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加强和改进乡村振兴治理工作

发表时间:2021/6/1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3期   作者:王新亮
[导读] 摘要:要把乡村振兴战略和“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治理效能得到提升,本文对如何加强和改进乡村振兴治理工作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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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要把乡村振兴战略和“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治理效能得到提升,本文对如何加强和改进乡村振兴治理工作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乡村振兴;治理工作;分析
        引言
        党的十八大之后,国家治理蓝图逐渐展开,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神经末梢”和最基本的治理单元,乡村治理是否有效事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体水平与质量,是国家有效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因此,乡村治理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国家治理。因此,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1乡村治理机制概述
        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基层组织,为实现乡村治理目标,建设综合化内部管理系统落实乡村治理工作。乡村治理包括乡村治理以及乡村机制两个部分。乡村治理体制作为乡村治理体系重点,指的是各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二者在治理期间所处的位置以及角色。在乡村治理工作中,乡村治理机制发挥较大影响,其可以作为乡村两级组织相互协调工作标准,二者在协作处理各项事务时,必须依据此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因此,在乡村振兴、发现以及内部治理工作中,应重视乡村机制的建设,结合当下社会发展形势,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利于更加标准、高效落实乡村治理工作。
        2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治理的要求
        党和国家十分关心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进入新时代,为解决好“三农”问题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可以说,乡村的发展质量就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现代化水平和质量,现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好比给乡村下了一场及时雨,让乡村发展焕发生机和活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治理有效”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保障性要素和关键性环节。打铁还需自身硬,乡村振兴有国家政策支持之外,更需要乡村自身增强治理能力。因此,要走乡村振兴的发展道路,就必须要夯实乡村治理根基,把握好乡村治理关键环节。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无乡村善治,必无乡村振兴。
        3国家治理视角下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关系
        3.1如何在村民自治的前提下使乡村治理更有序、更高效
        当前乡村治理结构以村民自治为主体,已暴露出宗族势力、强人治理等一系列问题,加之两委对村民自治的相对制衡,村民—两委的“治理共同体”关系越发敏感。因此,在治理体系方面,需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制度;在治理结构方面,需要完善多元共治的格局,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在治理方法上,灵活运用协商手段、法治手段等,化解乡村内部矛盾,提高乡村治理的凝聚力。
        3.2如何在保持乡村底色的原则下实现“四化同步”
        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两个趋向”论断,到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的是要从根本上改变长期牺牲农村、牺牲农民的发展现状,明确工农城乡的平等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这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战略指向———要在保持乡村底色的原则下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振兴战略”既是国家治理的表现,也是乡村振兴亟需解决的问题,是国家治理在乡村问题上的具体指向。另一方面,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保障。我国国家治理具有四大特征,这也是国家治理在乡村治理中“统”的作用。


        4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4.1治理方式困境:传统乡村治理方式不适应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要求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乡村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而现在已经转换为“半熟人社会”,“乡土中国”转变为“城乡中国”。我国传统乡村治理方式采用的是正式村民自治与非正式乡村德治相结合的模式当前这种模式已日益凸显出其局限性。新时代乡村社会矛盾更加尖锐,乡村治理问题更加复杂,“单一”利益主体变为“多元”利益主体,“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再加上乡村社会流动性加大,旧模式已经不适应新要求。因此,必须转变传统的治理模式,创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
        4.2治理主体困境:乡村“空心化”严重,治理主体缺失
        在农村,大多数村民以农业为生,但农业经营成本高、历时长、收入低,农村本土资源和条件不能为当地村民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村民为寻求更好的发展纷纷选择离开农村,涌向大城市。外面世界繁华现代,与朴素简单的乡村社会截然不同,城市强大的“虹吸效应”吸引了乡村大量的人才、技术和资金,致使资源流失。随着乡村“空心化”加剧,大多数农村地区只见楼房高起,却不见人群居住,往往只有过年过节时农村人口会大量返乡,节日一过村又成了“空心村”,这种节假性的人口流动深深影响着乡村治理效果,甚至会加剧乡村治理难度。
        5加强和改进乡村振兴治理工作
        5.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否有效,关键在基层组织是否配强,是否有过得硬的领路人。要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加大从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的力度,在政治、经济待遇上给予充分保障,吸收讲政治、有能力、敢创新、群众信得过、能为群众谋利益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同时配强村级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教育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
        5.2增强社会治理手段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推进村民自治。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完善,切实推动村民自治从制度设计走向实践操作,维护村民自治的根本权利,以村民自治带动乡村治理向前发展。推进乡村法治。开展系列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村民法治意识,强化村民学法用法能力,以法治带动村治,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推进乡村德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实落地,切实推进村规民约的巩固完善,充分发挥乡村传统文化及乡村文明的道德约束作用,注重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选树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建设和治理。
        5.3健全乡村治理机制
        依法确定乡镇政府(街道)与村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促进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村务监督等各类制度,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村(户)制度。推动乡贤治村,鼓励外出人员和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创新、退休回乡人员参与新农村建设与治理。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推进网络化管理,发挥好网格员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完善民主决策与村务监督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共建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议事协商组织及相关制度。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实现社会和谐、统筹化发展目标,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目标,必须做好相处治理工作,利于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目标。现阶段,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工作落实,应立足实际创新乡村治理机制,保证乡村治理创新性以,并保持相应活力与弹性。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乡村治理机制创新中,应尝试利用如下方法开展。如应倡导村干部朝向职业化方向发展,这样才能彰显基层政府干部代理人的身份。
        参考文献
        [1]谭玲惠.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地区乡村治理创新研究[J].农家参谋,2019(16):36-37.
        [2]吕恒宇.延安乡村治理现代化问题研究[D].延安大学,2019.
        [3]陈湘清.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02):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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