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职学校音乐课课程思政建设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1/6/1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2月第5期   作者:范钦佩
[导读] 音乐课程在中职教育中的全面开展对人才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范钦佩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重庆 400036
        摘要:音乐课程在中职教育中的全面开展对人才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相互交叉开展形成了音乐教育的思政功能,这也是构建和完善音乐教学体系和思政教育体系的核心元素。中职音乐课程中融入思政课程,可实现规范学生品行、端正学生思想的目的,因此,在开展音乐课程的同时,需要适当融入思政课程,以提升中职学生的综合素质。
        关键词:中职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思考策略
1中职学校音乐课中融入课程思政的作用
        思政是指所有有目的、有计划地对社会成员在政治、思想与道德等方面施加影响的活动。广义的思政包括社会、社区、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德育。狭义的思政指学校德育。社会的进步对学生素质要求也不断提升,学生在接受知识技能的同时,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需要共同提升。道德素质是青少年必备素质之一,将思政教育融入到中职音乐教学当中,是中职教育提升思政教育的有效途径。同时在中职音乐课堂上开展思政教育相关的内容,通过音乐作品这种艺术形式更为直观的展现生活中的善恶美丑,促进学生的音乐作品向大众传递正能量,陶冶人的情操。思政融入中职音乐课堂可以促进音乐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由思政贯穿整个音乐课教学过程,促使单一的课程内容更为丰富,更为形象。有利于学生在学习音乐理论知识同时提高个人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进而净化心灵。
2音乐教学思政渗透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不具备先进的教学理念
        在现代化音乐教学中,大部分学生表示课堂的类型、课时量等较少,导致许多喜欢音乐的学生无法真正参与到音乐教学中。由于中职开展音乐课的类型大多不具备创新性,许多学生并不满意音乐课程的教学。学校没有针对音乐课的教学数量、内容、类型等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对音乐课的各个功能进行引导,导致大部分所开展的音乐课程仅由音乐教师任意组织,音乐教师常常会依据自身的喜好来编制内容,不仅没有重视课程的科学性及系统性,而且没有充分意识到思政功能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重要性。音乐教师并没有认识到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结合的意义,过于重视音乐自身,而忽视了音乐课程的外围功能。
2.2音乐课程内容与思政课程内容缺少结合
        目前,大部分音乐课程没有与思政课程形成较好的结合,导致思政功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音乐自身具备较强的思政功能,而教师不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对音乐课程缺乏正确的认识,对教学内容缺少升华能力,过于重视音乐的知识性和审美性。另一方面,教师在备课时未将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进行融合,每堂课程的安排都具有目的性与针对性。因此,在开展音乐教学前要进行明确的教学准备,明确教学内容所蕴含的思政因素,并在各个教学环节显示主题。
2.3课堂中的思政渗透力度不够
        在音乐课程中,不可否认音乐教学是重点,但从音乐教育的实质来讲,其教育功能是多元化的,而思政功能是最显著的特点。从现阶段的音乐教学来看,音乐课堂大多有着活跃的氛围,形式也较为多元化,极大拓展了学生的审美,但思政却缺少融入。由于音乐教育的属性较为明显,音乐具有的活泼性常常导致其他属性被忽视,其内在的审美、德育等无法得到充分发掘。若教师没有将思政内容进行较好的渗透,学生的思想及情感也没有得到重视,同时也不具备正确的引导性。

2.4教学过程中思政课程的融合方法过于单一
        音乐课堂是丰富多彩的,教师是充分发掘其丰富内涵的主要载体。因此,教师应采取多元化的手段来展开教学,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尽管音乐教学中的思政因素并不能抢占音乐因素而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但它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大多利用分析法来融入思政内容,学生只是单纯的被动接受者,缺少主动性和参与性。目前,大部分所开展的音乐课程以教师为主导,整节课以教师讲解为主,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也较为古板。教师常以总指挥的姿态开展音乐教学,学生所学取决于教师所教,德育、美育等只能在被动状态下进行,没有彰显学生的主体性,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及手段导致音乐教学出现较大的漏洞,极大影响了教学目标和思政功能的实现。
3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相互渗透的有效措施
3.1更新教学理念
        对于教师而言,教学理念是指导其开展教学活动的根基,决定了教师在每个教学环节的实践工作。因此,对于音乐教师而言,教学理念决定了思政功能的实现效果。鉴于此,为了强化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的相互渗透,对学生的思想产生积极推动作用,就必须对音乐及思政进行全新的认识。只有从根本上冲破音乐教育在思想方面的传统禁锢,从思想上对音乐的思政功能加以肯定,从理念上对音乐的思政工作加以认识,加深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的融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参考其他国家成功融合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的先进理念,对自身的音乐课程进行深入拓展;二是强化自身的思政理念,将先进的思政认识融入音乐课程,并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三是学校要建立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相互渗透的教学理念,对教学工作者进行积极引导,使其将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进行较好的结合。
3.2加强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的相互渗透
        音乐课程十分丰富,教师可选择各类型的优秀资源来作为教学内容,实现学生对音乐的学习需求。音乐资源作为音乐教学的载体,开设音乐课程的价值及意义并非单单是传播音乐艺术,也蕴含了丰富的教育价值。如果要充分展示这些教育价值,教师就必须运用各种形式的教学来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音乐课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舞蹈、歌剧、音乐纪录片等都可以作为音乐课的教学内容,通过对其进行有效的筛选来与思政课程进行较好的结合,适当融入思政因子。
3.3丰富音乐教学中的思政方法
        良好的教学方法及手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中职学校应对以往的教学手段进行有效改革,积极尝试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相渗透的各种方法及手段。传统的音乐教学都是教师把握整个教学节奏,学生大多不具备较高的自主性,在现代化的教育中,教师应重视学生的主体性、参与性和互动性,确保音乐课堂教学更为丰富。在中职的音乐课程中,教师应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将课堂还给学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平台,使他们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才华,成为教学工作的主导。对于学生而言,他们可以从自身的角度出发来掌握音乐类型。音乐教师可以选择一些积极参与的学生,引导他们在课下进行备课,代替教师来上课,并利用自己的形式将思政课程融入其中,这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参与力度,彰显学生的主体性,而且可以充分彰显音乐课程与思政课程相互渗透的价值及优点。
4结语
        音乐教学的思政功能是一项比较特殊的内容,不同的教育人员有着不同的理解与认识,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所取得的效果也不同。在日益重视素质教育的当今社会,中职的教育目标在于为社会培养出有素质、有担当的综合型人才。因此,中职音乐教育工作者应积极转变自身的教育理念,主动探索音乐课程结合思政课程的新途径及方法,赋予音乐教育更高层次的使命。在开展音乐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确保音乐的主体性,而且要重视思政因素,确保其内涵得到充分挖掘及体现,在学生群体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资利萍.音乐教育德育功能实现的课程论审视[J].中国教育学刊,2013,(07):70-73.
[2]周昕佚,陈小雪.学前教育专业乐理课程教学方法创新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05):19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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