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篮球裁判员体制问题分析与对策

发表时间:2021/6/10   来源:《教育研究》2021年6月   作者:陈富荣
[导读] 随着我国篮球事业的快速发展,CBA联赛在体育竞技行业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强。随着赛制改革,比赛场次的不断增加,以及比赛激烈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篮球裁判员体制问题不断凸显,对于我国篮球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甘肃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陈富荣 743000

摘要:随着我国篮球事业的快速发展,CBA联赛在体育竞技行业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强。随着赛制改革,比赛场次的不断增加,以及比赛激烈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篮球裁判员体制问题不断凸显,对于我国篮球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本文将对我国篮球裁判员体制问题展开探讨,分析裁判员体制所存在的内在问题,探究与我国篮球事业发展所存在的主要冲突,对比国外相对成熟的篮球裁判员体制,提出我国裁判员发展的合理解决对策,希望可为我国篮球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篮球裁判员;体制问题;分析与对策
        就我国当前篮球事业发展来说,篮球作为一项体育竞技,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裁判员体制发展起步相对落后,缺乏完善的裁判员培训机制,所以导致我国篮球裁判员专业水平不足,抗干扰抗风险能力下降,导致我国篮球竞技比赛的激烈精彩程度下滑,在国际比赛中中国男篮在身体对抗方面普遍偏弱,其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于我国裁判员判罚尺度过大,部分判罚条件存在误区,从客观上影响了我国篮球技术的发展。为了促进我国篮球裁判员快速全面发展,合理解决应对篮球裁判员体制问题就成为了我国当前篮球裁判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相对于美国职业男篮联赛的职业裁判来说,我国裁判员体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将对比先进的美国职业联赛裁判员体制提出符合我国篮球裁判员改革与发展的合理应对策略,希望可为我国篮球裁判员发展提供参考。
        1.目前我国篮球技术代表以国家篮球裁判员队伍情况
        1.1当前技术代表现状
        技术代表主要是指在篮球比赛中负责监督记录的工作人员,需要在比赛过程中配合裁判员促使比赛顺利进行。在我国当前篮球事业发展中技术代表工作军事对我国篮球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运动员或者自身篮球裁判。这部分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受到我国篮球协会规定的限制,50岁以上人员不能参与职业联赛的执法工作,所以此部分工作人员作为技术代表在比赛现场帮助现场裁判解决技术难题。
        1.2我国篮球裁判员基本现状
        高校是我国篮球裁判员培养的主要力量,体育院校和师范院校培养了大量的职业篮球裁判员。但是就目前我国裁判员组成来说其中也包含不少自学者以及体育系统工作人员。体育裁判人员的受教育程度和其他学科文化知识素养有较大的差异,因此这就导致裁判员在实际工作中,工作方法以及事件的处理方法都有所不同。而我国国家级裁判员所从事的职业也较为广泛,除了要担任篮球裁判工作以外,有60%以上的工作人员从事于体育教师行业,并且主要在我国各大体育高校中任教。其次,部分裁判人员来自于体育行政工作体系。这些裁判员的日常工作相对繁忙,在工作中和体育篮球联赛的时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也会导致影响裁判工作人员顺利展开工作的重要隐患。
        同时由于裁判工作人员来自于社会的不同体系,所以受教育程度也有极大的差异。目前我国裁判员体系中具有工作人员仅占据不到3%,而研究生学历占据不到5%,大专及以上工作人员占据总人数约95%,剩下5%为大专及以下,裁判工作者。说明我国裁判工作人员学历结构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情况,这样的结构体系是极不合理的,必须要增强我国硕士研究生学历篮球裁判员比例,这样才能够改善裁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且由于裁判工作人员主要以大专以上学历为主,所以裁判工作人员的英语交流能力普遍较弱,约近三成工作人员英语交流对话较为困难。英语作为目前各篮球赛事的重要交流语言,限制了我国裁判员队伍的发展业,阻碍了我国裁判员参加国际大赛执法发展的前途。就目前fiba的相关规定,我国裁判员由于英语能力水平较低,无法与外籍球员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在实际工作中就丧失了在国际赛场中执法的机会,虽然我国裁判人员拥有良好的工作素养和职业技能,但是也无法在国际英语环境下融入国际赛事失去了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而我国国家级以上裁判员执法年限也存在极大的差异,目前我国平均裁判员执法年限为17年,但是参与篮球裁判的最高与最低年限却有极大的落差最少制裁年限为两年,最高为36年。虽然篮球裁判员从事裁判工作时间相对较长,可以在执法过程中积累一定经验与教训,但是由于每一名裁判员的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差异过大,再加上大部分裁判员缺少国际性比赛的参与经验,导致我国裁判员的成长受到了阻碍。
        2.我国篮球裁判员管理现状
        2.1篮球裁判员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篮球裁判员管理模式主要采用年度注册制。由各地区体育局或者直属体育院校向国家管理部门统一上报裁判员名单并进行注册,未在规定期限内注册的裁判人员将不会安排下一年的裁判工作,连续两年未进行注册,则自动取消裁判员等级称号。根据每一年篮球比赛情况将合理安排篮球裁判员以及技术代表参加各赛区裁判工作。
        2.2篮球裁判人员管理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裁判人员人事管理存在内在矛盾问题
        我国目前篮球赛太原属于业余制篮球裁判人员,既需要受到中国篮协管理,又需要受到裁判员所属单位领导的管理。这样就导致裁判人员需要受到双重管理,在这样双重管理情况下很难引导财产人员合理分配工作,增加了裁判员工作难度。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单位受到传统管理模式和管理观念的影响,篮协在选拔培养裁判员时,为了提高裁判员的综合水平,需要在比赛进行之前临时组织培训班来提高裁判员业务水平。并且由于裁判员受到双重管理,只有在比赛开始时才会就比赛项目与上级管理单位产生联系,在日常工作中缺乏必要的经常性联系,这样就导致裁判人员极有可能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管理脱节的情况。
        (2)裁判工作者主业与裁判工作产生矛盾
        一般来说我国的篮球裁判员并不是专职裁判工作者只是在其本职工作之外的一项兼职内容,裁判人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合理处理主业与裁判工作之间的内在矛盾。但是由于时间和工作安排的方面的影响裁判人员很难处理好主业与裁判工作的矛盾问题,现如今该问题已经成为了影响我国篮球事业发展所不可忽视的因素。并且我国篮球裁判工作人员在篮球协会中属于业余制,提高职业技能和裁判水平,并不属于裁判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专业职责。所以这就为裁判人员的长期学习提高理论实践技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例如我国裁判工作者的执法理念,裁判技能长期落后于篮球技术和战术的发展,导致我国篮球比赛长期会受到裁判人员制定规则的限制,而无法快速提高。
        (3)裁判工作者的管理模式较为单一
        我国各地区篮球协会裁判委员会承担了裁判人员的选举和任命,裁判人员在篮球赛事中犹如工具一般无条件的接受上级领导的指令,处于十分尴尬的被动地位,裁判工作人员很难将自己的要求和合理建议反馈给管理者一方。管理者与裁判员长期缺乏合理有效的反馈沟通,管理人员在制定裁判工作者的管理模式中过于主观,所以在判断裁判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时,也缺乏一套完整良好的评判标准。这样就为裁判工作的公平竞争打下了不良的基础,很难在谈判工作中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竞争机制。管理模式单一水平不高,则必然会导致管理机制无法发挥其预设的作用。例如我国当前篮球裁判员体制中只有禁忌却没有降级,篮球裁判员一旦获得国家级资格,那我就将会长期拥有这样的终身制管理体制不利于裁判员终身学习。裁判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将会随着赛事和篮球技术的快速发展而遭到淘汰。
        (4)国家级以上篮球裁判员缺乏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
        就目前我国篮球裁判员监督机制来说,主要依靠中国篮协监督为主。这样单独的监督管理机制导致我国篮球裁判员管理方面会存在诸多管理缺陷和漏洞,单一的管理模式会滋生腐败问题,难以满足篮球行业的时代发展需求。



        3.国内外篮球职业裁判比较分析
        全球最著名的职业篮球比赛为美国职业男篮NBA,在我国内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职业男篮比赛为CBA。笔者将对NBA与CBA篮球裁判员现状进行对比分析,探索我国篮球裁判的合理发展方向。
        3.1NBA职业裁判员从业现状
        分别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篮球赛事,拥有60多名裁判员,其中有两名女性,而每一个赛季裁判人员人均参与裁判的场次达到70场以上,每一名裁判人员工作量巨大。而NBA管理工作人员也极为重视职业裁判人员的发展在篮球联赛内部建设了专门的裁判部,裁判部除了要合理分配裁判人员工作以外,还配备了诸多资深裁判员,能够随时帮助裁判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并且利用现有资源定期对NBA所有职业裁判进行定期培训,以此来保证裁判人员的长期学习和职业技能的不断提高。为了保证裁判人员,可以在裁判工作中获取基础的生活保障,NBA裁判人员收入也相对可观,一般普通裁判人员可以获得8万左右的底薪。分别联盟对裁判人员拥有极为严肃的管理纪律,例如裁判人员禁止在其所居住的城市参与比赛裁判工作,或者禁止与参赛球队同一酒店居住,以此来有效隔绝裁判人员与参赛队伍之间的联系,防止裁判人员与参赛队伍出现徇私舞弊问题。同时针对裁判的处罚措施也相对严厉,如果裁判人员出现以上问题将会受到法律控告。
        3.2 NBA与CBA裁判职业体系分析
        首先,NBA与CBA裁判职业体系最大的差异是CBA裁判主要为兼职很少有专职裁判,这样就导致CBA裁判人员不用受到裁判职业道德的约束,CBA篮球比赛采访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将会把自己的工作精力放在个人主业方面,篮球裁判方面很少会付出努力不断提高个人的职业技能。再加上我国裁判员体制为注册选派制,裁判人员主要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参与比赛裁判工作,虽然裁判工作时间相对简单且灵活,但是由于裁判工作人员职业技能度强,工作经历不多等因素,导致在裁判执法过程中表现不佳无法达到对于裁判员的实际需求。
        其次,职业篮球裁判员以及业余篮球裁判员,由于工作性质和管理组织,对于裁判工作者的重视程度不同导致裁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首先美国职业篮球比赛裁判人员需要进行定期培训,不断积累裁判经验和比赛经验,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经常与参赛队伍或者教练员进行交流。而我国裁判人员则是在比赛开始之前进行短期培训,裁判人员也很少与比赛队伍和教练员进行沟通互动,所以裁判人员专业技能不足,对于新规则的理解也不够深入。而美国NBA职业裁判人员受到其专业发展的需求受到职业篮联的要求限制,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必须要加强学习,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技能,以此来应对高强度专业化较强的职业联赛。工作人员在职业水平较高的环境下可以快速提高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最后,NBA与CBA裁判工作人员工作性质存在差异, NBA裁判,由于主要裁判来源来自于自己的裁判工作事业,所以在执法过程中所有裁判员必须要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在整个赛季的激烈篮球比赛中,必须要贯彻专业化的工作精神,不断提高加强个人职业技能和工作素养,再加上美国NBA比赛拥有较为完善的篮球裁判管理法律,在法律的约束下裁判人员也必须要完成企业法律中所规定的职业责任。 CBA裁判工作者由于并不属于CBA联赛体制内工作人员,所以在工作过程中会出现责任分工不明确,工作不细致敷衍了事的问题。
        4.解决我国现行篮球裁判员体制问题的有效对策
        4.1成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加强裁判人员的管理
        我国国内篮球颜色必须要实行职业篮球裁判员制度,我国篮球裁判员培训体系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的组织机构,构建专门的裁判员管理工作机构。能够在裁判工作中合理解决裁判员在比赛中所遇到的各项难题,并且由专业技术指导人员帮助裁判人员学习,积累工作经验。在裁判员日常看法工作中,可以监督裁判员的工作效果合理,安排裁判员所参与的比赛执法,促使我国篮球裁判工作人员可以健康全面的发展。
        其次,必须要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目前我国篮球裁判人员管理体系无法。满足篮球联赛的实际发展需求,大部分裁判人员长期无法有效学习,导致个人职业技能会随着篮球技术的发展和比赛规则的改变而遭到淘汰。因此必须要建设裁判工作人员长期学习的制度化管理体系,有效促进管理机制改革,针对裁判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惩罚与奖励措施能够让裁判人员在工作中获得工作技能和职业发展。
        4.2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裁判工作人员实际待遇
        目前,我国裁判工作者属于兼职制,由于裁判人员没有任何后顾之忧,所以在比赛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黑哨,假哨等恶劣行为。为了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和行为规范,则可以提高裁判人员的实际待遇水平。裁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若出现违背工作原则和职业道德的问题,将会拥有更多后顾之忧。并且随着我国,国内篮球联赛比赛场次的不断增加,裁判员的工作总量将会快速提高,但是裁判工作人员待遇如若没有相应上调,将会导致大部分裁判人员放弃此类工作。所以提高裁判员实际工作待遇,也是提高裁判工作队伍稳定性的有效措施,可以吸引更多优秀的裁判工作者进入到该行业中从而保证在裁判团队中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探索提高我国裁判人员工作水平和职业技能。
        4.3建设完善的体育竞赛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篮球类体育竞赛法律法规的建设并不完善,导致裁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徇私舞弊或者违反职业道德的问题。再加上缺乏合理有效的惩罚机制,这样就导致裁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违法的情况与几率进一步提高。所以针对这一不良现象,必须要针对体育竞赛建设合理的法律法规,能够保证任何体育竞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且建设完善的法律法规不仅可以达到惩戒作用,还能够有效对裁判人员起到警戒威慑作用,完善则法律法规促使裁判工作人员能够自觉遵守这些道德底线。体育竞技类法律不仅可以约束裁判,工作人员更是对裁判工作者的一种保护,可以让财产工作者利用法律保护自我,不再是体育竞赛中的一种工具,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人身安全。
        4.4根据篮球联赛的实际需求,建设合理的裁判员培训考核制度
        随着篮球技术以及篮球规则的不断提高与改进,必须要提高裁判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水平,从原有短期培训改变成为长期系统性培训,并且在培训结束后对裁判员进行理论知识的抽查检测,建设合理的考核制度,建立末尾淘汰制度,对水平不高,无法满足联赛实际需求的裁判员进行淘汰,尽可能建设高质量的篮球联赛裁判员队伍。并且为了能够让我国裁判员拥有参与国际赛事的机会,还需要建设英语培训活动,在裁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不断增强英语语言技能,能够正常与其他国家球员和裁判员进行互动沟通,提高裁判人员参与国际具有影响力的大型赛事机会,不断增强裁判团队人员工作经验与工作水平。
        结束语:
        就目前我国篮球裁判制度来说,由于属于业余制,相对于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篮球职业联赛而言,制度不完善,缺乏合理的裁判员考核机制和管理体系,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也存在诸多弊端,所以导致我国职业篮球比赛受到裁判员体系的影响而受到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国内篮球裁判制度建设必须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做好裁判员系统培训工作,提高裁判员工作业务水平和实际裁判收入,从多层次多角度提高采访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养,真正为我国裁判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基本素养而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成君. 黑龙江省篮球裁判员现状及对策研究[D].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
[2]王阳,王龙.河南省篮球裁判员队伍管理优化策略研究[J].中国新通信,2019,21(11):200.
[3]张培峰,汪洋,张睿玺,张宁.中国篮球裁判员体制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0,36(11):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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