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继承与发展

发表时间:2021/6/1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期   作者:黄晓云 张远航
[导读]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成为国家战略部署,形成了由点到面的新局面。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研究生院  山东省  250014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成为国家战略部署,形成了由点到面的新局面。一方面党中央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一步成熟,法律设定的逻辑性更加科学更加清晰。尤其是2021年开始民法典的施行,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获得重大胜利的真实写照,进一步意味着社会主义法治将走入新的阶段。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继承与发展
        一、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继承与发展
        法治精神是法治理念在社会中的延展,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也是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的社会治理长期处于人治的范畴之中,尽管在封建社会时期中国各朝各代“刑、律”在不断的完善,但是归根结底中国处于“人治下的法制”,这使得社会整体长期以来缺乏法治精神。法治精神作为依法治国在社会精神层面的体现,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前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进一步重视法治精神,强调宣传法治精神的重要性,创造性的提出以制度宣传法治精神。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①尽管十八大以前,党已经重视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在社会层面的重要作用但就对法治精神进行弘扬的具体落实过程依旧中采取传统的宣传方式。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突破旧有观念,明确指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法治精神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求从制度建设与完善中进行法治精神的宣传。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到:“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②。同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是国家首次以特殊纪念日的方式推进法治精神教育宣传。宣传的目的旨在促进社会全员学习法律、敬重法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需要社会全员参与,既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以及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使得法治精神与法治理念充斥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当中,让每一个社会成员知法、敬法、尊法、用法,让法律成为保障人民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法宝。
        二、将依法治国提升国家“战略布局”的高度
        依法治国是执政者通过法治的方式按照社会发展规律进行对社会进行有序的治理。在改革开放之后,党中央就如何将国家从“人治”转向“法治”进行不断探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概念早于1999年就被写入宪法,这是我国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上的重要开端;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③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④中国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初步探索为全面依法治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此时全党对依法治国的建设尚为突破“政治理念”单一维度,仍旧没能上升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高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深入的开拓与探索并作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中心议题是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展开的会议,这是党站在历史的高度,以“依法治国”促进深化改革为落脚点系统化、理论化的对依法治国工作进行总结与部署,同时此次会议也将依法治国的落脚点由单一的法律体系维度扩展到立方、司法、行政、社会、人民、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党的领导以及深化改革等多重维度展开,同时强调了宪法的重要性。此次会议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由点到面的战略部署,尤其是对法治建设极立体化的提出,极大促进了我国在社会层面法治化的进程。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⑤总书记的总结实际上是明确了依法治国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既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从时间轴来看,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升到战略高度是党中央长期酝酿的结果。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系列的战略部署侧面反映出党必须依靠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依法治国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有力支撑点之一。这是党中央在十八大以来对中国法治建设战略性的部署,也是对中国社会法治需要的战略性判断,其本身突破了法治固有的社会管理观念,将其上升为社会服务的层级当中。
        2017年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大会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此次报告中,⑥“依法治国”出现了19次,“法律”出现6次,“法治”出现34次。这也表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不仅仅是全党的共识,更是当下社会发展迫在眉睫的需要。为了贯彻这一国家,2018年3月中共中央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的中共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机构人员的配置上习近平总书记担任该机构的主任,副主任由政治局常委李克强、栗战书、王沪宁担任。这既说明了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高度重视,又反映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言迫在眉睫。同时也反映出党中央在领导力度上对依法治国的继承与发展。
        三、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与发展
        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根本依托。法律是跟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与完善的,中国自改革开放之后经济飞速发展,在信息技术革命与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中国社会发展呈阶梯式突破,人民的生活方式与需求层次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法律的制定本身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社情国情的变化使得立法的难度大大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立法工作尽管困难,但是也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2007年党的十七大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尽管中国的法律体系取得突破性进展,但是在某些领域依旧优待深化与完善,尤其是民法典的领域尚形成较为体系化的理论架构,民法典的编纂也被搁置。民法典是当时中国法律体系缺失的一环,尽管立法工作者采取了以《民法通则》为核心的8部法律暂时替代民法典,但是这只能起到暂时的作用。民法典的缺失对于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改革有着极大地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敏锐的意识到民法典既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基础。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完成民法典的编纂;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行。
        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监察制度、司法解释、自我纠错等方面也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总的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施行是中国法治历史上的突破,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在法治方面的进一步发展。这一部法律的出台弥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缺失一环,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利在当下功在千秋的大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运行与发展的基本条件。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中国经济已经得到突破性的发展,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而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党中央站在哲学的角度考虑上层建筑的调整。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承担着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同时法律作为一种国家契约也给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以有力的法理支撑和政治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到辉煌的新时代,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功不可没,而将当与人民群众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就是依法治国,既党通过法律来引领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建设和治理当中去。为了继续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结语与展望
        长久以来,如何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直是党不懈追寻答案的命题。在经过流血革命的战争之后,党在人民的拥护下建立了新中国取得了政治地位,归根结底党能够最终取得胜利是因为人民的信任与支持,因此如何做到取信于民是获得人民信任与支持的关键。在经过长久的摸索实践之后,党认识到除了要解放发展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需求之外,还需要以“信”获得人民的尊重与信赖,而一个社会最基本的“信”既是法律。因此党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不断的完善法律体系做到依法执政,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获取人民的支持与信赖。
        法律的完善是一个文明上层建筑的再发展,也是社会关系不断变革的体现,更是一个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保障。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不断扩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突破更是使“人治”到“法治”的探索迈出重要的一步。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建立适合国家政治体制、经济基础、文化传统的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实现依法治国的最终目的即让权力能够在规则和制度下运行。党领导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进程本身也是逐步消除中国一直以来“封建”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完备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只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础,也是进一步在社会层面推进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基石。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尽管迈出了历史性的关键一步较为完备的、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但是从法治建设的历史眼光来看,推进社会崇法、尚法、尊法、用法的过程依旧是一个具有挑战性伟大的工程。这一工程中,党的领导依然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与建立法治体系不同的是,党领导建立社会层面的法治氛围,更需要通过党员榜样的力量向社会宣传法治的力量,使人民内心相信法律是他们的最大保障。历史是植根于人民群众当中的,人民群众是自觉地历史活动家,只有让人民群众参与法治社会的推进,才能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永远拥有血脉源泉、贯彻中国建设的始终。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
        [2]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19年第18期。
        [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7年10月第1版。
        [4]《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
        [5]徐伟新:《“四个全面”:新常态之总体格局》,《学习时报》2015年02月09日,第01版。
        [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7年10月第1版。
        作者简介:
        黄晓云,女,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研究生院党的建设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执政党建设理论、党内法规研究。
        张远航,男,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研究生院中共党史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党史研究。
        注释:
        ①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第28页。
        ②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19年第18期。
        ③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7年10月第1版,第30-31页。
        ④《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第25页。
        ⑤徐伟新:《“四个全面”:新常态之总体格局》,《学习时报》2015年02月09日,第01版。
        ⑥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7年10月第1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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