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宏观质量管理思想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机制改革研究

发表时间:2021/6/16   来源:《城市建设》2021年6月   作者:杨青
[导读]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基于宏观质量管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一直是我国涉外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

海南省文鉴商务部 杨青 215031

摘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基于宏观质量管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一直是我国涉外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以法定检验为核心,以抽查检验为补充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对保证进出口产品质量,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新型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机制。
关键词: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法定检验;宏观质量管理;检验监管机制
        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是由国家建立的检验机构或向政府注册的独立机构,对进出口货物的质量、规格、卫生、安全、数量等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证书的工作。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是我国贸易管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30年来对我国外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传统检验监管制度在推动“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国内外经济、贸易形势的变化,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不断推进,基于“全能政府”理念设计的“以产品为中心”的传统检验监管制度的弊端开始显现,检验监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机制改革势在必行,而进出口商品质量宏观管理是检验监管机制改革的新方向。
        一、检验机构
        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即只有经过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才能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二、检验机构的性质
        《商检法》第八条规定,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检验机构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是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受委托提供检验鉴定服务,是检验鉴定行为的重要特征,无论是对外贸易关系人委托,还是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均是民事行为,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民法调整。
        检验机构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检验机构是市场机制运行的最重要主体之一- ,而检验机构在服务于市场经济过程中,其独立、客观、公正是其基本特性。
        三、改革方向——宏观质量管理
        无论是美国、欧盟、日本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力量开展质量监管的做法,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发挥多元共治的作用,以及国务院提出的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质量共治格局,都蕴含着宏观质量管理思想,指明了检验监管改革的方向。政府应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要加强环境建设,治理整顿市场秩序。首先,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检验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引导其规范运作。其次,政府要加强监管,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然后统一商品检验标准,引进国际先进检测仪器和检验方法,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四、宏观质量管理思想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程虹教授[1]认为:“宏观质量管理是研究一个国家或区域总体质量现象,并对总体质量进行有效监管的科学。”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石永恒教授认为:“质量宏观管理, 区别于质量微观管理,是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或一个行业的总体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和监管,促进质量发展,塑造整体质量形象。


”我们认为,宏观质量管理是以人为本,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依靠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提升国家或区域总体质量水平,维护公共利益的一种管理活动。
        五、宏观质量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安排
        我国宏观质量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监管制度。通过制度的创新切实规范不同质量主体的行为预防特别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新的宏观质量管理的制度安排应该是以市场质量监管为主体,社会质量监管为基础政府质量监管为主导。
        (一)市场质量监管体系的改革
        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竞争性的检测与认证市场市场化的检测与认证机构对于质量有着基础性的监管作用也是市场机制对质量监管最突出的表现。要真正发挥市场化的检测与认证机构良好的质量监管作用其前提是建立起竞争性的检测与认证市场。首先不区分所有制性质、单位的属性和国别的差异只要达到国家确定的基本标准就可以成立专业的市场化检测与认证机构,合法地从事质量检测与认证业务。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市场起主体作用,社会起基础作用。有限政府的前提决定了在质量治理中必须采取“质量共治”(2),这是宏观质量管理思想的精髓。
        (二)社会质量监管体系的改革
        应确立消费者在质量监管中的核心主体地位,保护质量领域的消费者主权”大力推行消费者质量教育活动使消费者掌握必要的质量识别技能,以及消费者质量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实行规定时效内,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制度从根本上约束厂商的质量行为。无论消费者基于何种动机购买的有缺陷的产品商家都要代表厂家无条件地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赔偿。
        (三)政府质量监管体系的改革
        应确立政府“质量安全”的基本职能定位,建立关键质量安全领域的政府专业行政监管机构政府质量监管的核心职能就是质量安全" ,这是政府在质量领域稳定的基本的、一般性的法定公共职能。虽然政府主要应该履行对质量监管的宏观职能,而不应该具体行使对质量领域的具体检测行为,但是基于质量安全“的需要,政府需要对极少数的关键质量安全领域进行直接地监管。
        四、质量风险管理
        质量风险管理包括质量信息采集和风险管理工作。质量信息采集是宏观质量管理的前提,风险管理则是宏观质量管理的重要工具。从质量定义看,质量信息包括产品固有特性和满足用户要求程度的信息。以人为本的理念告诉我们,在质量信息采集中要重点关注来自消费者的质量安全风险和伤害信息,在此基础上,运用风险管理这一质量监管的“利器”开展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发展服务和质量评价工作,这将极大地提升检验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结束语
        本文在宏观质量管理思想的指导下对检验监管机制改革进行了初步研究和探索,构建了新型的检验监管工作体系。然而,检验监管改革是- -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业务改革,更需要配套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改革。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也不能原地踏步。检验监管改革会深度涉及检验检疫部门的利益,这就需要检验检疫部门打破利益潘篱,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以滴水穿石的劲头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转变检验监管职能和管理式,更有力地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参考文献:
[1]卞耀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程虹,李丹丹.我国宏观质量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J] .中国软科学,2009 (12): 16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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