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新局势下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优化路径

发表时间:2021/6/16   来源:《城市建设》2021年6月   作者:张潇璐
[导读] 我国的国土面积较大,国土资源也较为丰富,国土空间的规划工作并不容易,其影响因素也多种多样,国土规划类别也较为多样化,在发展状况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一层不变的国土空间规划可能无法较好地满足我国发展需要。基于此,该文主要论述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概念以及思维方式,并阐述了相应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优化路径,从根本上提升国土空间的有效利用率。

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张潇璐     300000

摘要:我国的国土面积较大,国土资源也较为丰富,国土空间的规划工作并不容易,其影响因素也多种多样,国土规划类别也较为多样化,在发展状况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一层不变的国土空间规划可能无法较好地满足我国发展需要。基于此,该文主要论述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概念以及思维方式,并阐述了相应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优化路径,从根本上提升国土空间的有效利用率。
关键词:新局势下;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路径
        1现如今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内容及发展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土规划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运用,也是为我国国土重大建设活动所做的综合空间布局,以及为我国环境综合整治、综合开发等工作制定的指导性规划意见,是对各规划区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种包括了对国土空间的合理布局,也包括了对规划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与整合。在目前进行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在形式上具有鲜明的横向和纵向互相渗透的运行特点,在内容上具有重复、交叉的运行特点,在标准上具有较大的复杂性,所以在国土空间规划的进行中具有较大的规划困难。尤其是在对于市、县各级区域的空间规划中,在规划内容方面包含了用地分类标准、法规体系、规划期限、编制审批等多方面的不同标准,导致在规划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冲突矛盾。在规划工作程序方面,也存在着较多的管制重叠和管制错位,也同时存在着互相牵制的管制力,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审批工作的复杂性。这些情况最终会导致国土空间规划在资源利用和管控方面出现不足、浪费、混乱等问题,无法体现国土空间规划的价值和意义,降低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效果。
        2探讨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思维方式
        2.1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功能定位
        国土空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国土资源的监管、开发以及利用工作中,凸显出了其主体功能的重要作用。国土空间规划是我国进行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所以对于国土空间规划要具有较高的战略性、约束性等功能,对各规划区域的经济布局、人口布局等资源布局进行统一的规划,并将全面的快速发展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目的。
        2.2国土空间规划需采用因地制宜的方式
        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应结合不同地区、不同资源和不同人口分布的情况,按照提升国土空间规划水平的理念,以因地制宜为规划原则,基于规划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如在土地征用规划中,实际的执行情况可能会出现多方利益牵扯、制衡规划等情况,这就需要国土空间规划的公正、客观作用,制定严格的土地征用管理制度,对土空间规划中的土地空间发挥调节功能。调节功能需要基于对各规划区域的土地性质、土地质量、土地规模等方面进行参考分析,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使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有效提高。
        2.3工作人员需创建符合空间规划的指标体系
        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自身比较复杂繁琐,为此,我们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划准则,保障国土资源规划科学合理的前提下,结合国家宏观调控的整体规划和制度,进行资源计划的配置和实施,并设置明确的预期指标和指标体系的管理制度,做为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作用,是要对农田、耕地、建设用地等土地资源进行深入了解,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制定指标方针,从国家的整体出发,逐渐发展至地区的乡镇部分,建立分级式、分解式的管理制度。在规划指标方面,除了总体的规划指标,还要制定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内容的细化指标,在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建设、保护等过程中,在国土空间规划制度的核心指导下,提高国土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促进各规划区域的经济建设与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



        3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现状
        3.1国土空间宏观工作现状
        第一,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当前的国土空间法律规定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形式以及内容中都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仍然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保证体系。其不足之处在于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缺乏主干法律,其他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立法无法进行;现有的法律层次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没有配套模式,在法律层面缺乏实际操作的可能性;目前出台的法律规范的内容太过笼统,体现的规划要素内容不够全面、具体;国土空间规划的体制不全,规划的进行需要全部依赖于政府组织等。第二,规划实施与管理机制不健全。我国当前的规划机构都属于国家编制、监督和实施,没有明确职能的监督管理机制,也无法进行民主决策,缺乏公众力。随着规划类型的不断增长和变化,政府的审批范围相较于过去已经有了明显的范围扩大化,缺乏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管理机制不利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顺利进行和良好发展。
        3.2国土空间横向工作现状
        第一,国土空间的规划协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规划自身较为复杂繁琐,分工也较为混乱。为了满足不同的需求,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设置了相应的部门,仍然存在管理职能的互相重叠、冲突等不良影响。最终形成了国土规划和主体功能区一级城镇体系的规划模式。也由于国土空间规划的专业性要求较强,需要由专门的部门职能参与和发挥,但是仍然表现为各司其职的特性,没有发挥协调发展的优势。第二,各规划缺乏统一的编制和实施规范。国土空间规划会经由规划区域的各机构部门分工实施,但仍然缺乏统一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范,导致各个机构部门都独立进行,产生出较多的混乱和冲突。如国土部门在耕地保护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环保部门对林地保护做出了大量工作,城建部门对城市建设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各自为营,没有交流沟通机制,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导致在用地功能布局和用地规模方面产生误差问题,使编制工作的内容无法统一,严重影响了国土空间规划的进程。
        4新局势下国土空间规划的优化路径
        4.1空间完整的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体系
        创建科学的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增加协调发展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彰显出国土空间规划在法律法规中的重要价值。并建立、完善和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体系的基本法,为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
        4.2创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第一,从纵向衔接角度着手落实相关体系的创建工作。国家相关部门通过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科学的发展目标,并强调规划的原则性问题,起到引导和指导的职能;地级机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级机构部门做出的工作指导和精神引导,结合当地的城镇体系等实际情况,进行实际工作并做好管制工作。第二,横向协调。横向协调要基于法律法规体系的明确规定,履行各自的分工职责,并建立明确的实施层次、实施结构和实施标准,确保主体功能区的规划能够统一、整体的进行,并起到互相约束的监督管理作用。
        5结语
        新局势下,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应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提升国土资源的有效利用率,还要创建满足新局势下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明确的法律保障体系、规划执行体系等,既能够促进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良好发展,完成我国新时期的国家战略目标,还能够为将来的国土空间规划打好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秦萧,甄峰,李亚奇等.国土空间规划大数据应用方法框架探讨[J].自然资源学报,2019(10):2134~2149.
[2]彭坤焘,田旭.新时期空间规划转向与政策绩效提升路径[J].西部人居环境学刊,2019(5):27~33.
[3]朱锦章.规划职能演变与新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9(11):11~14.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