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的政府部门监督管理问题浅析

发表时间:2021/6/11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5期   作者:凌仲铭
[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渐进步与提升,建筑行业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所发挥的推动性作用也越来越显著。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5284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渐进步与提升,建筑行业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所发挥的推动性作用也越来越显著。建筑形式的多样化发展使得建筑工艺的复杂性也有所提高,在无形当中加剧了监督与管理工作开展的难度。本文主要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政府部门监督管理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探讨分析,从已有的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监管策略旨在为更大程度上带动建筑领域的稳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1引言
        伴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逐步加快,建筑的种类和建筑的数量逐步增多,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较长、投入的资金较多、对于安全性的要求较高,因此,在建筑施工工作开展的过程当中,政府部门必须加强监督和管理,才能够从根本上降低潜在安全隐患问题发生的可能性,更大程度上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延长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工作在开展的过程当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在下文中我们就从这些问题入手,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2建筑工程质量的政府部门监管问题分析
        首先,质量安全监测市场缺乏秩序性。放眼国内的建筑检测行业,无论是在信用管理还是在价格管理方面,都存在着诸多的不足,部分施工单位所开展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都只是表面的检测,未能深入于实际,而检测报告当中所记录的内容也缺乏真实性和可靠性。加之,许多检测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关系,会更多的站在施工单位的角度上看待问题,难以秉持公正的态度落实质量监管工作。
        其次,监督管理工作未能严格落实责任划分。由于建筑施工涉及的部门众多,工作内容也多种多样,很多时候,由于监督管理的分工责任缺乏明确性,时常会导致权责交叉或管理漏洞的问题的出现,这在无形当中增大了质量管理的难度。部分施工单位只考虑到自身的经济利益,例如,在购入建筑材料时更加倾向于购买价格低廉的建材,过于注重施工效率等,他之安全教育工作未能宣传到位,而工作人员体系当中的流动性又较强,因此时常导致突发性问题的出现。
        最后,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不够全面。由于许多管理人员未能充分领悟安全管理政策的内涵,在监督管理中时常未能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这导致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同时,对于应当纳入监督管理当中的项目,许多管理人员也未能予以足够的重视,这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及时的处理。
        3应对政府部门监管问题的有效策略
        3.1构建完备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结合建筑工程开展的实际需求,严格把控施工过程当中的许多监督管理细节。举例来说,对于引入到现场当中的施工材料,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检测,根据建材的物理性质,选择适宜的建材存储区域。对于施工过程当中所运用到的各类技术设备,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能够时刻处于待工状态。对于建筑工程当中危险问题的高发领域,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设置临时应对方案,充分保障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3.2强化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意识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逐渐发展进步,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也会更多的依赖于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此时,应当重点强化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当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真正的做到防患于未然。

同时,还应当将监督管理工作上升至法律层面之上,以法律法规约束管理行为,确保施工过程当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都能够严格落实,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寻求有效的应对策略,避免对于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造成影响。
        3.3完善政府方面的监督职责
        政府方面需要给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足够的重视,严格按照已有的法律规章制度全面推进管理内容,制定细节化的监督管理流程,采取动态与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形式,投入更多的资金为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足够的支持。尤其是应当重点对于监督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进行审查,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够做到持证上岗,制定清晰明确的安全管理细则,确保每一位管理人员都能够充分领悟其内涵,并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当中严格落实。
        3.4强化注册审查及施工过程的全面检查
        在目前的发展阶段当中,相关部门应当针对一些已经顺利通过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管理,强化对中标单位在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作中的检查,首先是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所提供的各类标准性资料展开一系列的审查工作,检查中标单位以及建筑工程建设各专业参建主体的质量责任、单位建设资质、主要技术人员资格等,这些内容都是保障建筑工程整体建设质量的重要基准,在审查过程中,要明确是否达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行业标准等。当建筑工程项目正式投入建设的过程当中,政府监督指导单位需要再一次确认建筑工程建设各参建主体单位的具体施工质量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而在细节方面,还要进一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前期已经完成审查过的施工图纸进行来组织施工,各项施工作业是否规范到位,并重点检查施工材料的性能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与国家标准。在此过程中,积极督促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明确自身工作责任,要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履行职责,并认真检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提交的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可靠等,对建筑工程的地基、结构竣工验收等流程实行全方位管理。
        3.5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告知体系
        在新时期发展背景下,建筑工程的建设规模相对较大,为保障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面管理,保障整体施工质量,相关政府部门可通过在建设单位办理相关质量监督手续的过程中,通过书面告知的形式将规范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监督形式、监督依据、检查要求等内容反馈给建设单位,并明确各责任主体的主要责任,所有参见单位都享有知情权,通过全面实行监督注册告知制度,令建筑工程所有参见单位能够明确自身工作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能够严格贯彻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管理原则,为保障建筑工程整体建设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4总结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但就当前情况来看,建筑工程质量的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在这篇文章当中,我们对于政府部门监督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在未来建筑领域发展的历程当中,政府应当找准自身在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当中的定位,既要避免过度约束,又要加强细节管理,确保施工工作能够得以有序开展,同而更大程度上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延长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带动建筑领域的安全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徐骏. 浅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督管理模式[J].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8).
        [2]王峰. 浅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督管理模式及机制[J]. 建材与装饰, 2016(27):129.
        [3]陈恒. 浅谈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模式及方法[J]. 中华民居旬刊, 2012, 000(006):401-402.
        [4]徐贤锐. 浅谈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联动管理模式[J]. 建筑知识:学术刊, 2014, 000(B08):21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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