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执法改革视角下消防行政执法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6/1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0期   作者:张贺
[导读] 摘要:消防执法是防范化解火灾隐患风险、控制火灾隐患发生的主要措施,因此应规范执法行径,严格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工作高质量的完成。
        青龙消防救援大队
        摘要:消防执法是防范化解火灾隐患风险、控制火灾隐患发生的主要措施,因此应规范执法行径,严格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工作高质量的完成。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进步,消防执法中出现了随意执法、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人员素质低等问题,鉴于此本文对消防行政执法的概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期望通过问题的解决对提高消防行政执法水平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消防执法改革视角下;消防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
        前言
        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提出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5个方面共12项主要任务,这也意味着消防执法改革迈入深水区,同时也意味着消防救援机构职能的转变,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成为重中之重。因此,消防行政执法应遵循法律标准,依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执法,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由于与之匹配的消防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标准设置过于宽泛,导致执法过程中没有具体的执法标准可以遵循,所以不仅无法保证执法质量,还由于宽泛、模糊的法律标准导致执法主观意识强烈,易造成消防行政执法标准尺度不一,也不利于树立良好的消防行政执法形象。
        一、消防行政执法的概念
        消防行政执法是消防机构及其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履行国家消防行政权力,实施消防行政事务的一项重要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的消防安全利益,防止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特点具有公平性、主动性、广泛性、具体性、强制性。消防行政执法的对象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二、消防执法改革视角下消防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裁量设置不合理
        科学合理的行政裁量有助于行政执法高质量的完成,对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果裁量权设置的不合理,尤其是没有法律、法规的有效控制,就会产生滥用职权,自由执法的现象。比如规定的一些行政处罚金额为伍仟元以上伍万元一下的罚款,除了处罚金额为伍仟元和伍万元从轻、从重处罚有具体规定外,其他现象的处罚金额指示限制了0-30%、30%-70%、70%-100%,中间罚款的具体数额并不明确,30%-70%之间为
        壹万捌仟伍佰元到叁万陆仟伍佰元,处罚数额范围具有随意性,另外按照自由裁量办法规定,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单类消防设施数量占此类数量10%以上,但不影响整体系统运行的属于一般违法,500平方米的商场和5000平方米的商场同样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且存在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数量相同,那么500平方米的商场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所占比例将远远大于5000平方米的商场,相对处罚金额有多于5000平方米商场的可能性,而5000平方米的商场火灾危险性相对大于500平方米的商场,上述两种情况充分体现出行政裁量存在随意性和不公平性的弊端。
        (二)消防行政执法限期改正期限固定,不利于违法行为的有效整改
        消防行政执法限期改正期限最长为30个工作日,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许多不能在3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的,如检查中发现防火分隔、防火卷帘、防火门等设施未设置或严重损坏的,更换、定制、维修周期较长,或者对于一些大型连锁企业,消防安全问题较多,需要去层层审批、落实资金,而时间有限,这样势必会造成到期未能进行彻底整改的现象发生,但隐患单位确实在实施消除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具体工作,如果到期再进行处罚,势必影响单位整改问题的积极性,影响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另外,被检查单位不能提交延期申请,不能延长整改期限,有些存在整改难度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火灾隐患整改逾期,或者为了在限期时间内整改合格,消除隐患流于形式化,为了整改而整改,整改不彻底,不能真正起到作用,导致整改过的火灾隐患反复发生,影响了消防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成果。


        (三)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消防机构的行政执法人员主要有监督检查人员和灭火救援人员组成,由于受人员编制限制,半数以上人员是由原灭火救援岗位晋升转岗到防火岗位,一直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并不多。曾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人员,之前的主要工作为参加灭火救援任务,防火业务学习仅限于书本,防火业务实践经验和监督检查能力相对比较薄弱,再加上岗位轮换,频繁变动,导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基础不扎实;另外受地方经济的影响及区域内建筑场所、单位类型的限制,未经专业学习,不能很好的将理论联系到实际工作中。基于现实普遍情况,因消防机构行政执法干部人员稀缺,各地实施文职辅助执法政策,由于消防行政执法专业性强,需要有丰厚的工作经验,而招聘的文职多为地方大学生,与所学专业不对口,不具备专业的执法资格,即使取得辅助执法证,防火业务水平也相对匮乏,只能对常态化消防火灾隐患进行检查执法,不能形成完整的形成消防行政执法体系,影响消防行政执法队伍的发展。
        三、消防执法改革视角下消防行政执法对策
        (一)完善消防行政执法制度,保证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由于裁量设置的不合理,所以无法根据法律来定义执法标准,因此为了有效的规范执法行为,公平、公正的开展消防行政执法,应对消防法律中规定的有关执法裁量问题进行严格细致的界定,做到真正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比如对违反消防法律的处罚金额的裁量设置范围要减小跨度,防止裁量过大,产生执法不公、执法主观意识过强的行为。相关部门更要建立完善消防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对现有的消防法律体系进行细致化修订和完善,让消防执法工作得以促进,保证执法人员能够行使相关职权,让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放宽限期整改期限,统一执法期限标准
        消防执法期限应有具体可参照的标准,发现消防问题之后,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日期限制,会导致相关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整改。应结合单位整改情况,适当放宽限期改正的期限,对于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不应只局限于30个工作日之内,并可根据被检查单位实际,被检查单位可在履行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向消防救援机构递交延期申请,恢复延期申请制度,符合法定程序,消防救援机构经系统审批和现场核实后予以批准,延期期限内整改合格即为整改问题,对通过延期申请审批后仍未整改的相关单位应加大消防行政处罚力度,充分体现消防行政执法的人性执法和执法严肃性。
        (三)加强消防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鉴于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最快提升业务水平的途径就是开展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全方位培训,使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总队、支队应开设专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消防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特别是邀请资历深,经验丰富的消防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实践课程,增加实践机会,进而提升业务水平;消防行政执法人员还要加强自身的业务理论学习,多学多看多实践;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严格的考评和奖罚制度,定期进行业务理论及实践考试,以考促学,以学提能,使消防执法人员能够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知识和技能。
        结束语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以来,消防行政执法问题得到了极大改善,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在日新月异的社会改革中,特别是消防部队转隶后,消防执行政执法需要面对新的问题和挑战,应不断改进法律法规,不断细化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法水平,落实消防行政执法防执法具体责任体系,以提高消防行政执法的效率,使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控制,使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更好的开展,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
        [2]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冀消〔20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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