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的加强城建档案工作

发表时间:2021/6/11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5期   作者:曹竟斌
[导读]
        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湖北宜昌  443000
        城建档案工作是为国民经济服务的,其目的在于为其各项工作提供信息,为城市规划、发展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呈新的发展形势,城建档案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适应新形势下城建档案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面临着新的课题。
        1、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城建档案工作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的一项专业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突出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需求,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而城建档案则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和质量控制与评定的重要依据,建设工程档案的归集与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定环节和重要内容。城建档案工作应顺应新时代城建档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各级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工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推动城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2、加强城建档案基础建设
        2.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城建档案工作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程序,强化对工程档案归集报送工作的监管,把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纳入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2.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标准化管理模式,创建便捷、高效的现代化服务体系,全方位提升城建档案规范化服务水平。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组织管理、设施设备、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水平。
        2.3.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好城建档案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城建档案接收、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要从提高依法治档水平、加大城建档案管理力度、提高城建档案数字化应用水平、完善城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城建档案管理检查考评这六个方面切实规范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档案归集管理
        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把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统一的审批流程和管理体系,强化对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文件资料的归集管理。一是参建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及时真实准确编制相关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工程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档案移交负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以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各单位对工程档案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归档、移交方式和工程档案编制费用预算,并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二是建设工程达到竣工条件后,参建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相关资料,资料提交前须做好自查及通过建设单位审核。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小散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及未依法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等相关许可管理范围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做好资料收集和保管工作。由区住建主管部门自行验收的区管市政工程项目,在区未建立完善城建档案馆(室)之前,仍由区住建主管部门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三是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与报送规定》的竣工档案(含纸质和电子)。未按要求报送声像档案资料或报送资料不完整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市、省、部优质工程评选。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凡是不按规定收集、整理、报送(移交)工程档案的,作为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四是建设单位在申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前,应联系城建档案馆对其收集的工程文件(纸质和电子)进行审核。

城建档案馆审核完毕应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核意见完成联合验收前的整改工作。五是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接收证明文件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凡无竣工档案接收证明的工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六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收集整理的项目准备阶段文件及竣工验收文件材料,因工程审计需要无法在竣工验收前报送城建档案馆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归档范围中监理及施工文件,并对未能归档文件进行承诺,承诺在审计工作完毕后,完成全部文件材料向城建档案馆的报送工作。
        4、进一步推进地下管线档案管理
        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生命线”,进一步推进地下档案管理,发挥地下管线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中的价值。一是抓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移交与报送工作纳入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审批程序。二是各县市区要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管线档案收集工作,严格执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报送制度,建立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和综合查询服务。二是市级和区级事权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将“多测合一”经费纳入项目概算,“多测合一”具体要求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三是新建工程地下管线资料随档案验收同步移交;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12月31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本年度更改、报废、侧漏部分的地下管线现状图和资料;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5、进一步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力度,“十四五”期间,配置档案专业管理软件;建立档案检索目录数据库和公开统一查询平台;加快存量档案数字化,推动新增档案电子化;推进城建档案业务管理系统与各相关业务系统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的汇聚和共享,把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成为城建电子档案数据安全存储中心和数字城市的重要资源节点,同时,做好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的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6、进一步提升档案利用服务水平
        建立多渠道、多途径的城建档案服务利用体系。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务实推进档案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利用申请、受理、推送的在线高效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认真分析研究档案利用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围绕社会各界对城建档案的利用需求,充分挖掘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开展编研工作,更好地发挥城建档案的价值和作用。
        7、进一步强化档案安全管理
        加强城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档案安全保管条件。要高度重视对洪涝、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定期对档案库房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安全保养维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档案管理“八防”措施,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城建档案安全防范体系,确保城建档案信息的安全。应注重城建档案数据安全,确保城建档案备份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异地备份数据的远程利用。提高城建档案保管保密意识,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8、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档水平
        坚持依法治档,各级城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到依法行政,要加强对城建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加大城建档案法制建设和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执法监督和安全保密检查。明确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档案归集、保护等的长效机制。
        总之,做好城建档案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的重点工作,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不断研究新问题、新特点,增强大局意识、求真意识、开拓意识和信息意识,以适应不同形势下的城建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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