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合同的管理刍议

发表时间:2021/6/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4期   作者:尹明明
[导读] 摘要:从改善民生基础设施的角度看,科学组织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全面落实监理合同管理任务,既必要又紧迫。
        阿克苏鸿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阿克苏  843000
        摘要:从改善民生基础设施的角度看,科学组织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全面落实监理合同管理任务,既必要又紧迫。在一定程度上,将提高水利工程质量,为后续合同管理实践打下良好基础,真正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目前,对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的分析迫在眉睫,希望能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合同;管理
        引言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是针对工程变更进行商务管理的有效途径,通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中的风险进行控制,能够提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的安全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风险控制方法作为协助相关监理部门直接监理账务的有效方法,已经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科学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风险控制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变更资金的消耗,从根本上提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的质量,为工程变更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
        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的特点
        1.1监理合同的标的特殊合
        同标的是指合同民诉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客体。一方面,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中包含管理使用权的转让,是委托方赋予监理单位对其人员、财产以及设备进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现了建设情况的透明化。另一方面,监理合同的服务对象具有固定性。在合同中明确了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是围绕着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的,因此对造成风险的环境因素以及人为因素必须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这使得合同的审查具有困难性。
        1.2从合同性质
        从合同性质是指在其他合同成立的前提下签订其他的合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而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双方需要签订勘察合同、设计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等,如果缺少任何一个合同部分,那么,监理合同将失去有效性。
        1.3建立合同履行周期较长
        面对施工期较长、体积庞大且人员流动大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其整体的建筑时间较长,因此合同履行的期限比较长。大部分情况下,合同履行期随着施工日期的延长而延长,因此需提前做好延期准备。
        1.4监理具有经济合同和技术合同双重性质
        经济合同是监理单位和建设双方为实现共同的经济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其中明确了双方的经济投入等金额规定,是双方关注的核心利益所在。而在技术合同中,明确了监理人员的监理任务和责任,属于社会服务合同的一种。两种合同双重合并的性质,使得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签订更具价值。
        2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风险控制方法
        2.1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机制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的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可以实现对监理合同进行核查,同时对监理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做到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风险的控制。首先,针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设定风险控制目标; 其次,有针对性地识别监理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本文通过内部审计的方式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中的账务进行透明化控制,并将其与可能出现的风险发生概率相比对,估算出风险影响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中变更资金的具体数额; 最后,根据估量结果及时调整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内容,并书写风险控制报告,及时作出补救措施。面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中出现清单限价编制以及理清定额等模糊概念时,应该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中将材料的计量规则和计价规则清晰地展示出来。

通过造价人员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提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编制水平。除此之外,还要根据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图纸和技术标文件计算出定额工程量,参考分包合同、类似工程报价,做出综合风险控制。在此基础上,进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风险控制的总结,从而降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的相应风险,实现风险控制机制的构建。
        2.2合同签订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是监理合同应具备的三大特性,更是发挥监理合同价值的关键。( 1) 及时性。监理合同的及时性是应对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的重要手段。许多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对于合同的认识较为浅薄,因此监理人员应充分发挥合同的及时性,对于可预见的施工风险,应及时要求对原有合同进行了补充和更正,确保合同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维护监理人员的法律权益。( 2) 规范性。规范性是监理合同必须遵守的性质。例如,合同的印刷、格式和印章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要求。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合同双方和主要负责人,基本内容包括签订时间、履行日期、终止日期以及第三方作证人等。此外,合同的副页也详细明确建设单位的建设情况,包括人员、设备和物资等,而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也应做出备份。( 3) 有效性。监理合同的有效性切身关系到合同双方共同的利益。对于监理人员本身而言,应实事求是,严格公正地进行监理工作,而对于建设单位,应保证对监理单位的尊重性和公平性。对于合同的变更风险,所重新增添的内容必须征求合同双方的同意,并保证合同双方的权益,并对应负的责任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变更合同同样具有有效性,减少合同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
        2.4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合同管理质量高低,间接反映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一般来说,水利工程行业管理人员偏向技术型,意味着全能型管理人员数量短缺,导致施工监理合同管理工作低效开展。为改变专业人才缺失、管理人员能力偏低等现状,应从外部人才聘用、内部人才培养两方面入手,以便为合同管理工作储备丰富人才,进而更好的服务于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具体来说,企业与高校合作,以校企基地搭建方式选拔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将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妥善解决,并为监理合同创新式管理提出新理念、新方法。当优秀人才引进后,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机构成立专业合同管理团队,使监理合同处于自觉执行状态,大大减少合同纠纷。人才外聘环节结束后,面向内部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为其争取再教育、外出学习的机会,尽可能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实力,推动监理合同管理工作高效完成。培训过程中,不仅传授有关监理合同管理的知识,还围绕“经济”、“法律”等主题进行培训,让监理合同在最新形势下有效实施,使合同作用全面发挥,真正起到行为规范、建筑工程质量优化等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风险的控制措施是保证监理合同顺利贯彻实施的关键,只有对施工前以及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监理合同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做好完善的签证准备,进一步提升监理人员的素质,才能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管理服务。但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体系也在进一步的升级和完善。为保证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效率和建设安全,应对监理工程中的问题加以重视,明确问题的产生原因,根据问题特点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从根源上杜绝风险危害,保证建设单位和监管单位的核心利益,维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法律秩序,促进水利水电工程收获更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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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邓志国.探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中的合同管理[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5,43(10):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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