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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研究在用地比较局促的场地条件下消防登高场地的设置,以及在具体案例中设计过程中的一些制约因素和思考。从规划、消防的角度来总结对消防登高场地的设置要求。最终得出结论,在用地场地紧张条件下,消防登高场地可以通过借用红线以外的地块进行结合设计,但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和前提。因该问题涉及到项目的总体布局,尤其对总图的布局影响非常大,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关键词:消防登高场地;用地红线;商业综合体
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其中大型商业综合体屡见不鲜,很多商业综合体的业态并不仅仅只有商业,有些还包括了办公、酒店、酒店式公寓等其他业态,因此会出现在一个商业裙房底盘上立几栋塔楼的情况。
本文以作者参与设计的某商业综合体为例,从实际案例实现的角度,对消防登高场地对项目设计实施的影响进行分析与总结,可为其他类似的项目提供参考。
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浦口区江浦街道,东至宁合快速公路,南至现状,西至文德西路,北至光明路。该项目位于浦口区雨山路,位于浦口区与江北新区交接处,地理位置优越,距离浦口区老城区仅3KM。该项目为多种复合业态的多功能中心,集酒店、办公、商业、公寓为一体。1-4层裙房均为商业,上部分布三个高层,其中将酒店式公寓靠内侧布置,远离噪音。
图1 某项目的鸟瞰图
图2 某项目的人视图
2、总图设计
项目沿光明路东西向一字展开,因该地块南北向红线距离仅为80米,对于商业综合体而言用地过于狭窄,故裙房基本采用满铺的形式,如此才能满足商铺的进深和中庭的进深的要求。塔楼因为核心筒的关系和消防登高面的需求,仅能布置在靠裙房外侧。三栋塔楼均布在裙房的南北两侧,距离用地红线间距较近。其中西南角的1号塔楼和东南角的3号塔楼距离红线有10米的距离。
图3 某项目的总平面图
3、消防设计
项目沿该建筑的高层部分的长边布置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的长度不小于一个高层长边的长度,消防登高面距离高层建筑的外墙边为5米,满足规范要求。
该地块南北向较为狭窄,为节约土地,提高该地块土地利用效率,建议利用北侧广场作为消防登高场地。
图4 某项目的消防分析图
4、消防对于登高场地设置的一般要求
对于设置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规范中有如下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1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3 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4 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关于消防登高场地设置在用地红线外的情况,浙江省在《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2020年》有如下的说明: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原则上应设置在用地红线内,如设置在红线外时,应征得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可为规划、建设、城管、交通、绿化等部门),还应确保登高场地范围无高大乔木行道树及架空线路等影响登高操作的障碍物。
5、各地规划对于消防登高场地借用红线外的用地的要求
深圳市: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于2016年专门出了一份关于建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相关工作的报告。在报告中提到了由于深圳的土地资源紧缺,借鉴国内外城市先进经验,深圳市的部分重点发展片区以及一些城市更新项目,采取了小地块、高路网密度、高容积率以及高覆盖率的规划方式,以满足城市化发展的空间需求,但高层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问题也成为相关片区规划的重点与难点。随着相关消防法规文件设防标准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必须在用地红线外设置消防登高场地方能满足消防要求。
就此情况深圳市结合实际情况,在消防登高场地设计与管理的规范化方面提出了具体管理控制要求:
(一)设置条件。申请建设用地红线外设置消防登高场地应符合如下情形:建设用地≤5000平方米(住宅建设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或者用地三分之二以上进深≤45米,或者其他有特殊城市规划设计要求的地块,在经过专项研究后可申请在用地红线外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二)设置要求。消防登高场地及其下方的建筑结构、管道、暗沟等必须满足消防车荷载的要求;场地内的市政绿化、道路标志、路灯、广告等市政设施的布置必须满足消防的使用要求,同时必须保证市政道路和景观的连续性和整体性。
6 结语
对于消防操作场地是否可以利用红线外场地进行设置规范并未明确,作者个人认为应该本着以下原则进行消防登高场地的布置和设计。消防登高场地除特殊困难外原则上应在建筑红线和道路红线内进行设计,可利用红线内建筑控制线外的空间进项设置。当红线内设置登高场地确有困难时,征得当地规划主管部门、消防主管部门的同意下,并取得认可文件。在不影响红线外功能使用的情况下,可占用红线外的公共道路、公共广场等区域,并要确保其符合消防登高场地的要求。不得利用红线外非公共的任何场地布置消防登高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