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6/9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5期   作者:王翠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建设不断加快,征地拆迁项目随之增多。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浙江  3123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建设不断加快,征地拆迁项目随之增多。虽然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依然存在许多亟待补充的短板和应对的难题。通过对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以期望为地方政府在加快治理体系建设,提高自身治理能力方面提供参考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征地拆迁;问题;对策
        引言
        征拆是项目建设的开局,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成本及工程进度,未征拆部分形成的施工断点,还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做好征拆工作尤为重要。在不断创新探索征拆新模式时,要秉承实事求是、顾全大局、统筹兼顾的理念去完善细化征拆管理体系及细则,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做到“和谐征拆”、“科学征拆”及“规范征拆”,为推动项目建设更好更快建成通车保驾护航。
        1征地拆迁的特点
        征地依附于项目建设存在而存在,其工作量及推进难度还取决于工程设计及各涉及单位间的相互配合和良好的组织关系。设计优化、科学选线、合理的施工措施,工程选址、设计变更、合同管理及资金使用等是有效组织协调,在很大程度程度上可减少征地拆迁工作难度,涉及单位间的相互配合协作,在特定时候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2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
        2.1农民失地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后,各地普遍采取征地时一次性地支付补偿金,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谋出路的失地农民,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很容易陷入失地又失业的困境。失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缺乏非农就业技能,在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目前相当一部分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失去土地后生活水平下降的现象相当普遍。实行货币补偿后,失地农民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但从总体上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
        2.2政府共建资金未到位
        地方政府未能完全落实区市共建文件精神,因为地方财政吃紧,征拆资金无法正常到位,项目推进缓慢;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单位通过自筹资金借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再流向征拆分指挥部,作为地方政府共建资金用于项目征地拆迁。政府新增的隐形债务不能短期化解,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归还借款本息,增加了建设单位的建设成本及资金压力,这与区市共建文件精神初衷是相违背的;另外由于征拆资金是建设单位垫付,地方征拆分指挥部在征拆的过程中会认为钱不是政府的,是建设单位给的,那么在征拆测量、谈判、协议商定、政策的落地等过程把关可能不严格,从而造成征拆超概的风险产生。
        2.3拆迁单位征地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审计人员要对具体拆迁项目的拆迁政策包括拆迁审批政府批文、会议纪要、拆迁项目批复以及拆迁补偿标准等相关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详细深入地了解。拆迁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批复时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即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已经发布包括征地范围、面积以及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的公告以及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公布的标准。
        但是,由地方政府经授权而制定的征地拆迁规范性细则涉及方面较为广泛、涉及内容较为复杂;拆迁政策因不同项目、不同时段和不同区域而有所不同,政策规定纷繁复杂,不易识记;拆迁单位有房屋征拆工作流程“先斩后奏”的情形。审计人员开展工作时针对这一部分的工作不够重视,在审计时,拆迁项目几乎都已拆迁完毕甚至建设成型,所以拆迁单位的手续在这个时候几乎都是齐全的,有的拆迁单位先征地后拿到审批文件的也不乏少数,但也难免有拆迁单位钻空子。


        3征地拆迁问题解决对策
        3.1农民失地问题的解决
        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特定个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做出了特别牺牲,对他们给予公平的补偿,体现了政府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障,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鉴于土地对于农民具有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国家征地对农民的补偿也应充分考虑这两个方面。
        按现行补偿内容进行补偿,应参照当前物价水平、消费总体水平等因素,提高补偿标准,以确保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有能力再创业、再就业,保证他们在失去土地后生活水平和生存环境能不断提高和改善;还应建立征地安置基金,并合理地管理该基金,使之增值等。建立“以土地换社保”的新机制,建立有效的农民社会保障安全网。近年来,农民失地问题如何解决,已被各地政府摆上议程,如在江苏省启东市,失地农民的低保问题已摆上了日程,就等各项条件成熟之后来具体实施了,失地农民低保政策的出台,应该会为今后的拆迁工作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体现了征地拆迁“以人为本”,使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3.2征拆资金使用及监督
        地方政府应严格落实区市共建文件精神,提前筹划征拆资金,按期供应项目建设,加强发债融资能力,减少借款变相持有的隐形债务。即使向建设单位借款,应按期足额还本付息,或采取土地置换、税费退还补偿等形式化解债务,减轻建设单位资金成本及盘活债权。进一步细化区市共建模式下,政府部门征拆资金支付范围,区分支付主体,明确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范围,避免后续扯皮推脱,造成征拆工作滞后。厘清征拆资金结算的审计主体,区市共建模式下,征拆审计以地方审计机关为主,建设单位跟踪审计为辅。地方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力度,对征拆过程及事后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征拆违法违规问题,比如资金挪用、款项虚领、补偿过高、造假套取征拆款、结算资料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3.3针对拆迁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
        审计端口前移意味着在拆迁工作开展初期,审计机关要安排相应成员专人负责介入拆迁工作中,针对拆迁单位的拆迁程序进行督察,前期重点关注拆迁工作流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拆迁工作,有无按照要求发布征地预公告包括公告征地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等,有无征询被拆迁对象的意见,有无制定具体拆迁方案,有无针对村民的反馈进行论证、反馈报备等。
        专门负责的审计人员要提前熟悉已经审批的拆迁补偿政策,针对审计专业之外的房屋测绘、房屋评估等知识要有基本的认识,拓展跟拆迁相关的其他专业知识。针对拆迁单位取得审批文件签署的日期、发布公告的日期以及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日期进行核实比对,针对拆迁单位征地拆迁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调查取证。也可向相关人员进行走访核实相关信息。
        3.4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家庭、各种情况,这就需要征收部门适时变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社会道德的情况下,制订具体个案的解决方案,限期解决,特别是妥善解决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对拆迁信访做出巨大贡献的给予工作人员奖励,对懒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社会矛盾的,给予严肃处置。对少数“钉子户”,无理取闹的,应坚持原则,不予迁就;对少数公开聚众闹事、上街堵塞交通、冲击政府机关的被拆迁户,应依法严肃处理。政府部门应临时组建公、检、法人员组成的具体拆迁项目信访工作组,找专业人士做好该项目的拆迁信访工作,保障拆迁工作的正常运行。
        结语
        征地拆迁工作,实质是以土地业务工作为基础,以取得工程建设、运行安全空间为目的,涉及到国土、农林、规划、环保、水利、城市建设等多个行政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集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统筹协调公共关系,最终服务于项目建设的管理活动,征地拆迁工作将直接影响工程的成败,项目建设前需重点控制。
        参考文献:
        [1]季燕霞.政府公信力生成逻辑[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2]张红霞.征地拆迁领域黑恶势力的生长逻辑及社会危害研究[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2015.
        [3]石星.服务型政府视阈下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研究[D].乌鲁木齐:新疆大学,2017.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