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消防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2月6期   作者:冯进
[导读]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在消防监督系统推行的一项新型的制度,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消防监督执法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
        冯进
        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青县消防救援大队,沧州青县 062650

        摘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在消防监督系统推行的一项新型的制度,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消防监督执法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在推行的过程中也存在管理成本增大、责任划分问题出现紊乱、列入媒体曝光和联合惩戒的违法行为尚未分级、处罚标准和尺度尚需要进一步建立等问题。
        关键词:双随机一公开 存在问题? 建议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是国务院明确要求全面推行的一种新型监管制度。2015 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2016年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模式。
        1、消防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效果
        1.1“双随机”保障了消防监督执法的公平性。
        由于抽取社会单位的和抽取监督执法人员的随机性。使得所有的监督执法对象都成了可监督检查对象。每个监督检查对象头上都悬有“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都可能接受检查,避免了以往地毯式检查,选择性检查,骚扰性检查等给消防监督员和被检查对象带来的负担,消除被检查对象的侥幸心理。随机抽查使一次执法结果的作用更大发挥,节约执法资源。随机的挑选监督执法人员,使得权力寻租的空间被压减,执法人员被检查对象俘获的可能性减少,确保了执法的公平公正[2]。
        1.2“公开”有利于执法透明,维护法律权威。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始前,需要事先公布该时间段内检查单位的名单,检查的具体内容,促进社会单位自我管理,避免出现不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检查出现不同的结果的情况。使用“双随机、一公开”软件时及时的将检查信息录入,并及时的将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公开,杜绝了“人情案”和“关系案”,让消防监督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2、 “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2019年10月1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模式已经在全国各地陆续铺开,各地按照要求出台了本地区的“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但各地推进过程中情况又有不同,主要表现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的随机率有高有低,临时组成的检查组检查效能有高有低,查处力度有轻有重等等[4]。从整体上看,“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的消防监管模式在诸多细节方面还需以创新的思维加以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粗放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增加管理成本,降低监管效能。
        如,完全按照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然后再按照检查组数量规划检查线路,也会出现跨行政区域(乡镇)的情况。由于检查对象跨区域,势必导致检查路线长度有所增长,延长检查时间,增加管理成本。同时粗放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人员配置难以优化,影响检查质量。
        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的责任划分问题出现紊乱。
        原有的消防监督管理是按照分工开展“片区管理”的属地监管模式,监督执法的好坏以责任区的划分较为明确。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后,考核评价消防监督人员的履职情况的“片区管理”效能失去支撑,责任目标落实与完成情况难以评估,长此以往,很容易导致消防监督队伍责任意识弱化。

另外,一线监督检查人员常常有这样的担心,如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模式,既然是随机抽查,那么就存在部分监督单位在一定时间内不能被抽到,如果未被抽到的监督对象发生了消防安全事故,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是否仍要被追责。此外,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后,消防监督员应该怎么样开展检查、对于先天性火灾隐患怎么判定、检查后多久的期限发生火灾需要承担责任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2.3处罚标准和尺度尚需要进一步建立。由于消防监督执法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分类界定尚不明确,导致不同的执法人员对同一家单位的检查和处罚存在差异。具体如较轻违法行为可从轻或不予处罚的情形,具体哪些违法行为属于较轻违法行为,由于消防技术规范较多,不同执法人员把握和拿捏的尺度不一致,所以对较轻违法行为的理解也不统一,因此需要出台明晰的自由裁量标准予以明确。                 3、完善消防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的建议
3.1分层级的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人员名录库。
        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单位,在实践中有一定局限性和随意性,并且很容易造成社会单位失控漏管。以行政区划如乡镇建立“网格化”单位名录库,结合消防监督“网格化”管理经验,将社会单位以乡镇级建立子库。在子库中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消防监督分工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和其他单位。根据使用性质确定单位的属性类别。如人员密集场所、国家机关、高层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广播电台、施工工地等。根据被监管对象的日常管理情况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分为“红、黄、绿”三色预警。
        3.2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整个消防监督系统尚未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的保障制度。这造成消防监督员抽查和执法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也不能摆脱出现事故必定追责的魔咒。因此,应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消防监督“双随机、一公开”保障制度。对于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在一定时间后,被监督检查对象出现事故,在厘清消防监督人员是否履职后,尽职的消防监督人员应该免责。反之,对于不按规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检查到问题不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的,要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先天性的火灾隐患,消防监督员应记录在案,以指导社会单位整改为主,而不能作为对被监管对象处罚的案由。
        3.3建立相对统一的量罚体制和标准。
        由于社会面单位种类较多,规模不一,各单位履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能力又不尽相同。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依据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出台消防监督检查检查清单。不能社会单位执行一套规定,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另一套标准。依据检查清单,出台相对统一的量罚体制和标准,具体到违反了几条,应具体怎么处理。哪些是算着轻微违法,及时整改免于处罚的情形。出台相应的细则后能有效的减少权利寻租的空间,使社会单位明明白白的接受法律的处理,可以有效促进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4适时的调整两库的动态信息。
        要借助大数据平台定期的更新两库的信息。及时收集新增加的社会单位,减少已经停止营业的单位数量。通过实地寻找、电话联系、调阅工商新增或吊销市场主体情况、协调村居委会核实等方式,确保所有双随机单位名录库数据鲜活有用。
5结语
        总体来说,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的消防监管机制,切实做到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对企业实现了无事不扰,减轻了廉政风险,减轻了消防监督员的责任。存在的问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会进一步解决和改进。切实使此方法在消防监督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任彦博.“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研究[C].2018.
        [2]顾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探索和思考[J].工商行政管理,2017:39.
作者简介:冯进,男,1983年2月生,现在就职于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青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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