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林
湖北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444200
【摘要】当前的教育领域提倡素质教育,而中职的美术教学可以培养学生们的情感价值观,以及他们对美的表现和多样性,在学生今后的社会和生活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这门科目有着增强学生人文素养、贯彻素质教育理念的特征,也越来越被学校和老师重视起来。本文就是对怎样培养学生兴趣,在当前中职美术教学领域进行探讨和简要的论述,希望可以起到参考的作用。
【关键字】中职美术 学生兴趣
【正文】为了达到提高现代化水平的教学目的,我国正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来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在这样的阶段需要更多的人才和具有高素质的劳动者。因此我国的中职教育正在得到大力的发展,但是在这一领域中,中职生普遍存在着基础知识薄弱,对学习兴趣不高的现状,并且教师的教学观念传统进行的模式和方法比较单一。而在新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中,中职学校正在加快改革进程,并且在传统的美术教学中的许多弊端,作为中职美术教师,要培养学习兴趣,激发求知欲,提高教学效率,达到增强学生素质的教学目的。
一、中职美术教学在当前社会中的现状
美术教学必须是将让学生们掌握知识和实践作为教学的核心,让学生培养出正确的审美观和对于美的正确认识并且对美有自己的理解,让学生们在美术教育中能够进一步的提高自己的艺术鉴赏能力和修养,来达到全面的发展。虽然改革后中职美术的教育有了很大的进步,正在打破传统美术的授课模式正在让美术真正进入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注意。
面对着学业压力,中职美术教育逐渐变成了摆设,美术课程名存实亡,有时美术课会被其他科目随意侵占,在这种情况下,课程时间得不到保证,怎样得到学生的重视呢?又怎么能培养学生的兴趣?而在为数不多的美术教学时间中,教师本身对于美术的理论和特点都有着模糊认识,在课程中照本宣科,在这样的消极怠工下,学生们也会不给予重视,由于课堂的纪律得不到保证,美术课程中对学生的美学培养根本不能达成,也会让那些对美术有一些兴趣的学生逐渐丧失原有的兴趣。
二、中职美术学科中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措施
2.1通过学科优势,直观展示来激发学习兴趣
美术作品不管是属于哪种类型,都是画家运用造型艺术的表现手段来个传达出自己对美术艺术的意愿和想法,是对画家审美的直观表达。
想激发中职学校中学生对美术的兴趣,教师可以合理的利用美术这一门学科中的优势,将艺术作品进行直接展示来吸引学生。这样的教学方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学原则,也符合学生们对美术的认知规律。直观的展示学生就可以通过感官来对作品进行感知,在教师的合理引导下,进一步的来获得画中的理论知识,锻炼对艺术的鉴赏能力,也掌握了创作的技能。教师要学会用形象、生动、鲜明的语言来描述出画作的特点,欣赏名家画作或者通过多媒体对真迹进行展示,告诉学生画中的人物以及创作的时代背景,教学讲述搭配上视觉效果来更好的培养学生兴趣。
2.2在平时学习中建立学生的自信心
拥有自信是解决大多数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我国当前中职教育学生中能够更好学习的前提。由于学生大多数是遭遇了应试教育的挫折以后才选择了就读中职学校,所以他们可能会在学习方面没有信心,是存在一些消极和厌学心理的,面对那些普通初中高中的学生,会认为自惭形秽。很明显这种想法是及其错误和不可取的。要想要改变现状,中职美术教师就要帮助学生建立起自信心,才能够解决学习兴趣缺失的问题。比如要让学生们清楚的明白,中职教育是存在自己的办学特色的,也是拥有着它独特教学特色和优势的,因此应该尽量消除自己产生的心理负担,教师也应该强调学习起跑线上没有高低之分,只要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一定会得到更好的结果。当然在进行讲解时不应该泛泛而谈,要多举例一些实在的案例来增强事实性,才能够起到更好的效果。
2.3合理设置课堂悬念,吸引学生兴趣
在美术教学的实际课堂中,应该合理的融入疑问和悬念来提高学生在学习问题上的注意力,将学生的求知欲激发出来。比如在对美术的课堂知识点讲解时,先通过对典型画作和作家的展示,让学生对知识产生好奇心,作为教师在此时就要抓住学生好奇心,围绕着知识点来展开讲解。通过这样在教学情景中设置教学的悬念吸引出学生的兴趣,有助于在接下来的教学活动中让学生吸收到更多的知识,提高学生在课堂中对美术知识的学习效率。
【结束语】总而言之,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就同时达到了增强中职学校美术学科在课堂上教学效果的目的,促进学生养成更高的美术素养。中职美术教师应该利用更加多元的教学方法来激发学生对美术的学习和创作欲,提高学生们的主动性,将传统的教学方法去伪存真,将美术的实际创作和应用加入到教学中,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思考,养成美术的分析思维,这样中职院校的美术课程才能够真正的起到应有的教学作用。
【参考文献】
[1]沈小琼.中职美术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兴趣的培养探究[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9(03):108.
[2]张希永.试论当前中职美术教学与学生兴趣的培养[J].才智,2012(2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