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探讨 龚文鑫

发表时间:2021/6/16   来源:《建筑科技》2021年4月下   作者:龚文鑫
[导读]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对象是有关责任主体,其主要目标是提高建筑的安全生产水平、避免工人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是建筑工程的重点,当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要深入剖析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求相应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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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对象是有关责任主体,其主要目标是提高建筑的安全生产水平、避免工人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是建筑工程的重点,当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要深入剖析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求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监理安全;管理责任
        近年来我国对建筑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也提出了“安全第一”等口号,且对监理单位监理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但国内各地建筑工程建设中的安全事故仍频频出现,对工程建设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和损害。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究其原因就在于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监理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违约失职行为,从而使工程建设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1安全监理责任存在的问题
        在安全管理方面,监理方必须重视自身职责,从工程前期、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多方面展开监管。根据相关经验来看,工程监理师在执行监管职责过程中主要易发生以下两点违约行为。
        1.1越权行为
        工程在施工阶段由于技术、资金、工期、设计不当等因素需做出变更,监理方受业主允许获得签发变更指令权利。但若工程变更涉及到了图纸改动,则必须设计者核查、确认后才可动工更改。监理方如果擅自利用业主赋予的权利单方面令承包商变更项目操作,则超越了自身权限范围,或监理方在监理期间发现设计与合同、工程质量存在违背情况,监理方有权对设计者提出修订,但须通过业主完成,否则视为越权。
        1.2失职行为
        失职行为主要表现为自身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不强,对自身监理的重视程度不足,未认识到工程监理行为对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例如在对工程相关文件的审批上直接通过或审批不仔细,造成后期安全隐患;在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巡视频率较低,未及时控制安全风险。
        改善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问题的方法策略
        2.1时刻掌握最新的安全知识
        由于社会每天都在进步,法律法规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出现调整和更新,所以安全生产的监理人员应先学法、懂法,将有关于安全生产、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烂熟于心,这样才能在处理实际事务时得心应手。监理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养成用法律法规解决工程安全问题的习惯,树立自己在工程施工人员面前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者形象。在完善自我的同时,有效提高监理水平。只有用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有过硬的技术,才能得到其他人的认可,监理工作才能依靠法律顺利开展。
        2.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监理部门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安全生产监督制度,按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监管,既有章可循又有法可依。


例如,针对施工企业生产可制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针对施工人员的上岗条件可制定施工人员技术考核制度;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危险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制定一套施工安全应急措施制度;针对施工机械的管理问题可制定施工机械使用登记制度;针对整体工程的安全检查可制定安全条件审查标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能有效提升监理部门的监理力度。
        2.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
        在建筑施工中,重大危险源的存在,会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因此,要从源头上消灭建筑安全的隐患,就必须要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和管理。首先,建立危险源管理的相关制度,如识别、评价、控制等,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辨别危险源,并给以详细的记录,从而熟悉、掌握危险源的分布情况、数量等。针对重大的危险源,要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并将治理结果公示。其次,还要及时规范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三违“作业,加强并重视对员工施行安全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再次,还要加强对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必要的检修和维护,严格控制其安全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检修、维修、验收等措施,规划接卸的维护和极限秀,使得施工建设设备得以相应的检修和维护,不断减少因机器设备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2.4加强监督管理队伍建设
        当前许多企业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人才队伍的总体素质不高。由于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受管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素养的影响,加上当前建筑工程市场也对工程安全监管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因此施工单位要尽可能选择高水平的专业性人才,建立监督管理人员的内部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和人员选拔制度,使监管人员的监管作用最大化。同时还需举办专业性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监管人员的素养和工作能力。
        2.5不断强化建筑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对于建筑施工来说,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最主要的主体,是工程的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直接影响了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作为建筑工程的直接负责人,就一定要不断强化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首先,在项目立项阶段,建设单位作为投资方,在立项决策时,一定要加强对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视,可派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形势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其次,在工程施工阶段,基于项目施工的复杂性、多变性、周期长等特点,可以派专职安全工程师,或者专业安全技术人员进驻到施工现场,参与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另外,在施工过程中,还要注意对相关资料进行定期归档,做到凡事有据可查。最后,在工程交付时,建筑单位必须要进行严格的安全验收评价。在验收评价过程中,还要注重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并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估。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与时俱进,转变之前的思想观念,全方位正确认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以及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提高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一系列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展开,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低建筑施工成本的基础上,实现最大化的经济效益。这样才能不断促进我国建设行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志远.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建立安全管理责任探究[J].江西建材,2017(18):264.
[2]蔡克旗.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7(16):13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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