》,将土地储备收购制度中的“为卖而储”予以废除,将《土地管理法》中的“因建而征”予以还原。此外,为了扩大储备范围,应该在未来修订土地储备收购制度的过程中将工业用地、公益用地等土地纳入储备范围,有效防止利用公益用地和工业用地等土地来谋取暴利的行为。
        2.2实现中央调控
        在目前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运行过程中,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多受制于当地政府,从而使得各个机构各行其是,进而造成了土地市场一定程度上的混乱。但实际上,土地收购储备机构通常是由中央直接控股。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土地市场,应提高中央的调控能力。而要提高中央的调控能力,可以将各个机构的重要决策直接由中央决定,并按时管理各个机构的日常工作,而在土地收购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将由中央按照股份分配决定。通过中央的调控决策,机构的决策将不再带有浓重的地方特色,从而提高土地市场的规范程度。因此,为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更好地实施,应提高中央的调控能力。
        2.3设立监管制度
        在实际的土地市场中,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代表政府进行土地市场的管理工作。因而,为了机构更好地运行,应设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其一,应设立信息公开制度。在土地收购的过程中,其中涉及的各个信息应进行公开处理,从而避免相关方面进行一定的不良操作,进而提高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其二,应加大相关方面的监管力度。地方政府应将年度土地收购储备情况撰写为书面报告并按时上交中央审理。与此同时,在土地收购储备相关方面的考核指标中,不应将盈利纳入其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监督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从而更好地管理土地市场。因此,应设立严格的监管制度,从而促使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更好地实施,进而合理地管理土地市场。
        2.4加强市场调控
        尽管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主旨是调控土地市场,但由于机构依靠政府强制收购土地的行为,土地市场无法得到有效合理的调控。因而,相关方面应根据实际的情况将土地收购储备的计划与城市规划以及市场供需结合起来,从而实现土地市场的严格管理。对于土地的使用情况,相关方面应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土地的使用计划严格切合城市规划情况,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3]。为了更好地开发土地,相关机构应选择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规划建设。对于原有的土地使用者,相关方面应依据实际的补偿制度,进行合理地补偿,从而合理地维护土地市场。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土地市场的运行,相关方面应采用合理的方式来提高市场的调控能力。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为我国的土地市场管理放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完善这一制度,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随之提高,充分发挥该制度的优势作用,建立土地收购储备的良性循环机制,更多问题都将得到妥善解决,进而产生最大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赵磊.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完善建议[J].工程技术,2019(11)68-69.
        [2]李子明.如何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9(03)114-115.
        [3]黄瑞.关于农村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建议[J].工程管理,2018(26)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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