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杨
大庆市消防救援支队 黑龙江 大庆 163000
摘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监督工作,是消防救援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在监管过程中,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实际,掌握各类事故的安全风险和防范、应急措施,依据监督检查要点,督促企业提升事故风险防控能力,增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性,避免引发安全事故,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关键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监督管理
引言:在我国常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约2200种,门类繁多,毒害性、腐蚀性和易燃易爆性是多数危险化学品的常见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危害性极大,事故处置工作难度。本文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对策为侧重点进行初步探究。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监督管理问题分析
(一)消防救援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监管重视程度不足
消防救援部门虽然与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同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工作负有监督职责管理部门,但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监督管理过程中,更加侧重于对企业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置方面的监督管理,对生产过程中的火灾防范则重视程度不足。近几年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陆续出台新的政策,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同时要求消防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全面性渗透新政策。但在新政策的执行层面上,由于新政策在普遍性上具有指导意义,但具体执行上并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新政策不具备较强的依据落实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环节中,导致操作性持续性降低[1]。
(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与地方干预影响消防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无论生产、储存企业,常常与生产高能耗、事故高风险、环境高污染相伴随,一些南方经济发达省份陆续出台政策驱逐高能耗、高危险、高污染危化品企业,而这些被驱逐的危化品企业立即被北方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招商引资”落地生根,甚至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迅速建厂投产,其背后总会有地方推动的影子,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防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我省某县级市近年来,危化品企业发展迅猛,安全生产滞后导致了事故频发,2020年年底、2021年上半年接连发生两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监督队伍建设及部门沟通协调有待完善
结合当前消防监督执法质量分析,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还易受监督员人为因素影响,导致各项消防监督工作环节中一些消防安全隐患无法发现,无法保证检查治理效果。虽然,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积极优化监督员队伍专业、年龄结构,努力构建全能型消防监督队伍,但受“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影响,导致监督员实际工作内容与特定职责划分出现差异,使监管工作开展阶段较混乱[2]。消防救援部门与应急、市场监管等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缺乏交流与协助,涉及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共同协作的内容,只是单方面考虑自身考虑有关因素,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不深入,也不透彻,传统化工作理念影响与监管模式,无法保证整体良好效果。
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监督管理策略
(一)加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监督管理力度
现阶段,危险化学品企业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意识还不强,督促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是有效工作措施。因受当前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模式影响,要确保消防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就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切实开展好专项治理活动。当前“双随机一公开”是消防救援部门的主要执法模式,但消防执法队伍里,不是所有执法人员都擅长危险化学品监管,势必造成个别监督人员在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中出现漏洞和不足,监督检查工作效率低。所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治理是加强行业监管的有效模式,可以有效发挥专业骨干技术优势,专项治理中,不但要解决实际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还要详细探究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主要安全风险因素,为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与事故防范策略制定提供重要依据[3]。二是部门联动推动问题解决。应急管理部门对危化品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对压力容器安全、治安部门为危险品生产流通领域、交通部门对危险品运输领域负有主要监管责任,并累积了大量监管经验,部门联动推动隐患整改,有利于信息互通,也利于形成执法合力。三是运用好信用评价机制。随着信用评价机制逐步完善和推广应用,不仅影响企业声誉,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影响,消防监督执法活动纳入信用评价机制,势必会促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身管理,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见效。
(二)增强企业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提升单位管理能力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承担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结全国近年来发生的易燃易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几乎全部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所以,增强企业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提升单位管理能力,是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的根本保障。首先,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位,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才能保证事事有人管。第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要落实到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第三,考评奖惩落实要到位。
(三)构建完善的监管队伍,探索引入中介评审
组建专业化监管队伍是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在此方面对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责任意识、实践经验等提出较高要求,经多层次筛选,保证入选人员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4]。在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监督检查中,充分发挥专业化监管队伍的专业优势,开展教学式、会诊式监督检查,发现危险化学品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同时,也可以借鉴应急管理部门在危化品企业行业监管中的成熟经验,委托专业性中介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价,或委托危险品安全专家随性检查或驻企指导,为深化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发挥重要的辅助作用。
结语:
结合当前开展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实况分析,虽然各地积极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有关政策法规,但是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是会受主客观因素影响而无法保证监管质量,导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根除,极易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此情况,还需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切实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理力度,推动政府、行业、企业各层次消防安全责任的全面落实。但归根结底,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构建过硬的专业化监管队伍,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实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监督管理水平质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陈思羽.浅谈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J].江西化工,2017,32(11):09-11.
[2]王春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J].防灾博览,2020,42(19):44-47.
[3]张见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的消防监督检查要点分析[J].消防界(电子版),2017,68(33):104-105.
[4]罗丽勤,陈鹏.探讨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J].今日消防,2020,6(09):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