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法学教育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提升建议研究

发表时间:2021/6/16   来源:《现代中小学教育》2021年6月   作者:唐德筠
[导读] 党校是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阵地和主渠道。本文主要对党校法学教育以及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的措施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内容,希望能够给予同行业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提高。

重庆市江津区委党校     唐德筠

摘要:党校是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阵地和主渠道。本文主要对党校法学教育以及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的措施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内容,希望能够给予同行业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提高。
关键词:党校;法学教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建议
        引言
        在我国确定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针后,各级领导干部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方面的能力得到一定的提升。但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仍然会出现因私废公、知法犯法、明知故犯等违纪现象,严重违背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而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这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缺乏,是个人利益在作怪。党校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思维学习的主要阵地,应从法学教育方面着手,让法学教育相关部门和教师发挥法学理论教育的作用,通过各种教育方式的探讨对法学教育进行必要的优化,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由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建设是在党的十八大上对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的最新指示,所以尚未有这方面的教材出版。但根据我国的现状来看,利用合理科学的教学模式对领导干部的法学教学进行强化,是其法治思维得到提升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1党校开展法学专题课的重要意义
        第一,法学专题课是基层党校的本职工作。基层党校的主要职能是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轮训,着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修养和能力。其中,法学专题课是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的“基础工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因此,基层党校要对专题教学中的法学专题进行扩充和重视,加大法学专题课程的设置,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多的法学理论支撑。
        第二,法学专题课是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律素质的阵地。基层党校法学教育的对象是依法行政的直接实施者,经过三十多年的法治建设,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距离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现实当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脑子里没有法治这根弦,“有的认为依法办事束缚手脚,只要办成事,什么手段都能用;有的把法律当作摆设,不履行法定职责;有的目无法纪,滥用权力,甚至以权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这些问题说明,不少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亟需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在基层党校适时开展法律专题教学,有利于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和处理问题,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进程。
        第三,法学专题课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基层党校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在基层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同样不可替代。


从实践来看,基层党校的法学教师不仅承担校内各主体班级的法学专题课工作,同时还要发挥党校的对外宣讲优势,面向各企事业单位、乡村及社区的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各类法学专题培训活动。这种“送课上门”的宣讲培训模式,既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更是党校法学专题课的有力延伸,对于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意义重大。
        2五个思维和五个结合:党校法学教育的重点
        (1)教学内容上重视五个思维的培养
        在教学内容方面,党校法学教育应当强化对于党员干部五种思维的培养。第一种思维是法治至上的思维,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而不是人治社会,任何人和组织不能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所有人都必须依法办事,所有触犯宪法和法律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铭记以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国法是行为的最底线,任何权力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进行行使。第二种思维是合法性思维,党员为官的尺度在哪?宪法和法律就是底线,党员干部需要吾日三省吾身,我是否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如何处理,这么处理是否合法。第三种思维是程序公正思维。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争议早已被法治实践所证明,只有遵守法定程序,才能更好地达到行政效果。党员干部是时刻注意自己是否有违反程序的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第四种是契约思维,契约思维是法治思维的一种,其特殊之处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呼吁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合理的政府、市场关系应当具有一种合同关系,现代的行政管理,应当多采用行政合同,将部分服务移交给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提高政府的效率。第五种是权责统一思维。党员干部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的行使也必然受到法律和人民的监督,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行使权力失职要受到问责和追究。
        (2)教学方法上重视五个结合的运用
        在教学方法上,党校法学教育应当重视对于党员干部培养的五个结合,这主要是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的结合、法学教育和廉政教育的结合、法治理论和党的政策的结合以及法治思维和思想建设的结合。要重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结合,党校法学教育的目标决定了党校的主要培养内容不是详尽到具体的部门法律,而应当是法治的观念和思维,尤其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认识和理解,党校法学教育应当着重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
        结语
        在党校的法治教学中,最关键的就是让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得到提升。只有这样,领导干部在实际开展工作的时候才不会出现违法现象。因为法治思维较强的领导干部明白法律对其的约束,也明白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党校的法学教学要综合利用多种教学方式,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为社会培养更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仆,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并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甘守义.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6,12(08)123-128.
[2]王珏.浅谈党校与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培养[J].求知导刊,2015,18(06):123-129.
[3]梁成义.党校法学教育应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J].黑河学刊,2014,18(08):1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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