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临沂 276400
摘要:在现阶段社会发展中,为了实现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关系的协调及发展,满足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需求,应该对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进行分析,通过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关系的协调构建完善策略,以满足现代城市化发展的需求。
关键词:土地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关系
引言
在现阶段社会发展中,为了实现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关系的协调及发展,满足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需求,应该对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进行分析,通过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关系的协调构建完善策略,以满足现代城市化发展的需求。
1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的特征
1.1土地规划主要是在一定的区域里,通过分析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对土地的利用方式进行规划管理,保证土地的利用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规划工作主要是依靠地区中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分布情况,充分保证各种资源的有效运用,确保不会因为一些人为因素对自然资源造成损失。土地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平衡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之间的分配,从而保证各种产业都得到合理的土地资源。另外,在分配农业用地的时候也要保证各种农业用地之间的均衡,并严格限制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的总量,确保各类用地的基本平衡。城乡规划主要是为促进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而开展的工作,其目的是为了协调社会各方面的资源,缩小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距。通过开展城乡规划可以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对空间的整体布局进行合理规划,从而保证城市和农村的空间所占比例均衡,并且也要对一定时期里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进行考查,再开展进一步的规划工作。
1.2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的关系
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管理都是对我国现有土地资源实行规划利用的一种手段,其目的都是为了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推动综合国力的发展。不过由于两者在管理模式上存在一定差异,使得两者之间既存在联系性,又存在相互对立性。
(1)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
(2)土地规划的指标化与城市规划的科学性 从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上来看,二者的编制部门与上报程序完全相同。因此,在理论上二者对规模的选择也应当是相似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土地规划管理的核心多服从于政府的发展意愿,而城市规划管理多服从于地方政府的发展需求。这便是二者所存在的核心矛盾,继续进行深入的分析,不难发现此矛盾的根源在于中央对地方的约束。因此,无论是土地规划管理,还是城乡规划建设都应当遵循国家以及省级政府的意愿与管控。
(3)建设用地的布局集中与分散 不管是在土地规划,还是在城市规划中,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始终是人们密切关注的主要问题。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文件中都曾提到过引导更多的乡村人口向城市与工业园区集中。集中化布局多为在中心城镇以及开发区上进行集中化发展。而分散化布局多指满足于社会中存在的多主体的诉求。在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中对赞同集约化发展的理念,但是在现实实践中,土地规划与建设用地的规划以及布局还是会比城市化建设的规划更为细碎。具体原因还是在于进行土地规划时大量保留了细碎的城镇、村庄、城乡结合部以及独立建设用地等。另外,由于土地规划图纸是对土地进行规划的重要凭据,因此,分散的布局并不会利于空间的集聚。同时,城市的总体规划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市与县政府以及外围产业新城的发展利益,城市的规划自然会注重对此方面的发展,忽视对乡镇经济的发展,从而会引发乡镇人员的不满。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核心矛盾的存在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对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之间核心矛盾的调解是当下的一个重要任务。
1.3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的关系 由于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具有统一的目标,所以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通过两者的有效协作,能够更好的推动城市经济建设,实现我国总体建设目标。
具体来说,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管理之间的关系为:土地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能够为城乡规划提供更多可供使用的土地资源,在避免资源浪费的基础上,实现城乡规划建设目标,增大整体经济效益;而城乡规划的合理性,则为土地规划管理指明了方向,保证规划方案制定的合理性。两者之间的相互协作,统一管理为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2城乡规划实施和土地规划管理之间的协调措施
针对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之间存在的相互作用、相互矛盾的关系,采取合理措施做好两者之间的协调工作尤为必要,具体内容为:
2.1进行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 伴随现代城市化的发展,在土地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工作内容的协调,应该在城乡建设的同时进行政府管理措施的完善,建立健全的城乡规划以及城乡管理内容,并通过城乡规划任务以及城乡关土地资源管理体系的完善,提高制度的整合价值,充分满足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管理需求。而且,在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过程中,也应该及时调整土地的规划方案以及相关内容,为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相互统一提供支持,充分满足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2.2增强土地征用程序的规范性 土地征用时的尾款与土地价值之间存在着一定差距,很容易加剧农民的不满情绪,影响征用效果。为了保证征用的合理性,需要对原有的征用流程进行改善和优化,增强其规范性、科学性。首先,完善补偿机制的相关内容,对土地征用中农村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减少不满情绪的产生,推动征地作业的顺利进行;其次,结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开展土地征用工作,以此来保证征地的科学性、合理性;最后,在土地征用中,应做好引导工作,让农民明确未来发展的主流趋势,深化农民的思想意识,以此来实现多元化经济构建的梦想,促进农村经济前行。
2.3土地资源的协调发展 在对现有的土地资源进行管理时,应完善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管理体系的构建,为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提供帮助,从而实现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之间的充分融合,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问题的产生。土地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的基础条件,而城乡规划为土地规划管理提供了依据。只有确保两者之间的协调性,才能更好的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做到资源的最优化发展。
2.4强化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之间的交流 虽然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管理分属两个部门,但两者之间仍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性,工作人员应选择合理方式来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之间的交流,构建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以此来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城市建设水平。在以往发展中,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管理是分开进行的,只有在发生矛盾后才会予以解决,但这时影响已经产生,破坏了整体建设效果。因此,在现今工作中,必须确保两者之间的协同作业,且在落实中不断实行调整和融合,旨在加强土地规划管理的有效性,保证最终建设目标的实现。
2.5加快多规合一的落实 多规合一主要是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构建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以实现统筹规划发展的目标。在该模式下,能够保证整体空间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并通过完善管理制度,统筹规划和治理等工作的落实,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而增大土地资源利用率,达到我国总体建设目标。
3结束语
总之,在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过程中,为实现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关系的有效协调,提高城乡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相关土地、规划管理部门认识到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之间的差异性,通过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关系的整合以及相互协调,提升土地资源的规划及使用效率,充分满足现代城乡土地经济发展的需求,展现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有效性。通常状况下,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应该通过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的统一、管理行为的规范以及信息化管理制度的构建等,进行政策管理项目的整合,充分满足城市发展中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协调需求,为现代城市的经济发展以及土地资源的可协调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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