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选卷训诂六则

发表时间:2021/6/4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5期   作者:张晓宙
[导读] 通过比对中国基本古籍库中的清乾隆武英殿刻本《魏书》与2017年中华书局升级工程点校版的《魏书》,
        张晓宙
        内蒙古大学
        摘要:通过比对中国基本古籍库中的清乾隆武英殿刻本《魏书》与2017年中华书局升级工程点校版的《魏书》,发现在两个版本当中,我所校对的第十九卷(列传第七景穆十二王上中下)、第九十二卷(列传列女第八十)和九十八卷(列传第八十六)存在以下两处有待探讨与研究的地方,特此摘出训诂。
    
        六处版本间的差异分别为“同”与“司”、“庄王”与“庄主”、“尚书左仆射”与“尚书在仆射”、对其进行了梳理分析。以下分条列出:
(一)“同”与“司”
        十九卷中,中华书局版《魏书》:“对曰:‘当仰仗庙算,使呼韩同渭桥之礼。’帝叹曰:‘壮哉王言!朕所望也。’”[1](510)而清乾隆武英殿刻本《魏书》中为“使呼韩司渭桥之礼”许嘉璐主编的《二十四史全译 魏书 第一册》所给的译文为,安寿回答说:“应当仰仗朝廷制定的克敌谋略,使呼韩同行渭桥的礼节。”皇帝赞叹说:“王的话有气魄!这是我所盼望的。” [2](345)在两个版本中,存在“同”与“司”的差别,二者在词义方面有一定的关联性。
        《故训汇纂》中对“同”的释义有: 同,共也。《左传成公元年》:“是齐楚同我也”;《周礼地官司市》:“以全府同货而敛赊”。同,犹共也。《太玄玄圆》:“方同九州”。同,齐也。《书舜典》:“同律度量衡”,陆德明释文;《诗小雅车攻》:“我马既同”;《后汉书马融传》:“车攻马同”,李贤注。这几个释义在今天均有“共,在一起(从事)”之意,如共同、同步、殊途同归、同舟共济等。再如《孙子谋攻》中“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同”表示参与,一起干某事。将其置于文中“同渭桥之礼”即“同行,一起做”。
        “司”与“后”同源,后分化,表示问审判案,造字本义为动词,执掌,主管。《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司,臣司事于外者。从反后。凡司之属皆从司。《故训汇纂》中对“司”的释义有:司,犹管也。《资治通鉴周纪一》:“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司 ,理。《文选陆机<文赋>》:“意司契而为匠”。司,事也。《书康诰》:“司师兹殷罚有伦”。掌事曰司。杜预《春秋序》“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孔颖达疏。这些释义引申出了“司”有掌握处理之意,即做,如《毛诗注疏》中“贤人在官,各司其职,是其能官人也”,“司”在这里表示“做,处理”,其词义扩大到“做事”这一层面,便与“同”的词义相似,“使呼韩司渭桥之礼”即“使呼韩同行渭桥的礼节”。
        尽管词义上存在联系,但通过审文例的方法结合上下文来看,该句话在文中是说要理明政治使呼韩归顺,就做事这一层意义上来讲,“司”更倾向于掌握,“同”则倾向于共事,“司”在事情的完成度上高于“同”。对于归顺的敌人而言,同行礼仪到掌握礼仪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故这句话中“同”在语义上的适用度要强于“司”。


(二)“庄王”与“庄主”
        十九卷中,中华书局版《魏书》:“世宗景明元年,薨于青州刺史,谥曰庄王”。[3](510)而清乾隆武英殿刻本《魏书》中为“谥曰庄主”。许嘉璐主编的《二十四史全译 魏书 第一册》所给的译文为:世宗景明元年,元颐任青州刺史时逝世,谥号为庄王。[4](346)由译文可知后世按照“庄王”对其进行了解释。由上文可知,阳平王新成的长子安寿(后高祖赐名颐)承袭了其父的爵位,逝世后所封的谥号也应冠以王爵,故此处应为“庄王”。
        首先经检索,刻本《魏书》中“庄主”仅有此一处,而在第十七卷中有“永昌王健无疾薨,谥曰庄王”[5](193),第四十卷中有“定国以承父爵八年,死于州。赠以本官,谥曰庄王,赐命服一袭”[6](414)。永昌王拥有王侯的身份,死后谥为庄王与其爵位相称;定国是简王丽的长子,也承袭了父爵,与安寿情况相似,死后谥为庄王而非庄主。用审文例的方法对比上下文,可知此处也应为“庄王”。
        其次,《魏书》中王侯及其子嗣去世后的谥名,多与其身份相关联。如“济阴王小新成薨,赠大将军,谥曰惠公”;“晖业弟昭业卒,谥曰文侯”;“子诞,字昙首薨,谥曰静王”;“汝阴王天赐葬从王礼,谥曰灵王”等等。可以发现谥名后常冠以与其爵位相称的头衔“王”“公”“侯”,而“庄主”的“主”基本释义为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是一个泛称概念,用审文例的方法通观全书用词,“庄主”一词的使用并不合理。
        最后,“庄主”一词多指一些隐居于静僻村庄的领导人(首领人物)。他们一般都是依靠手下的民众交上去的钱粮过活,而他们手下的人则是靠做农活或者手工或者经商等各种手段生活。在《汉语大辞典》未收录该词,其词义是否引申扩大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但就明清小说《水浒传》中的“庄主”概念而言,并不适合作王侯将相的谥号。
        
        以上两处均为参考文献得出的个人观点,有不妥或言辞不当处还望批评指正。综合以上,训诂时词义与理据并重是始终要秉持的一点,将训诂方法灵活运用其中,才可使自己的观点更具说服力。训诂帮助我们在研究问题时能够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掌握好训诂学知识,有助于我们开展独立研究,明晰字词含义,解决疑难问题,提升个人素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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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M].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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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M].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5] 魏收著.魏书[M]. 清乾隆武英殿刻本
[6] 魏收著.魏书[M]. 清乾隆武英殿刻本
[7] 魏收著.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7
[8] 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M].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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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M].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11]宗福邦等编.故训汇纂[M].商务印书馆,2003
[12] 魏收著.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7
[13] 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M].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14] 宗福邦等编.故训汇纂[M].商务印书馆,2003
[15] 宗福邦等编.故训汇纂[M].商务印书馆,2003
[16] 魏收著.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7
[17] 魏收著.魏书[M]. 清乾隆武英殿刻本
[18] 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M].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19]明史[M].清钞本
[20] 焦竑撰.国朝献征录[M].明万历四十四年刻本
[21]百度汉语.御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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