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发表时间:2021/6/11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5期   作者:黄艳玲
[导读] 摘要: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建筑企业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南宁  530000
        摘要: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建筑企业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由于工程造价是从建筑项目招投标开始,并且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更具实操性,贯穿于整个建筑项目全过程。因而建筑企业会在这个阶段投入很多的精力,尽可能保证工程造价的精准性,以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基于此背景,对建筑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有效对策,以供行业做参考之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招投标;存在问题;对策
        招投标是当下将建筑工程承包方式的一种主要形式,它引入了一定的市场竞争,从而帮助建筑项目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同时便利业主选择更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形成一种公平、公正和公开的良性竞争,并推动着建筑工程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然而,现实环境下,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建筑工程招投标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给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就建筑企业而言,是十分有意义的。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建筑工程招投标可以分为工程招标和投标两个方面,其中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在拟建工程项目后,通过公开的方式邀请承包单位参与到招标过程中,通过与其他承包单位就拟定投标方案开展竞争的方式,选择最适合本次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并通过签订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将建筑工程项目任务交给承包单位[1]。而所谓投标就是承包单位通过工程量的计算,按照建设单位的设计图纸,制定造价投标书,并参与到与其他承包单位的竞争中,争取建筑工程项目中标的一种行为。总的来看,不论是工程招标还是投标都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用,因而双方的行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不能弄虚作假。
        2.建筑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工程造价过高,无法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根据建筑招投标相关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基本处于一种双盲的状态,换句话说,在承包单位的投标书正式上交给承包单位时,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预期造价是多少。并且由于缺乏直接有效的沟通,承包单位对于建设单位满意的投标方案也缺乏足够的了解,这就导致了很多承包单位拟定的造价远远高于建设单位预期造价,使得投标失败。而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缺乏直接的沟通,上方信息不对等,其中尤以建设单位在传递信息时不够完整、清晰首当其冲[2]。
        2.2招投标资格审查不严谨
        当下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不少的漏洞,最显著的就是对承包单位资格审查的不严谨,导致在招投标过程中,部分没有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或以施工企业的名义包揽工程任务,更有甚者通过高薪聘请经验丰富的人员编写标书掩盖企业施工管理水平和能力有限的事实,给建设单位投标工作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2.3为包揽工程恶性竞争
        一般来说,竞争的报价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因而报价虽然存在上下浮动的情况,但是有一定的标准,然而,现实情况是,部分承包单位为了中标,在揣测了建设单位的心理后,故意调低一些项目的单价,通过亏本报价的方式实现中标[3]。由于这种造价方式和实际造价相去甚远,根本不能保证企业的正常盈利,因而部分承包商在中标后,又会通过在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量或采购质量较为低劣的建材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这种方式不仅极严重的干扰了建筑市场招投标的秩序,还给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影响建筑工程的性能和质量,极大的违背了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初衷。


        3.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有效处理措施
        3.1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
        建筑市场中招投标乱象频发,根源还是由于招投标机制不够健全,违法成本过低,为此,相关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时,应通过信用记录的方式记录承包单位的招投标活动,对于违反招投标工作办法的承办单位采取限制参与或降低资质的方式增加违法成本,对于施工中故意变更设计增加工作量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从而敦促承包商规范自己的招投标行为,有序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另一方面,相关政府要及时介入到市场中,整顿市场乱象,对于存在各种严重商业贿赂的企业进行处理,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遏制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建筑工程交易能够顺利进行[4]。此外,针对招投标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建设单位要加强和承包商或中介方的沟通,尽可能的将招标要求完整、准确的传递给承包商,保证承包商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进行标书的拟定,提高中标成功率,同时也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多更符合自己建设要求的工程报价。
        3.2制定合理的评定方式
        招投标过程不仅可以通过分析承包商综合报价这一方式进行,还可以采取多种评价方法,如两阶段评价法就可以有效帮助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阶段中选择最佳的承包商。当下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阶段普遍采取无标底投标方式,这种方式通过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再以其余报价选取平均值的方式,对所有承包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从而选出最佳的承包商,事实上也取得了较为喜人的效果。但建设单位除了对综合报价进行选择外,还要着重对企业工程项目技术进行考察,通过对承包单位所实施的工程项目的考察,评定承包商的工程项目技术等级,从而选择报价最经济且工程项目技术含量较高的承包商,确保资源能够进行合理的配置,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
        3.3做好合同条款的编制
        合同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双方涉及法律纠纷时,是法官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然而现实情况是我国建筑市场合同编制普遍存在内容不够详细、相关条款约定不严谨、法律风险意识不高等问题,导致合同对双方尤其是承包商的施工约束力不强[5]。为此,建设单位在进行编制合同时,必须细化具体的内容,并对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尽可能避免条款存在争议的情况,同时也应尽可能全面的体现合同中相关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通过提高合同质量的方式,减少建设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的几率。除此之外,建设单位还要重视专项条款,对容易发生工程变更或建材采购问题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避免承包商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的方式追加报价,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按投标方案正常进行。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工程造价受多因素影响,从而出现了造价不够精准的局面,主要表现为,工程造价拟值过高,超过业主单位所定造价,影响建筑企业承包工程,或建筑企业为了赢得工程,没有按照正确的方式计算造价,使工程造价拟值过低,不仅严重的干扰了建筑市场秩序,还给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埋下了严重的隐患。面对这一情况,政府部门要积极作为,出台相关办法和标准,肃清建筑市场恶性竞争的情况,规范建筑企业在招投标阶段的行为,营造中介方、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三者良性互动的关系,从而不断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振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分析[J].砖瓦,2021,(2):86-87.
        [2]丰顺朋,桑德三.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J].写真地理,2021,(9):234.
        [3]刘林龙,童兰.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的控制策略探析[J].河南建材,2021,(2):164-165.
        [4]徐卓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新材料•新装饰,2020,2(13):90-91.
        [5]徐斌.分析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造价的控制策略[J].数码设计(下),2020,9(12):1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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