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升中教育实践活动的作用

发表时间:2021/6/1   来源:《中小学教育》2021年第5期   作者:鲁民杰
[导读] 小学生判断能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鲁民杰
        河南省濮阳市第五中学 457000
        摘要:小学生判断能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虽然家庭、学校乃至社会多方面对其进行保护,但总会有力所不能及之处。此时应当通过高效的手段对其进行教育,提升其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其自我保护能力。而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性、趣味性则可以很好的提升其能力。
        关键词:小学生 自我保护能力 教育实践活动
一、引言
        小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对于其自身的健康成长、免受外界侵害来说起到了至关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小学生由于年轻小,社会经验不足,处于一个较为弱势的社会地位,较为容易受到各种形式的侵害。而一旦受到伤害,则会为之后的生活造成许多不可磨灭的影响,关乎到家庭乃至社会的幸福。[1]但无论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抑或是法律保护,都是从外在客体出发的、被动的照顾和保护方式,难免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状况与他人的保护力所不能及之处。例如:2000年6月,包某及其同伙,将其年仅6岁的侄子拐卖。由于是熟人作案,其父母并未有太强的警惕性。如果受害人当时有着更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则可以很大程度的避免该类惨案的发生。所以应当加强对于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提升,使得小学生群体能够根据自身不同的心理成熟度、生理特点,积极主动地学会不同的自我保护的方式,提升自我保护的意识至关重要,提升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刻不容缓,也是学校的工作重点之一。[2]
二、现状下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情况与反思
        其一,性侵害问题受害者低龄化,小学生性教育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由于小学生年龄小,反抗能力弱,性教育不充分不完善等种种因素,往往更加容易成为性侵害问题的受害者。2014年9月,被爆出广州一名九岁女童被邻居性侵长达三年之久。而在母亲主动询问下,女童表示“我想不起来了,现在又不疼了。”作为邻居,平日里接触较为方便,作为家长戒备心降低;作为成年人,利用信息不对等这样的特点,可以编造各种谎言威逼利诱孩子不要说出所谓的“秘密”。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发布了《2013-2014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报告》显示,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其中受害 8—14岁的小学生比例最高。过去一年曝光的性侵案件中,陌生人犯案仅占38起,其余80.20%均为不同程度的熟人犯罪。女童保护项目对235名小学男生、219名小学女生进行的调查显示,仅有17.58%的孩子知道什么是“性教育”,60.88%的孩子不知道何为性教育,21.54%的孩子选择“知道一点点”。当面对问题“如果遇到有人不经你和家人允许,要摸你或脱你衣服,你知道该如何求助和自救吗”,有23.60%的孩子选择了“不知道”,并且选择“会”的76.40%中,有占总数44.30%的孩子选择了“大声呼喊”。国内外防性侵专家都强调,性侵犯罪可能发生的地域有公众场合和密闭偏僻场所两类,如果儿童在密闭且偏僻场所发生性侵犯罪时大声呼喊,可能会导致犯罪者临时起意对受害者进行伤害乃至危及生命。但由于缺乏系统、科学的授课,儿童这种对防性侵知识粗浅的一知半解,自我保护能力甚弱,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自救方法不当,从而危及自身安全,造成恶性后果。 在902名受访家长中,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的仅占35.92%,未进行性教育的达到64.08%,甚至有56.49%的家长从未向孩子讲过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可见,在学校保护与家庭保护照顾不到的角落,小学生的安全状况也不容乐观。此时应当提升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使自己免受侵害。
        其二,校园霸凌问题。安徽省怀远市星火小学六年级某班的班长小赐,由于其拥有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利,而向普通同学勒索钱财,钱财不够时则选择逼迫同学“喝尿”等方式进行“教育”。而大部分受害者没有选择反抗或向老师、家长求助。

在事情披露后,由于缺少直接证据,霸凌者称“由于成绩好,被同学嫉妒,此事件全为捏造与陷害”,使其逃脱了学校的惩罚。可见,当下现状下,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严重缺失,在发生问题后没有及时妥善处理,没有有效取证,使得霸凌者没办法受到应有的惩罚。上饶五小一男学生,在学校里被一中年男子持刀刺死。起因是该男子的女儿被死者长期霸凌,回家告知父母后,该男子无法控制情绪,冲进校园,在数十个小孩子面前持刀行凶,犯罪结束后淡然的在路边等待警察的到来。究其根本,使犹豫女学生受到霸凌时没有及时向家长、老师报告,没有学会适当的自我保护方法,在情绪积压已久时选择向父亲吐露,导致了两个家庭悲剧的发生。如果能够掌握正确的自我保护方法,则可以在侵害发生时选择更好的方式去避免进一步侵害的发生,可以使得霸凌者接受更好的教育,对已发生的霸凌行为作出道歉与赔偿。2016年4月22日晚,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一女学生遭数名女生轮流扇耳光的视频在各大网络平台引发了全民的关注。根据调查,从道县辍学将近半年的女孩马某,因生活琐事对车头中心小学的六年级女生熊某怀恨在心。4月22日下午,马某纠集其好友共五人,一同尾随放学回家的熊某并采取暴力手段将其胁迫至偏僻处,伺候,由五人轮流对熊某进行掌掴。同时,让旁观者拍下实施暴力全过程的视频,以便日后转发至朋友圈使自己“泄愤”。身体上的伤害多数可以被治疗,而心里的伤害将可能成为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在小学时期,正是塑造性格与三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此时的侵害问题将对于孩子一生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如果能够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将可以使孩子免受侵害,拥有更加阳光与积极的童年。而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之中,对于提升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较少。
三、教育实践活动的作用及对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提升的应用
        教育实践活动,狭义上指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对于学生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施加教育影响的活动。相比于一般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实践活动更加生动形象,不拘泥于授课的形式,可以使得课堂上所讲述的知识与案例参加实践活动,给受教育者留下更为深刻的印象,而不仅仅是纸上谈兵。[3]
        在课堂上,老师刚讲完“不要吃陌生人给的食物”,而放学后面对陌生人的“糖果攻击”,60%的小学生还是没能承受住诱惑,对陌生人给的食物欣然接受。还好“陌生人”只是由同学家长扮演的角色,目的就是测试学生们对于刚讲述的知识的接受程度。而仅40%的及格率,让老师十分无奈。可见,对于小学生来说,认知能力较弱,很难自主的将课上所讲知识内容与实际生活联系,更何谈应用。此时应当加设教育实践活动,丰富知识内核,让学生们在实践之中真正的掌握自我保护的本领。
        提升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实践活动,则可以设置情景模拟、实地演练、家校联动等方式,学以致用。2018年,淄博市金茵小学带领学生前往中小学安全教育实践基地,通过模拟火灾、模拟地震、高空逃生演练等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能将理论结合实践,在危险真实发生时,将实践中所学的本领调动出来,保护自身安全。或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由其他同学家长扮演陌生人,与学生接近、聊天询问家庭情况、假意带其出游等方式,测试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也可以通过实践活动让他们了解到坏人的话术与行为的特点,以便日后更好的针对不同情况的发生,实施自保自救。
        总结:采用课堂与生活化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帮助学生们了解不同情况的不同方法,让他们可以更加针对于不同的情况灵活变通,做到真正的学以致用,自我保护。而通过实践的过程,也可以更好的让教师查漏补缺,发现理论与实践之中的区隔,更好的、更多维度的提升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文献:
        [1]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J].刘立学.当代家庭教育.2011(11)
        [2]有关小学生应对突发事件自我保护能力的探究[J].黄玲.新课程(小学).2014(04)
        [3]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J].李军霞.教育界(基础教育).2018(12)
作者简介: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