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发表时间:2021/6/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4期   作者:严玉梅
[导读] 摘要:我国属于人口大国,人口密集度相对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加需要有效提升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率,并以此为指导理念进行具体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青海金手指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西宁市  810000
        摘要:我国属于人口大国,人口密集度相对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加需要有效提升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率,并以此为指导理念进行具体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该项工作相对较为烦琐,涉及诸多政府部门,需要多个部门进行协同合作,同时国土空间规划也与资源环境及经济发展有着较强的关联度,需要正确处理国土空间规划与其他工作之间的矛盾点,从而保证国土空间规划成效能够得到全面提升。基于此,文章首先分析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具体的优化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问题分析;优化策略
        1 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概述
        国土空间规划的目的是为解决各项发展问题而形成的国土空间开发导向,通过对主体功能区的建设,实现对我国市场经济整体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遵循以人为本发展理念,持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政府区域调控力度。同时,对各处功能区域的功能定位进行明确,最终实现结合实际发展情况与需求、调整国土空间战略格局的目的。在新时期时代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的实现应遵循以下准则:(1)集约发展。合理划定各处生态保护区域,遵循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发展趋势,集中开发资源。(2)分类引导。综合分析各区域发展现状、资源配置结构以及核心发展潜力,优先构建集开发以及保护目标于一体的国土空间体系,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分区功能定位,明确资源开发利用原则及框架。(3)凝聚共识。各级政府部门应凝聚共识,统一国土空间规划及发展理念,确定所制定战略布局规划及发展目标得到贯彻落实
        2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缺乏健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
        从现实角度分析,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相对较为烦琐,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规范性,需要配置相对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作为支持。但是经调查显示,现阶段诸多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部门内部所实施的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其中存在诸多较为显著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未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会严重影响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质量。具体而言,在部分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单位当中缺乏必要的连带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监督审查制度及奖惩制度,从而导致管理缺位、交叉管理、管理不规范及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较低等问题,最终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无法持续有效开展,进而使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很难得到提升。
        2.2对于生态环境规划建设不够重视
        在传统的国土空间规划中,过分重视经济效益,对生态环境建设不够重视,这种不良的环境意识是同社会实际发展态势相背离的,这些都导致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缺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一些规划人员自身的生态环保意识也相对不足,过分的追求经济发展,忽略对生态环境的建设,这就导致整体的规划工作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过分重视眼前利益,使得在后续发展的过程当中,土地利用存在诸多阻碍,从而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
        2.3配套法律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自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至今,虽然已完成大量准备工作,并取得诸多显著成果,如建设太原城市群、培育中西部城市群,等等。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仍未形成全面化的法律体系,难以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各项具体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参照与法律支持。这一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国土规划立法滞后、部分法律条例相互冲突、规范内容模糊不清、缺乏主干法律体系等问题。以此为诱因,导致部分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国土空间规划理念较为僵化,缺乏规划重心。


        3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研究
        3.1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在新时期背景下应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及早构建起较为健全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结构框架、明确界定各部门职能范围、统一国土空间规划战略目标及发展理念,确保各层级之间的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得到贯彻落实。对这一目的的实现,应做到以下几点:横向协调。对相关部门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完善,明确各部门机构的具体职责范围、统一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标准及实施要求,确保各规划从属关系以及横向协调保持稳定一致。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各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强调为耕地红线、城建线以及生态线提供有力保护,将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乃至明确国土空间开发思路、确定开发模式的核心基础。无论出于任何角度,都禁止跨越以上“红线”。当出现跨越“红线”问题时,根据职责体系,对相关部门机构及主管人员进行追责处理。
        3.2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体系
        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应构建反馈机制,全面掌握国土空间规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所面临问题及出现原因。同时,以此作为主要参照,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国务院、地方政府持续对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体系进行完善补充,切实做到自顶层至基层的全面性法律法规完善。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国土空间规划法》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应重点对其进行优化补充,确定其法律主体地位。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可选择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陆续推出相关地方性法规,基于总体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体系,针对性构建配套的规划体系,确保上下层级法律法规体系相互响应,最终达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能的目的。
        3.3国土空间规划力求区域范围内生产和消费均衡
        国土空间开发过程中实行用途管制,其理论前提是产业结构合理调整,生产布局优化,土地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国土空间优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发展不充分和不平衡的矛盾。非均衡开发是符合经济规律和效率优先的合理选择。国土空间规划采用非均衡发展模式和用途管制策略,务必要看到由此带来的土地发展权不平等,正视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区域分工,用途不同所带来的单位土地面积经济报酬的差距,必须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的区域经济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合法经济权益的保护和资源价值的实现。
        3.4国土空间规划需始终遵循绿色生态原则
        从实际角度出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必须要保证在不破坏自然资源环境的基础上进行,降低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保工作的矛盾点。针对这一情况,相关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期间就必须重视对于生态环保工作信息的宣传力度。为此,首先,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社会媒体部门建立起坚实的合作关系,借助媒体部门的信息宣传优势,重点宣传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期间不得破坏自然资源环境这一规划原则,同时还要宣传关于生态环保工作对于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的信息,从而提升各个部门对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视度。其次,必须要有效地实现集约高效且功能互补的绿色交通系统,具体而言,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加入绿色交通网络建设计划,同时还要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空间预留,避免在日后的规划工作当中,没有空间实施一些国家性的项目,从而保证国土空间规划成效能得到全面提升,并且有效地发挥出其辅助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结语
        近年来,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新命题、新任务,其核心任务就是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下,实现“多规合一”,为全域全素的开发和保护提供坚实依据﹒因此,要做好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必须在之前主要空间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融合,把握战略高度,强调刚性管控,细化要素布局,完善管控规则,促进我国国土空间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
        参考文献:
        [1]陈铭.新时代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几点思考[J].浙江国土资源,2019(06):122-123.
        [2]张显锋,罗杰.关于如何编制国土规划的几点思考[J].门窗,2018(06):128-129.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