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核心素养下的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6期   作者:李昕雨
[导读] 摘要:文章首先对现阶段法学实践教学中存有的不足进行了具体分析,而后基于核心素养下提出了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相关对策,以期为实现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来提供一些参考帮助。
        吉林大学   130020
        摘要:文章首先对现阶段法学实践教学中存有的不足进行了具体分析,而后基于核心素养下提出了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相关对策,以期为实现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来提供一些参考帮助。
        关键词:核心素养;法学实践;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1.现阶段法学实践教学中存有的不足
        (1)高校和实习单位未进行责任划分
        当前,很多高校在与社会企业进行学生实习合作时,对于相关工作的安排过于随意和不够重视,没有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实际需求来制定实习计划和确立实习目标,而且并非每个学生参与的实习活动都能得到司法管理部门的指导与支持,这样就导致学生在进行岗位实习时难以获得专业指导,在进行具体工作时也无法意识到自身的不足,由于缺乏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因而对于其实习行为未能进行规范约束。学生在其实习基地进行工作实践的过程中,实习单位未深刻意识到自身所承担的指导责任,在日常也未重视与实习员工的沟通和交流,这就致使实习学生在其所在的实习基地没有得到实习单位的有效管理,因此导致很多实习活动难以获得预期的实践效果。由于学生对于自身的实习计划没有进行合理制定和安排,因而其在实习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和辅助参考工具都显得既单一又随意,只能从事一些抄写和档案管理的工作,因为没有什么难度所以其往往也就显得工作随性、松懈,所以难以获得有价值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训练,继而也难以有利于促使其法律技能和法律素养获得高效提升。
        (2)未构建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基于法学实践教学改革背景下,我国法学高校对于法学实践所能发挥出的积极作用越来越关注。但是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综合型应用型人才,而随着法学专业学生数量的不断上涨,就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相背离,因此,致使我国大多数高校都还只能以课程作为单位来实施法学实践教学活动,而且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高校在进行法学专业课程的设置时也不够合理与科学,导致当前的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缺少综合型,难以符合实现相关教学目标的需求。在当前已经设置好的教学课程中,经常会发生实践课程内容的重叠现象,而且由于教学时间安排的不够合理,也会经常出现时间交错的问题,这样致使很多教育资源都遭到了浪费,如课程资源和教师资源还有时间资源等等,最终也就无法实现高质量的教学,也难以满足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求。
        (3)关于国际法律的实践安排过少
        根据相关研究发现,当前国际治理正在面临的一大难题就是亟需法学专业的国际人才,而结合目前的现状发现我国对于国际法律专业人才的储备明显不足。基于复杂化的国际格局中,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将难免会出现关于国际关系的多种问题,而这些也需要依赖国际法律人才来进行解决。所以,针对此问题我国应提升对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意识,并采取有效举措来加快推进人才建设进程。结合相关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当前我国高校开展的法学教学还未与国际人才培养体系实现有效衔接,而且对于国际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还尚且落后很多,基于此,我国高校中的法律人才往往普遍存在法律素养较为缺失,对于国际法律事件的应对能力相当薄弱的问题,继而致使我国形成了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十分低下的不良局面。
        2.基于核心素养下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相关对策
        (1)积极借助互联网来进行教学革新
        基于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教育工作获得了全新发展,同时也呈现出新的教学特征,教育工作与信息化技术的关联越来越密切,而信息化技术对于教育工作也带来了很多积极的影响,这同样意味着我国法治工作也进入了信息化建设时期,面对这一教学发展趋势,我国的法学高校也应提升自身的教学认知,转变教学观念,重视对于高校法学教师进行加强培训,加大资金投入来引进现代化的教学工具,充分进行资源挖掘来丰富法学的教学内容。

法学高校应将网络平台的教学优势进行充分发挥,促进信息技术与法学教学工作的有机结合,结合法学教学内容和实际的教学需求,来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网络法学专业学习平台和线上资源共享平台还有课外学术研讨平台等等,与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进行合作,利用网络平台来打造出网络模拟式法院,为学生创造丰富的法律知识线上实践机会,指导学生掌握到专业的法律流程,并对于相关的法律事务也能形成初步的认识。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很多法学高校也相继创建了专业的法学实践网络信息资料库,而且这一信息资料库既具备自主性又拥有一定的交互性特点,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法学实践教学中出现的严重的同质化现象,所以法学高校应加强与同类院校的密切合作,利用互联网平台来构建法学实践教学资源的共享平台,利用这一创新方式建来促使法学实践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得以高效提升。
        (2)积极加强校外合作,构建多元化的实践教学新模式
        法学高校应与其所在地的法务机构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实践机会,通过得到专业法律机构的支持和配合,来安排法律专业学生到该单位参加实习工作,高校也可为学生主动争取一些实践性强的实习岗位,如检察官实习助手等,而法务单位也应担当起培养实习生的责任,在日常工作中针对其具体表现和工作情况,来给予其专业性指导,帮助实习生及时发现自身的不足并进行纠正,如此将有利于促使实习生的法学专业能力获得不断提升。另外,法学高校除了加强与校外法务单位进行合作,也可在校内为学生安排学习实践机会,如设置法律志愿者服务活动,让学生与教师共同合作来解决一些法学难题。
        (3)加强开展国际法务的实践教学活动
        基于我国目前国际法律人才储备的严重不足,法学院校应在充分掌握到国际法律知识的前提下,来提升其卓越人才培养意识,重视培养出专业强、有格局、层次高的综合型应用型人才,可多为学生争取一些能够参与到国际机构中的法律实习机会。基于我国当前的国力和经济实力,国家相关的法律管理部门也在致力于为法学高校学生来争取国际组织中的实习岗位。近年来,我国很多具有国际眼光的高校也逐渐开展了与国际问题相关的法律实践教学,同时还结合实际教学情况来开设了相关的法学实践课程,而且也获得了一些显著的教学成效,这一系列举措也完全能够满足对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2019年国际刑事法院首次来中国组织举办了模拟法庭竞赛活动,这足以能够反映出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已和国际法律组织实现了有效衔接。
        结论:
        综上所述,首先基于对现阶段法学实践教学中存有的高校和实习单位未进行责任划分和未构建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还有关于国际法律的实践安排过少等不足之处进行了具体分析,而后基于核心素养下提出了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相关对策,即积极借助互联网来进行教学革新;积极加强校外合作,构建多元化的实践教学新模式;加强开展国际法务的实践教学活动。希望能够为相关法学实践教学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一些参考帮助,继而来培养出水平高和层次高还有专业能力高的综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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