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林业贷款贴息开展现状对策探析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6期   作者:姚正娟1 李泽民2 黄兴荣1 张晓峰3
[导读] [摘要]林业贷款贴息是国家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一项惠民政策,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生态建设;本文就楚雄市林业贷款贴息开展取得的成效,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探析;以期进一步完善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充分发挥林业贷款贴息在林业产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云南楚雄  675000;
        2.楚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云南楚雄  675000;3.楚雄市行政审批局,云南楚雄  675000
        [摘要]林业贷款贴息是国家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一项惠民政策,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生态建设;本文就楚雄市林业贷款贴息开展取得的成效,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探析;以期进一步完善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充分发挥林业贷款贴息在林业产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对策探析;楚雄市
        1.概况
        楚雄市地处滇中腹地,是云南省重点林业县市之一。2020 年末全市国土面积4433平方公里,管辖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15 个乡镇,153 个村(居)委会、2834个村(居) 民小组,人口54.43万人,生产总值485.14亿元,比上年增长4.5%。2009年以来,随着国家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实施,2020 年未全市森林面积达33.57万公顷、覆盖率75.62%、蓄积量2440.34万立方米,林草总产值48.78亿元,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势头迅猛,核桃面积达120 万亩、干果产量1.91万 吨、产值达28.73亿元;花椒面积达3.71 万亩、产量106 吨、产值530万元;有涉林龙头企业国家级1 户、省级4户、州级2户,实现年生产总产值15.4 亿元。林业产业在农民增收中的贡献率达15%以上,为全市人居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林业贷款贴息开展情况
        2.1 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情况。2009年至2020年未,楚雄市共计发放林业贴息贷款金额26627.7万元。其中:大额贷款17700 万元,涉及7户林业龙头企业;小额贴息贷款8927.7万元,涉及林农和林业职工532户; 下达财政贴息资金4542.42万元,实际兑现财政贴息资金3976.5433万元。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实施,实现涉林企业年销售收入18.02 亿,年利税9626.53 万元,年均净利润27253.74 万元;带动种植核桃面积19.07 万亩,带动就业2894 人,促进2.95 万户农民增收7.8 亿元,加快了核桃产业化发展,带动5 万户农户15 万农民,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的目标。
        2.2 助推林业龙头企业大发展。实施林业龙头企业贴息贷款项目,减轻了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压力,扩大了生产基地和加工经营规模,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助推林业企业壮大发展。
        2.3 带动非公有制的林业发展。促进了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有效拉动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投人到林业建设领域,建设核桃、花椒、桉树、华山松、蓝莓种植、林下中草药种植等经济林,通过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实施顺利,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林产业发展,促进了林农增收致富,增加了森林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
        2.4生态效益凸显。通过项目实施,森林面积得到增加,森林质量逐步提升,减少了水土流失,增加了森林资源蓄水保肥能力,项目区域森林的生态功能日益显现。项目所产生的保持水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效益十分显著。
        2.5 经济效益可观。随着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建成后,项目区森林资源、林分质量都有显著提高。当核桃、花椒、蓝莓等林业产业进入高产稳产期后,经济效益将更加可观。
        2.6 社会效益显著。通过项目建设,促进了林业企业更快更好发展;扩大了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就业,推进项目区域林业产业化进程,为项目区农户提供就业机会;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3.存在问题
        3.1 融资成本高、额度小、期限短,抑制林业贷款需求。

主要涉林企业和广大林农在申请贷款过程中主要面临贷款难、手续繁杂、贷款规模小、期限短、贷款利率高、发展林业项目资金使用周期长等问题,与林业发展规模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
        3.2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林权流转管理、林业投融资平台建设、林权抵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保险、信息服务等林业服务体系还不够成熟,林业产业化、集约化、信息化程度不高,信贷风险难以稳控,直接影响了金融机构对林业贷款的投放。
        3.3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待进一步优化。林业的生产周期长,而林业贷款贴息仅为3年(小额为5 年),不能满足林业生产的需要。当前银行贷款年利率一般在8%左右,而财政贴息为5%,贴息率有待提高,对贷款额在30 万以上的林业贷款无法足额申报,影响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3.4贴息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以后,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应运而生,但现行《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没有将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所从事的林下经济等贷款纳入贴息范围。
        4.对策
        4.1 完善管理机构制度。建议对财政林业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实施细则,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林业项目贷款单位,开发出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管控及经营体系,加大对支农方面的贷款,可以适当的延长贷款时间,提高相应的贷款额度,更为重要的是在利率方面也应适当放宽政策,激励机构更多的去办理贷款时间长、利息低的林业贷款贴息,从而有效帮助林业贷款贴息行业的大力发展。
        4.2 增加林业贷款贴息额度。进一步加大对林业贷款贴息工作的支持力度,放宽对该行业的资金体系管理。逐年扩大林业贷款中央、省级财政贴息资金预算规模。同时州级、县级的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从当地林业产业的实际情况中去理出有效的政策,从而提升对林业发展项目的扶持和安排。
        4.3完善林业贷款贴息制度。进一步提高林业贷款财政贴息率,延长贴息期限以及创新林业信贷产品。一是林业发展行业尤为特殊,贷款时间尽量要向5年或者5年以上这个方向去发展;二是对林业贷款方面的贴息率再向上做出调整;三是制定对口的贴息率,为不同种类的贴息率提供贷款。
        4.4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服务。根据“放管服”要求逐渐完善林木、林地使用权的交易管理制度,提升林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效率。同时,相关部门一定要与相关的机构积极沟通交流和配合,并达成共识,尽可能的去帮助劳动者降低或者是化解其中的隐形风险,使得资金方面能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对林场、林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贷款的规模和组织,使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工作能够满足银行或机构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使资金问题能进一步得到解决。
        4.5建立省级林业投融资平台。建议政府部门以国有性质为主导的融资平台。政府财政可以结合林业产业基地情况,建立林业相关的大型储存区,且每年对其进行数据总结和分析,有选择性的选出优秀企业。对他们在资金和利息方面放宽政策,比如在3年时间内还款情况按时且良好的,为其免去利息。不能够按时还款的,按照平常化的利息利率进行收取,5年以下3年以上的参照银行的利率标准收取利息,5年以上的,强制收回本金;并将融资的机构录入征信系统中。
        参考文献:
        [1]杜庆松.山东涉林贷款使用现状及对策研究[J].山东林业科技,2016,46(5):117~118.
        [2]尉颖.浙江省林业贷款贴息补贴项目实施问题及建议[J].现代商贸工业,2015,36(16):197~199.
        作者简介:
        姚正娟(1984—),女,大专,林业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生态修复与发展;黄兴荣(1981—),男,大专,林业工程师,研究方向:生态修复与发展。
        通讯作者:李泽民(1991—),男,本科,林业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生态修复与保护;张晓峰(1973—),男,本 科,林业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生态修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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