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监督体系 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之思考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7期   作者:王珊珊
[导读] 摘要:我国国有企业担负着经济发展与推动社会进步的重任,是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主要输出源。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东广州  511400
        摘要:我国国有企业担负着经济发展与推动社会进步的重任,是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主要输出源。在这样的背景下,抓好国有企业生产效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且深远的影响。下面本文将对建大监督体系,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国企;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
        1.国企党风廉政的表象层行为
        1.1廉政教育的强化
        此教育非彼教育,但重要性却远胜彼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不是在培养党员干部的工作技能,也不是在考察他们的工作能力,其核心要素在于感受和体验,是对他们在内修为的一种提升。当前众多国有企业迅速壮大队伍建设多受外部复杂多变环境的影响,人员数量提升的同时我们要注意到质量的问题。演讲与讲座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固然有一定积极作用,但若不能将“内容”落实到行动,廉政教育的意义将永远得不到提升。
        1.2廉洁文化的塑造
        廉政教育不应该是枯燥乏味的,更不应该是机械死板的,而是有思想和有境界的,因此我们要在廉政教育的过程中融入进廉洁文化。用“塑造”一词来搭配“廉洁文化”其实是有很大争议的,因为往往只有在组建新事物时,我们才会用“塑造”。廉洁文化本应该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自从外来文化过多渗透进人们思想中,廉洁文化便开始变得摇摇欲坠。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坚守住原有的廉洁文化底线,同时也要注意融入进具有新时代特征的元素,并结合国企发展实际,将廉洁文化与廉政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
        1.3监督管理的跟进
        随着国企党风廉政建设步伐的逐渐加快和建设内容的不断深入,通过对国企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与廉洁文化传播,使我们收获到了来自多个不同层面的良好效果,但这只是廉政建设其中一个维度的表现。该如何凝聚和巩固好已取得的工作成果,使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正确的工作行为持续下去,是我们所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监督管理自然必不可少的,其中,支撑起监督管理的一项基本要素就是党风廉政监督制度的建立,不仅要明确好监督责任和监督内容,还要制定出详细的监督措施,以保护好廉政建设工作成果。
        1.4监督体系的建立
        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的宣传,以及行动的有效落实是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体现,但若想让这种正确的建设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提出可靠的措施来巩固这种健康的行为,于是,监督体系的建立便成为我们完善国企党风廉政表象层行为的有力保障。建立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它所容纳的元素和内容也是非常之多,小到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监督和行动的考核,大到对各部门组织管理行为的约束和影响,总之,基于监督体系结构所建立起的监督制度时时刻刻都在规范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行为,并提醒他们无条件地支持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
        2.连带国企党风廉政表象层行为的隐藏属性
        2.1廉政教育是思想的反映
        透过现象看本质有助于我们探寻和深究事物深层的属性与特征。当我们总结好国企党风廉政的表象层行为后,为了使党员干部能够心悦诚服的、自动自觉的完成好建设任务,我们需要透过这些表象层行为,进一步去探究行为背后的隐藏属性。廉政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政思想,如果没有将具体的内容上升到一定的思想高度,再缜密的逻辑,再严谨的规范,都无法保证他们矢志不渝的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也就是说,表象层行为向前迈进一步,思想就会提升一阶,只要前进的脚步不停,思想就将永远向上提升,廉政教育也将永远的进行下去。
        2.2廉洁文化是观念的体现
        国有企业不仅代表着企业自身和自己所属的行业,更代表和预示着国家的发挥方向。每个国有企业都有自己的文化,并且由于自身所属行业和领域不同,企业文化自然会有所区别,但如果将国企文化上升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那么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便会趋向一致。塑造廉洁文化不是某个国有企业的任务,而是所有国有企业共同使命。从宏观上,廉洁文化是个整体性概念,延伸到具体企业,塑造廉洁文化的方式又有所不同,这说明廉洁文化本身具有极为丰富的表现形式。但无论形式多么丰富,它们都是由同一个基点,同一层内涵,同一种思想,同一则理念所映射出来的,那就是观念,只有明确了正确的观念,丰富的表现形式才不至于像散沙一样游离在原则之外。
        2.3监督管理是意识的表现
        监督管理工作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一般认为,一切被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内容,都应该受到监督和管理。但仅仅通过固定的条例和措施来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是很难解决根本问题的。

我们需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不同发展阶段和实施进度,有意识地重新规划和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内容,根据监督执行情况和监督效果调整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尺度和力度,这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步。深化监督机制建设,提高监督管理意识,完善监督管理内容,充实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2.4监督体系是态度的象征
        建立和扩大监督体系的必要的,但建大监督体系的目的不单单是为了约束和惩罚违法乱纪的人,而是向那些没有做违法乱纪的事,以及那些有企图和准备做违法乱纪之事的人明确建大监督体系的态度,以及彻底消除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心。监督体系最大的威慑力在于,它会让那些怀有投机心理的人忌惮于做每一件违法乱纪的事,告诫党员干部要管理好自己的行为、心态、情绪。建立和完善监督体系从表面上看只是一种管理手段,但其实是在表明“绝不姑息养奸”的态度,甚至在有些国有企业里,已经将监督体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也只有这样,被监督者才能够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从而主动接受监督。
        3.建大监督体系的具体表现
        3.1监督思维的开放
        建大监督体系可被看成是一种资源整合,意在将那些监督性质相似,或者互补的职能整合在一起,比如监事会、纪检、审计等,当然考虑到不同企业赋予具体监督职能的含义有所不同,我们在这里也就不列举那些职能可以被整合在一起了。但这种具有很强开放性的监督思维的核心理念却是相同的,即通过整合使监督效果实现最大化,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1+1>2。企业在发展,社会在进步,随着人们认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思想的逐渐开放,国企对监督的认识也需要提升,克服掉为了监督而监督的狭隘思想,站在企业发展、企业管控、人才培养的三重高度去审视监察工作,将监督定位到顶层设计层面上。
        3.2监督手段的丰富
        监督手段是随着监督任务的不断增加、监督对象的不断增加、监督性质的不断定义、监督策略的不断调整,以及违法乱纪行为的不断发生而逐渐丰富起来的。从流程的角度出发看监督手段,它是被动的,并且永远都是被动的。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监督手段与违法乱纪行为之间的关系很像兴奋剂与反兴奋剂的关系,即一定是先有服用兴奋剂行为的发生,才会有反兴奋剂的手段和措施的出台。所以,丰富监督手段是必要的,也是必须,这样现象有可能会随人们廉政、廉洁思想的提升而逐渐被杜绝掉,但过程必定是艰辛的,时间也是遥遥无期的。基于现实,丰富监督手段实在必行,并且在现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融入进些许前沿意识,以尽可能扩大预防范围。
        3.3监督机制的严谨
        关于监督体系,机制定位很重要。受监督手段的被动性影响,传统监督机制始终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三多”表现为:事后监督多、被动监督多、专业监督多;“三少”表现为:事前监督少、主动监督少、协同监督少。监督机制带有一定的惩罚属性,但不代表它就是专门为“惩罚”而存在,如果什么事情都靠举报才有所察觉,那么监督体系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预防性监督和预警性措施是我们建立严谨的监督机制的关键,也是克服“三多三少”问题的有效办法,明确监督的预防性和预警性功能与原则,对提升监督效力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3.4监督管理的规范
        规范监督管理主要是针对监督管理条例来说的,众所周知,每一家国有企业都会制定很多监督管理方面的条例,这使监督行为本身变得更加具有说服力和约束力。可如果我们深究每一项监督管理规范会发现,它们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漏洞,这就为那些持有违反乱纪动机的人创造了投机的空间。若想使每一条监督管理条例都具有权威性、独立性、有效性、功能性,就必须是监督管理条例变得更加规范,建立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立体式规范体系。
        4.结束语
        建大监督体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因此我们在具体实施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将每一项有可能会威胁到这一建设主题的元素都纳入到受监督范围内,要做到无条件的“浸入”,有目的的“析出”,松进紧出。不论行业和职能,无论监督职能作用到哪个行业,都要使监督体系、监督行为、监督手段、监督机制变得有效力。
        参考文献:
        [1]潘国才.建立“大监督”体系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初探[J].广西电业,2019(08):37-39.
        [2]郭安安.试析国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须把握的几个方面[J].办公室业务,2018(18):15.
        [3]李启平.建大监督体系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探索[J].山西青年,2017(03):202-203.
        [4]徐琼华.建大监督体系  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之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12(16):1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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