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园虹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200233
摘要: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是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必然选择。 本文研究了当前轻工产品质量的监管工作的现状,分析了现阶段监管现状的存在的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提出了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产品标准
引言
以生产消费资料和制作手工工具为主的轻工业,与人类生活的吃穿住行,密不可分,据统计,2020年轻工行业累计实现利润1.6万亿元,资产总额占全国工业的13.7%,利润总额占全国工业的20.7%,轻工行业作为我国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战略方向对整体工业而言尤为关键。
新中国成立以来,轻工行业曲折中前进,从供应紧张再到供需平衡。随着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是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必然选择。十九届五中全会,习主席提出“八大强国”方针中,再次重申“质量强国”的战略发展目标。
因此加强轻工行业的产品质量监管,促使其持续稳定健康的增长,不仅保证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也为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提供了有力保障。
1.轻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我国目前主要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除其他法律规定的产品除外,商品质量监管主要是以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两种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我国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根据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对于生产与流通、线上与线下产品融合监管,重点监管突出民生消费产品和特殊人群用品,聚焦安全指标和关键性能指标。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抽查计划中明确具体产品目录,以及抽查计划实施细则,各省市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细则实施抽检,并向社会公开抽检结果数据,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通告。
随着消费者的需求日益增加,产品也趋于多样性,因标准的滞后性,一部分产品在我国暂无相关产品标准监管,为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自行起草企标作为相应产品的执行标准,但企标的质量要求参差不齐,“无标可依”使得市场监管部门不能统一对这些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无法评估其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及关键性能。为了及时发现和掌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督机构对可能存在高风险的产品采用风险监测机制,对国外已有相关产品标准,国内暂无相关产品标准的产品,采用国外的标准对我国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从实际检测数据中进行数据分析,并发布风险警示。风险监测通过产品检验检测、数据分析、资料收集风险,系统和持续的收集影响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有害因素的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为相关产品的后续国标的制定提供相应数据支持。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98种消费品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查9849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批次979批次,不合格率为10.3%,部分产品的不合格率在三年内有所下降,质量状况持续向好。2021年公布的监督抽查计划公告中包括了137种产品,产品涉及类别众多。总体而言,轻工产品的整体质量逐步提高,市场监督工作也在不断完善,国家建立了全国标准服务平台,免费查阅,为生产企业提供了技术支持。我国质量强国战略正按照计划一步一个脚印稳健走下去。
2.轻工产品现行的监管存在的问题
1) 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区域局限性
产品安全监督质量抽查是各省市监督局组织进行,从各省市发布的监督抽查发布公告看出,经济发达省市其监督抽查力度明显高于经济次发达省市,不论是监督抽查的频率还是监督抽查产品范围的多样性。如内蒙古,新疆、黑龙江等省市,从其抽检公告可以得出,关于食品抽检各地均是高度重视,但除食品类的其他轻工产品抽查较少,食品的风险很高,但其他产品质量安全也需要考量。同一省市监管范围,与二三线城市相比,一线城市更加重视,但即使是同一个市级区域,中心区域的监督抽查力度也是高于同一市级管辖的乡镇区域,乡镇的产品质量监督几乎是一片空白。造成这一方面的原因有多种,我国地广物博,人口分布参差不齐,各地对产品质量的关注不同,比如经济落后区域更追求低廉的产品,导致对产品质量重视不高,偏远乡镇由于实际采样的困难性,也是原因之一。
2)抽样有效性低
抽样的有效性,是保证监督抽检工作顺利进行的源头,抽样无效,后续相应工作都无法展开。产品监督抽查是根据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测试,测试项目不同所需样品量不同,比如食品级的可迁移元素测试,其要求的样品量较多,锅具类产品一款样品不足以完成测试,但实际被抽查的商超库存总量都无法满足标准需求,此类情形抽样终止。个别商家已经熟知抽检流程,故意采取相应手段规避抽检,使得抽样有效性降低。
与此同时,随着电商平台的迅速崛起,网购已经成为新的消费主流渠道,但对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来说,“买样难”是头等难题,《产品监督抽查暂行办法》中,网络抽样是以消费者购买产品进行采样,采样“货不对标”是比较常见的情况,电商平台的宣称与实际样品的标签宣称差异较大,比如玩具产品抽检,玩具测试检验依据GB 6675,其适用范围年龄段0~14岁,产品网页宣传为玩具,但实际购买的样品标签宣称不适用14岁以下儿童使用,那么此次样品的抽样是无效的。对于监督抽查,除检测样品外,还需要备样,以防止结果有异议时,可以进行复测,也即采样时同款样品最少采购2份,部分商家已经熟知抽检规律,同一购买人同一寄样地址购买同款商品多件,第一时间即能察觉到购买商品的目的是用于产品质量抽检,尤其是跑步机体积较大产品,商家以缺货等理由,拒绝销售,导致无法备样,致使抽样无法正常进行。
3)轻工产品标准滞后性
监督抽查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作为抽查依据,我国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符合,轻工产品领域中强制性产品标准涉及多为食品、家电、婴童用品及玩具、文具等。对于婴童类产品、玩具使用对象的特殊性,为防止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从而导致发生不可逆伤害,相关产品是市场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但部分标准相对滞后,这不仅仅体现在同类产品外标严于国标要求,部分国标对于新型产品的质量安全无法有效评估,部分高风险项目国标暂无要求,监督抽查无法对其质量进行监管,虽然有风险监测可以评估,但因风险监测的特殊性,只能向消费者警示,并不能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风险监测要求的产品做出实质性的处罚措施。
轻工产品除食品外,高风险产品主要集中在婴童产品,部分婴童类产品标准滞后,如童床的标准《QB 2453.1-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一部分:安全要求》,此标准1999年发布,后续一直未进行修订,标准仅适用产品内部长度在900mm ~ 1400mm 的童床,不在此尺寸范围的童床无法用此标准监管,且《GB 28007-2011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适用3~14岁儿童使用,这使得三岁以下年龄段使用的家具监管是空白的。比如水晶泥,水晶泥的主要生产原料硼砂,《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中将硼砂定义为具有生殖毒性的,会降低生殖率,或对胎儿造成伤害,玩具强制标准GB 6675中则暂未对硼元素有特定的要求,欧盟玩具安全指令中要求水晶泥中硼元素的迁移量不得超过300毫克每千克,但玩具泥由于硼砂引发的儿童伤害事件时有发生。
除此之外,部分产品国内外都无适用产品标准。比如健身器材类产品,国标目前只有对固定式健身器材有相应的国标进行监管,瑜伽垫、瑜伽球等健身辅助器材均无标可依,这类产品国外也无相关标准,因此这类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都不曾涉及。
4)产品质量监督惩罚力度不足
根据《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于轻工类产品,尤其是一些小物件,产品价值数十元,即使监督抽查后的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未达标,按最高的三倍的罚金计算,所以惩处金额也不足以引起生产者、销售者的重视。部分电商更是通过更改购买链接,不整改产品规避监管。
3.轻工产品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1) 增加产品质量监督的监管范围
各地在组织产品抽样时,需要多方位考虑抽样方案的合理性,不仅要考虑经济发达地区,经济稍落后区域也要加大产品监督抽查质量力度,同一省市的监督抽查,需要将乡镇地区也纳入考察范围。只是监管城区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商或经销商将不合格产品倾销至监管空白地区,这会造成城区与乡镇产品质量分化严重。与此同时,加大对电商平台的质量监督抽查,增加抽样产品的多样性。
2)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提高生产商或经销商的产品质量意识,从源头上加强质量监管,产品质量提升,经销商销售的产品质量合格,也不会通过其他手段来躲避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设计样品量等问题,可以仅测试高风险项目,单项测试所需样品量相对较少,抽样有效性也得以提高。
关于电商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求经营主体有产品质量意识,也需要电商平台把控产品入驻平台,严格意义上来说,平台可以自行拟定入驻平台门槛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要求,且平台也可以组织内部抽检,一次管控入驻品台产品质量,除此之外,平台应要求商家明示产品包装内容,使得消费者购买时能了解产品的包装信息,减少货不对板等情形。与此同时,消费者遇到质量不合格产品一定要敢于维护正当权益,不因为商家的补偿就放弃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恶性循环下去,商家的质量意识只会越来越低。
3)加强轻工产品标准的修订
对于已发布国家标准,尤其是发布时间较长的产品标准优先进行修订,产品标准技术要求仍适用市场的标准,向社会公开此标准可继续使用;产品标准不足以评估市场产品的风险,需尽快修订,等效采用国外标准的国标,可以缩短项目周期,使得标准尽快得以实施。
对于国内无产品标准监管的产品,根据风险监测的数据结果,优先起草高风险产品标准,使得产品质量监督“有标可依”。
4)强化监督执法力度
建立更健全的产品质量监管管理办法,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应产品执行标准的生产商、经销商加大惩处力度,尤其是被多次抽查不合格或者是采用其他手段规避抽检等情况,增加罚金的额度,或者是其他惩罚措施,引起生产商等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
5.结束语
不论是作为在质量检测行业的从业者,还是一名普通消费者,产品质量与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当整体社会产品质量都得以提高,中国综合国力的得以增强,也符合我国的制定的“质量强国”的战略方针。将“中国制造”打造成“中国质造”,让中国产品走向世界。
参考文献
[1] 2020年轻工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2]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暂行管理办法
[3] GB 6675.1-2014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4] 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5] QB 2453.1-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一部分:安全要求》
[6] GB 28007-2011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