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然
山东现代学院 山东济南 250014
摘 要:农业农村现代化内在的要求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机械化、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同时也要求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正是这些客观因素的强力推动,小农户基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逐步走上分化发展的轨道。
关键词:农业农村现代化 小农户 分化发展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加快种业自主研发,奠定国家粮食安全基础;需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需要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提升物质装备水平;需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小农户不能置身度外,应当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体。近年来,国家一再强调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进一步突出了小农户在现代农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由于农业机械、农业科技的广泛应用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介入,在解放了小农户生产力的同时,也促进了小农户的分化发展。
一、农村产业结构变化是小农户产业分化发展的基础性因素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是加快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改变了以种植业为主的单一的传统农业结构,实现了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新格局。而且在农业产业内部也出现了初步的分工,产前、产中、产后正在从单一主体向多主体方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等正在分离成各自独立的产业,由专业化的经营主体去经营。2015年,国家提出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加快了转型步伐,逐步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了农村产业的增产提质,进一步增强了农村产业的竞争力。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推动了农村产业内部的分工,尤其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小农户按照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布局自然进行了相对分工,使一部分小农户朝着二三产业方向发展,并最终脱离一产,成为二三产业的经营主体。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2017年全国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82472个,共吸纳从业人员1516.87万人。到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就达到7.9万家,吸纳从业人员1166.1万人。可见,从一产分离出来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用了短短三年时间,仅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就比2017年的总数多出7万多家,而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87000家。2018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30亿人次,实现营业收入8000亿元。最近几年,农村电商发展迅速,2020年全国淘宝村达到5425个,是2015年的6.96倍;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1.79万亿元,是2015年的5.11倍。农村二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使一部分小农户从一产分离出来,专门从事二三产业发展,再加上城市一些投资主体把触角伸向农村,实行工商资本下乡,从事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吸引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从一产走向二三产业。应当说,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调整,不仅推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而且拉动了小农户的分化发展。
二、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促进小农户分化发展
农业机械化实现了农业动力的替代发展,改变了以人力和畜力为主要农业生产动力的落后局面,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2019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102758.3万千瓦,拥有农机服务组织192173个,其中乡村农机人员达到46765303人。2018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9.1%,比1978年提高了49.44个百分点。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从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渔业、林果业到农产品初加工,实现了农业内部各个产业的全覆盖,而且整个产业链条的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农业机械供给,其中种植业就涉及到耕、种、管、收等至少20多个环节的农业专用机械。“十四五”期间,国家要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农业机械化水平将得到更大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将提高到75%。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了出来,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农民的解放,直接影响到小农户的发展变化,使小农户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非农生产,同时也使一部分小农户集聚土地,兴办家庭农场,发展成为农业大户。2019年全国家庭农场发展到85.3万家,比2015年增加了51万家。农业大户的发展,是靠流转小农户的土地和农业机械化实现的。土地的流转,自然形成小农户的分化发展,使一部分小农户壮大发展,也使一部分小农户转行发展。可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在解放了农村劳动力的同时,直接推动了小农户的分化发展。
三、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小农户分化发展
自2004年到2021年,连续18个中央1号文件,都是专题部署农业农村工作的,其中都非常关注农业科技创新,尤其2012年的中央1号文件是部署农业科技创新的专题文件。这18个中央1号文件,对农业科技从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到推广应用,再到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都做了具体部署安排,也推动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实现了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逐年提高,2019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2%,比2005年提高了11.2个百分点。我国农业从单一品种、单一环节的科技创新,逐步发展到全产业链的科技创新,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与农业产业相配套的关键环节融为一体,同时把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农业产业发展,加快了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的发展。2007年开始,国家加强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针对每一个大宗农产品建立一套产业技术体系,提高了农产品全产业链的科技水平。正是由于国家的重视、各类主体的参与,使小农户成为农业科技应用的主体,科技创新也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动力。科技创新尤其是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的发展,逐步推动了农业产业的规模化、品牌化的集聚发展。单个的小农户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科技面前,只能维持在良种、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科技应用,而现代化农业科技是很难在其狭小的土地上进行推广应用的。所以,土地集聚发展是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土地流转是其主渠道。因而小农户依据其趋利性偏好,就会出现分化发展,一部分向外流转土地而从事其他行业,一部分向内流转土地而成为农业大户。据国家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截止2018年全国小农户流转土地面积达到5.39亿亩,占全国18亿亩耕地的30%左右,这就是说大约有30%的农户转向其他产业发展。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陡增小农户分化发展频率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农业产业进行内部分工而分离出来的服务行业,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1983年的中央1号文件就提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但是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缓慢。2013以来,农业社会化服务再次得到高度重视,而且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纽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有的是进行季节性的或单项的服务,有的是实行全产业链的生产托管。不管采取那种形式的生产性服务,都是在小农户土地不流转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于实现农业生产性服务社会化,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收入水平,对小农户有较大的吸引力,因而发展非常迅速。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2018年底,全国农业托管面积达到13.84亿亩次,比2017年增加了52.72%,服务对象增加了23.33%,其中服务小农户4194.37万户,占服务对象总数的90.59%。接受生产服务的4000多万户小农户,从直接的农业生产经营中解脱出来,转向其他产业经营或外出务工,成为小农户分化发展的新生力量。虽然有的小农户只是季节性的采用社会化服务,但是也陡增了小农户分化发展的频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编,《中国农业统计资料2017》,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9.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编,《2020中国农业农村统计摘要》,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20.11
3、王腾飞、王岩:《生产性服务业:中国农业新引擎》,《农民日报》2019年4月3日第0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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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秀然,女,(1965-),山东乳山人,山东现代学院副教授、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2020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一般项目“科技创新支撑山东省乡村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20RKB0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