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6/1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3期   作者:曾敏
[导读] 摘要:政府投建项目由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且由财政建设资金投资的项目,其行政性监管以及公用性效果非常的显著。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广东潮州  521000
        摘要:政府投建项目由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且由财政建设资金投资的项目,其行政性监管以及公用性效果非常的显著。本文先对现阶段常见的政府投资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概述,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进行积极应对,谈一下个人的观点与认识,以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投建项目;管理模式;问题;对策
        从现阶段国内政府投建的项目来看,项目管理呈现出多元化状态,而且具体实施时缺乏明确的业主地位定位,传统体制下的部分缺陷依然存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阶段,因此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针对性解决实践中存在着的各种问题势在必行。
        1 目前国内政府投建项目管理问题分析
        就当前我国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项目及其管理情况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整体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但是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总结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政府投建项目管理工作多元化
        对于政府投建的项目而言,地方发改部门负责拟建项目建议书、规划可行性报告以及设计文件和相关的概算审批;同时,由财政部门按照程序拨付资金,其中包括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款、项目竣工结算以及审核财务报表等;交通、水利以及铁路等行政主管单位或代建机构部门,主要负责拟建项目的施工建设监督。此外,还有审计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应用进行审计,负责各地政府财政管理部门以及项目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划以及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以及应用专项资金的检查,对资金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由此可见,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多个政府部门参与,因此管理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多元化的管理模式下,容易导致管理混乱,如果彼此之间缺乏协调,必然会影响项目施工建设进度和质量,同时也给施工方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需要有专门人员或者部门负责对接政府各单位,接受各个政府部门的调度。
        1.2 政府投建项目中业主地位不明确
        从实践来看,近年来国内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中,基本上都由政府部门或者行政单位身兼数职,既是拟建项目的出资人,又是项目建设业主。客观上的双重身份,导致政府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运用了太多的行政手段,而且行政监管过于集中。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中,业主的地位并不明确,反而是政府部门既是运动员,同时也身兼裁判员的身份。上述现象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并非鲜见,甚至很多情况下项目建设决策由行政长官决定,很大程度上体现的是“一把手”的个人意愿。该种情况下,很多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管理乏力,业主地位不够明确,真正懂行的人却难以发挥其主管能动性,以致于为数不少的政府投建项目均出现了若干不良的后果。
        1.3 传统经济发展体制的影响依然存在
        当前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管理问题,一部分原因来自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恶性依然存在,专业性较强的单位或者部门依然保留着传统的行政角色和特色,项目建设以及管理依然沿袭着传统的模式。比如,交通、水利以及铁路等部门,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大户”,长年不缺项目;同时,这些单位或者部门建设项目专业性要求非常的高,而且自上而下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管理体系,其他单位难以介入其中采取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已经习惯了项目建设管理的“自给自足”。虽然项目建设的前几年表现不出来,但是久而久之问题就非常的明显,这是传统体制建的诟病体现。


        2 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有效途径
        基于以上对现阶段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管理问题分析,笔者认为要求加强管理,建设并发挥好拟建项目的作用,就必须改变现状,加强管理模式的变革,这样才能有效发挥有限的资金社会与经济效益,才能确保政府财政建设资金的应用安全可靠性。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规范管理行为,加强合同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认真做好前期的工程勘察以及设计和预算工作,对设计、监理以及技术人员等进行严格筛选,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控制好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并且加强施工全过程的造价管控,优化整合人员力量和有效降低工程变更因素的影响,切实抓好竣工结算以及验收管理工作。通过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出现低中标、高结算等不良现象。同时,还应当严谨合同内容,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确保合同签订的科学性、缜密性,规范合同内容,规范各方权利与义务,杜绝合同中出现不确定条款。
        2.2 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强监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建设方作为主体单位,应当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项目主管部门、财政、审计以及发改等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做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同时,要加强项目概预算以及决算工作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为了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各部门之间还应当加强协作,尤其是项目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之间应当加大协作与配合力度,提供合法、真实的项目资料,以此来促进财政评审以及审计工作的进行。在此过程中,各项目建设方应当密切配合审计与评审工作,对其中涉及到需核实部分,应当给予大力支持。审计中拒绝或者隐匿、虚假资料的项目单位,责任人应当问责审计、财政以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投资评审,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对实践中存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严厉打击,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分,对犯罪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3 严格控制投资额度,完善签证手续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方应当加强全过程管控,尤其要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监管和工程造价管控。如果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方案确需变更或者预算调整,则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比如,项目调整不超过百分之十,则形成变更方案以后报政府审批;项目调整超过百分之十,则由发改部门组织调整概算,经严格审批后才能形成决算。工程监理人员对项目变更工程应当提供科学的数据以及影像资料,并将其作为结算依据,避免出现擅自变革涉及或者更改项目建设内容等现象。同时,还应当健全和完善签证手续,主要是因为工程项目施工建设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合同款之外的工作变更问题,比如建设方的临时“工作联系单”或者设 计方的“变更通知单”等,这些都必须在施工现场完善签证手续,不允许事后补办;对变更事项在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中有作出规定的相关事项,不超过签证限额的事项、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不签证。通过该种方式,不仅可以有效实现工程成本的控制,而且还可以有效维护施工现场签证的威严,明确责任人的职责,防止出现秋后算账的现象。
        3 结语
        综上所述,政府投建项目在其管理清单中又称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由财政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混合型资金等投资,政府以适当资金匹配。为此,实践中应当加强制度创新,加强过程监督管理,这样才能有效促进项目建设,实现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杨柳.浅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特性与策划[J]招标采购管理,2019(11).
        [2]许敏;尹军.浅析县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J]审计月刊,2020(08).
        [3]张琳娜.全过程造价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居舍,2019(09).
        [4]李娜.全过程造价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9(15). [5]王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风险管理研究[D]南昌大学,2020.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