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国企纪检履行监督职责的策略探讨 葛卫平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7期   作者:葛卫平
[导读] 摘要:科技的发展,各领域的技术水平逐渐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更加广泛的今天,随着国有企业业务、人员的不断增多,不同国企部门的贪污腐败问题也开始凸显,在规划决策、招投标、物料采购等方面,都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贪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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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科技的发展,各领域的技术水平逐渐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更加广泛的今天,随着国有企业业务、人员的不断增多,不同国企部门的贪污腐败问题也开始凸显,在规划决策、招投标、物料采购等方面,都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贪腐问题。对此,加强纪检监督检查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新形势下;国企纪检;监督职责;策略
        引言
        国有企业要想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必须要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合理地将纪检监察与日常工作联系在一起。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合理依照时代发展的变化,充分调整其中的“血肉”,并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中,对企业的发展与进步带来推进。为此,为进一步推动企业长久稳定发展,相关纪检监察人员应切实从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出发,在实践与创新中不断完善,合理提出相关解决措施,不断进行研究与创新,从而促进我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进行。
        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权利制约监督理论
        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包含纪检、监察两方面内容。纪检是指由党政纪律检查机关,对国有企业内部党组织、党员做出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党纪、党规的问题进行处理,对涉事成员做出行政处罚、民事或刑事惩处,以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公平正义。监察则是由行政监察机关,对企业行政部门、各项职能机构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做出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与整顿。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在保证党风党建、反腐倡廉建设的同时,着力提高国有企业各部门的行政效率、工作质量,减小由于行政腐败而带来的国有资产损失风险。
        2新形势下加强国企纪检履行监督职责的策略
        2.1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一是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协调好纪检监察干部职权责任分布,对干部从严管理、约束,强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意识。在用人、建制和管理上,把自律和他律贯通起来;把内部监管、自查自纠与外部监督、相互制约结合起来;严格奖优罚劣机制,严格追责不作为、渎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建立起长远有效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让作风建设成为常态化,做出成效,严格防止“灯下黑”。二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应着力统筹协调建设基层纪检监察主力军队伍,拓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交流平台,健全管理制度,帮助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构加快“职能、方式、作风”转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注意对于贪腐问题的预防,立足抓早抓小,注重快查快结。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2.2将外部监督渠道进行拓宽
        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公权力也要受到监督,在对别人进行监督时也会接受其余纪检监察干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实行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纪检监察干部所具备的责任越来越多,所拥有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为了有效避免出现滥用职权的现象,仅仅依靠内部监督远远不够,还需要来自于外部监督的补充。因此,相关领导应当对外部监督制度进行完善,对外部具备一定监督职能的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责任上的明确,让其能够充分认识到进行监督的相关内容,明晰准确的监督流程、监督形式以及监督方法,给这类部门能够将自身所具备的监督职能进行全面的履行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同时相关领导也应当将外部监督渠道进行拓宽,在社会中积极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平台,让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到对违法乱纪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举报的途径,使得人民群众所具备的外部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当前已经步入了信息化时代,纪检监察机关也应当将外部监督与各类信息技术进行有机结合,在互联网中设立各类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通过这种形式来使人民群众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表现特别是作风、能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和情况反映,让舆论监督所具备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进而对纪检监察干部形成有效约束,提高监督管理的成效。


        2.3健全完善“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机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这是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要求,也是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检查考核、制定方案、任务分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等具体途径,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积极探索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协助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健全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机制,统筹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在反腐败力量调度、追逃追赃等重要环节的协调配合,建立成员单位定期会商、信息沟通、工作衔接制度机制,发挥好纪委监委在反腐败协调中的牵头作用。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实现组织和工作“两个全覆盖”,消除监督的盲区死角。
        2.4合理考量民意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性化推荐大行其道,“信息茧房”容易形成。民众未能掌握真实全面的公共事件信息,易受片面甚至虚假信息左右,自然无法形成全面客观的理性判断。由此,国家既不应被沸腾的民意和情绪裹挟,也不应无视这种情绪化宣泄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和公共危机。对于事件背后的领导人员责任承担而言,当国家不加甄别和不加分析地随着民意之道德诉求的变化而频繁对其实施问责时,不仅会妨碍正常的绩效评价机制和公共监督机制的形成,还将造成问责制对领导人员激励价值的现实贬损。对于民众而言,在事件真相不断浮出水面后情绪趋于冷静,则会转而认为被问责者是无辜的“替罪羊”,问责制针对民意的沟通与回应机制往往失灵。因此,在问责过程中,让民众情感宣泄回归到法治的轨道上,将民意视为与违法、过错等类似的归责因素,衡量民意应当被转化为相对清晰、明确的法律规则,从而提高问责的公信力与精准度。
        2.5加大国有企业纪检监督的执纪惩处力度
        在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激烈形势下,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成为纪检监督部门的工作重难点。首先,要加强多种形式的企业内部行政事务的查办与问责,针对部门搜集、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线索,重点查处涉及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案件,明确不同涉案人员的主体责任和惩处方案。其次,要通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信息化建设,运用网络信息资源平台、大数据技术,搜集有关于企业内部人员的违法事实,并对纪检监察工作流程作出优化与管理,将处理好的数据信息直接上传至纪委信息系统,从而做到数据共享、分析出监督重点。
        结语
        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加强日常学习,提升个人素质,切实担负起督察党内政治风气的光荣使命,推动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让党和人民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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