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发表时间:2021/6/16   来源:《探索科学》2021年5月   作者:李芳菲
[导读] 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应当成为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的必修课。当代大学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不够全面,缺少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了解,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因此,高校在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培养方面还应做出更多努力。本文基于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展开论述。

山东女子学院 李芳菲   250300

摘要: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应当成为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的必修课。当代大学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不够全面,缺少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了解,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因此,高校在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培养方面还应做出更多努力。本文基于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展开论述。
关键词: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保护
        引言
        知识产权是体现一个国家财富、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这一点尤其突出。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预防和解决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我国还需建立成熟的法律法规制度,形成强烈的尊重和保护共识,健全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等。
        1我国知识产权概念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者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文学艺术、文化知识、科技成果等。智力劳动成果要投入大量的精力与资金,专利的获得存在巨大的价值。知识产权没有固定的形态,也不占有固定的空间,人们对知识产权都是控制表现在认识与运用方面。知识产权法仍不够完善,法律条令是依据现实的社会情况进行拟定的,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法律条文已经不再适用于现今社会,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法律法规。
        2我国知识产权理论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在人民法院深入进行司法改革,强调严肃、公正和公平执法,为我国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可靠司法保障的背景下开展的。也是在我国面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协议规定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的情况下开展的。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即由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国家公诉人向法院对侵权人提起刑事、民事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以及通过不服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处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行对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以支持正确的行政处罚或纠正错误的处罚,使各方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切实的保护。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范围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邻接权以及防止不正当竞争权等涉及人类智力成果的一切无形财产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保护。对知识产权丰富复杂的各类权利的司法保护,对知识产权形形色色各类纠纷的处理,主要通过人民法院的三大诉讼途径来实现的。开放创新的时代,知识产权制度不仅需要维护个人创新的权益,同时,社会创新的持续发展以及技术成果的高效流动也是知识产权价值目标的体现。



        3我国知识产权法在知识经济时代下的发展路径
        3.1法律法规建设和法律指导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解决不能单单以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裁判依据,必须要在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新环境、新机遇下,建立系统完备、明确具体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填补现有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漏洞,赋予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范更高的层级和效力,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与投诉多样化解决机制,预防和应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规范并优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3.2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相较于众多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修订起步较晚,已经比较贴合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但是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也毫不懈怠,知识产权许多相关条例已经不再适用,如商业机密的保护问题、集成线路的保护问题以及其他特殊的案例。尤其是近几年来网络科技的突飞猛进,网络安全的问题也需要被提上日程。综上所述,我们需要加强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更改不适用的法律条例,以满足我国企业的良性发展需求。
        4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判理念的内涵与要求
        自我保护意识是知识产权创造者对自身创新成果的承认和保护,是对知识产权被他人未经授权使用而具有的自发的防范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意识则体现出创造者包括社会公众在内,能够自觉尊重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未获他人授权,不能进行商业化推广和使用,对于相关的研究人员而言,在立项研究之前检索最新的研发成果,能够在他人基础上做更系统更深入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节约资源,提高原创性,减少重复性劳动,提高科研效益。对于涉及被诉方工艺方法等证据,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对于当事人使用时间戳保全证据、使用远程登录等现代技术取得的证据,应予认定;对于证据持有人妨碍举证的,应当依法适用证据妨碍制度,根据案情做出不利于该方当事人的认定。实施最严格保护就是要有效运用临时禁令、损害赔偿尤其是惩罚性赔偿、强制措施、刑事制裁等保护手段与措施,显著提高侵权成本,让侵权人无利可图,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再发生。四是在审判机制上,要更加注重效率导向。实施最严格保护,应当合理优化诉讼环节,提高审判效率,降低权利人维权负担。可以扩大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对于案件事实复杂、审理周期较长的案件,可先行就侵权认定等先决性争议做出中间判决。
        结束语
        知识产权体系的构建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而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知识产权意识的认知起步,在课程设置、内容选择、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从各个不同维度形成合力,为提高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刚需条件和公平贸易的标配,是保障企业、特别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参考文献:
[1]谢斌.关于实训教学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的讨论[J].现代企业教育,2016(14).
[2]李广.时刻绷紧知识产权保护这根弦[N].中国旅游报,2019-04-23(A01).
[3]汪少烽.非遗文创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以漆线雕为例[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2(03):35-39.
[4]李娜,蔡琳.论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行为保护的二元结构与法律调整[J].青海社会科学,2019(02):138-142.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