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资本方在PPP模式下对城镇水环境治理的初步设计优化

发表时间:2021/6/1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0期   作者:吉光辉
[导读] 摘要:设计是施工的方向,概算结构决定子项实施模式,初步设计决定了项目的成败。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  650000
        摘要:设计是施工的方向,概算结构决定子项实施模式,初步设计决定了项目的成败。在PPP模式下针对城镇水环境治理,社会资本方须以系统的眼光,从实用性、全寿命周期和发包模式的角度综合考虑初步设计的优化,最终实现各方接受、总体盈利最优的共赢。
        关键词:水环境治理;初步设计;概算;PPP;
        一、项目特点、模式和常见手段的分析
        1、县城及大型乡镇是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主阵地,区域决定了注重实用性、经济性和政府高度参与性的特点。根据PPP中心的信息分析:发达地区大型城市以水质进一步提升为主,但接近尾声;发达地区小型城镇则以消除黑臭水体为主;中部地区中型城市以消除黑臭水体为主,且随着环境治理的加码,即将延伸到县城及大型乡镇。根据区域和级别人员习惯:政府方将在定位、设计、施工、运营等全方位参与;同时主要是满足功能需要,甚至不考虑运营期的持久性。因此,留给社会资本方的优化空间极小。
        2、常见的技术路线,会让政府侧面要求进行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常见的治理技术路线为将原有的雨污分流混流改为雨污分流,同时建设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并排放或雨污分流中将原有河道清淤并进行引流补水。然而跪着部分道路路面的改造,侧面进行道路改造提升是必然的,因此也为整体城镇环境及服务的提升提供了机遇。
        3、现阶段PPP模式,多通过招标采购社会资本方+设计施工的模式。将投资及施工打包处理,该模式注定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
        综上所述,虽政府方行为及意识导致优化空间受限,但因社会资本方实操的便捷性和城镇基础设施提升的欲望,因此在设计方案、概算结构、协议约定和防风险措施的具体细节处理上有一定的优化空间和机会。
        二、初步设计方案优化的目标及方向
        首先不折不扣落实水环境治理的目标,其次提升道路通行水平和改善城市环境,兼顾对减少运营费用支出设计考虑,最终通过适度智能化建设概念给城市建设戴一朵“小红花”。
        1、在考虑基本的全寿命周期基础上做到经济最优,将投资额用到利润空间更大的项目。雨污分流工程一般占比较大,但因施工效率低,一部分清单亏损,部分清单低水平盈利,少量清单利润可观。因此应着力针对各方案的细目分析并对比总体盈利水平,同时尽量压缩该部分土建投资。尽量将有限的投资应用到安装工程、弱电迁改、绿化工程、公园建设、河流疏浚、交安监控、智能化建设的项目上。
        2、在水环境治理的安装方案设计上,应因地制宜的考虑专属定制设备及产品的使用。一方面有利于系统更加配套,更符合适用性,有利于全寿命周期的考虑;另一方面有利于社会资本方的利益考虑,一般针对特殊设备均进行市场询价确定最终价格,因此会给社会资本方带来一定的空间。
        3、在雨污分流施工中,极有可能涉及到弱电迁改及整理,可增加该部分投资空间。通过概算结构调整将该部分从建设用地费调整到工程建设费用中,同时要细化该部分的迁改方案:一定要增加临时加工的临时方案,如利用确保稳定通讯的理由,先临时架空,后永久性落地。
        4、在配套工程中,充分考虑绿化工程、公园建设、河流疏浚、交安监控、智能化建设。重点是通过该项目提高城镇的环境,并突出智能化概念。设计关键是要凸显“新”,要较以往或目前市场有所突破:绿化植物种类的推陈出新、交安监控更新换代、局部智能的体现。
        5、同时站在全寿命中期考虑,一定要将今后为方便运营或降低运营成本而设置必要的土建项目设置。


        三、概算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方法
        在此所述“概算结构”一是指不同行业存在不同的编制办法,二是指诸多费用列入工程建设费也可以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的选择。
        1、估算及概算办法的选择及分析
        道路雨污分流肯定会采用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但河道治理部分或引水部分可采用市政编制办法也可以采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其中市政编制办法对各费用约定极为细致、材料单价方便调差、定额跟新及时;其中水利编制办法中独立费用项目较少、征地移民项目却较为笼统、材料单价不方便调差、定额极为陈旧、较市政有临建费用项目及内容。就定额基价而言,市政高于水利;但采用水利编制办法可市场询价进行调差。因此,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选择。
        2、建设用地费内容的处理及技巧
        市政编制办法中建设用地费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余物迁建补偿费、土地登记管理费、土地复垦费、土地损失补偿费、临时占地补偿费、耕地占用税、管线(强电、弱电、供水、排水和燃气等)搬迁及补偿费。根据经验一般由政府包干,因此可考虑将弱电、供水和交安设施内容纳入到工程建设费用中,而将强电及燃气等高危行业的留在建设用地费用中。
        四、基于发包模式对概算优化的目标及方法
        利用项目公司与总承包通过合同谈判的方式,将部分工作委托为总包实施给予风险包干的费用,从中确保公平合理及防止霸王条款;需要注意手续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1、由项目公司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临时用地;该分部费用在建设用地费中支出。
        2、由项目公司向承包人支付以总价包干的形式表示的临时用地对应的复垦费用;该分部费用在建设用地费中支出。
        3、由项目公司向承包人支付以总价包干的形式表示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该费用是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和对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费用(房屋拆除费);和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未列入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其他工程费用,以及施工期间(运输等用的)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
        4、由项目公司向承包人支付以总价包干的形式表示的交通疏解费。指施工过程中为满足现场施工及原有交通通行而采取措施的工作,包含不限于交通疏解方案编制及评审、交通疏解公告、临时标识标牌、交通警示灯、交通临时隔离护栏、交通指挥员等费用。该部分一般情况下视为建安费及措施费,但完全可以通过该手段实现少亏,但需避免重复。
        5、由项目公司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费。指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一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设或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如公用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建设的贴补费用、供电多回路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以及绿化工程补偿费用。
        6、由项目公司承担因非承包人过错(按设计及常见的正常施工方法)而需实施的房屋检测及赔偿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和渣土管理费等。
        7、由项目公司承担为竣工而实施的专项验收费用。
        8、由项目公司承担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经双方协商一致需由发包人承担的责任及费用。
        五、过程中注意事项
        1、为防止出现概算调整而实施的措施:根据国家规定,概算计量不要出现调整申请的情况:一是范围、二是规模、三是金额;为此在范围和规模上要严格控制,在金额上要动态控制,最好通过绿化或公园建设的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及控制。
        2、为防止审计风险而实施的措施:一是确保文件资料环环相扣,二是确保以上各手续齐全完整,三是过程中适当用自己思维去影响他人。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北京: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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