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器乐合奏对中学生音乐表现力的培养探究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文化研究》2021年7月上   作者:李艺薇
[导读] 音乐教育是我国中学生义务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器乐合奏更是中国义务教育音乐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板块之一。相比于其他义务教育的学科门类,器乐演奏更具有直观性、参与性、实践性。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李艺薇

【摘要】:音乐教育是我国中学生义务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器乐合奏更是中国义务教育音乐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板块之一。相比于其他义务教育的学科门类,器乐演奏更具有直观性、参与性、实践性。我国《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将歌唱与器乐并列为同等重要的地位,共同作为中学生音乐表现领域的重要内容,并明确指出:器乐教学对于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表现和创造能力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培养学生音乐综合能力有着积极的影响效果!
【关键词】:民族器乐合奏;音乐表现力;中学生
        一、民族器乐合奏对中学生音乐表现力的意义
        《音乐教育学概论》中将中学音乐课程内容分为“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四个方面,并对音乐表现部分做出详细解释与阐述,《音乐艺术教育》八章节内容中有四章节内容均与音乐“表现”有关由此可以看出音乐“表现”在中学生音乐学习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中学生作为义务教育中年龄阶段最高的学生,其生理、心理的发展已日趋成熟,参与音乐学习的意识和愿望增强,也初步形成了自身音乐学习经验,在音乐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等音乐表现方面与一至六年级学生相比有明显的区别,具备民族器乐合奏的能力。因此,在在中学生中组建民族器乐合奏具有很大程度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一至六年级学生音乐课程目标设定时主要考虑培养学生对音乐学习的兴趣、开发音乐的感知力、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好的精神等方面,而对于七至九年级的中学生来说,音乐课程目标设定时主要考虑提高其感受与鉴赏音乐的能力、增强表现音乐的能力、提高和丰富学生自身音乐创造力与想象力、增进群体意识并丰富音乐理论知识的储备等方面,这与音乐课标中关于音乐“表现”所涵盖的要求相符。因此,培养音乐“表现”在中学生音乐学习过程中是非常必要的。民族器乐合奏作为中学生音乐实践的载体,主要通过教授全体学生学习民族乐器、演奏民族音乐,通过不同乐器之间的相互配合,使得民族音乐在节奏、节拍、旋律、表现力都等音乐基本要素方面呈现出良好的表现效果,使中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有着高度的参与性。此外,民族器乐合奏与歌唱、欣赏教学不同,它包含乐器种类的丰富多彩铸就了民族器乐合奏丰富的音响效果和多元的表现方式,对中学生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辨识多声部音乐等音乐表现方面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通过对民族器乐合奏进行概念界定,以城西示范中学为例,从调查城西示范中学7-9年级学生音乐表现力入手,对中学生音乐表现能力现状及影响原因进行探究,最终对更有效的运用民族器乐合奏提升中学生音乐表现力提出更优化的途径。
        二、民族器乐合奏对中学生音乐表现力的影响
        (一)中学生音乐表现力现状分析及成因
        造成当今社会大部分中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弱的原因错综复杂,无法仅从一方面得出结论,因此需要从音乐表现力中的“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三方面进行分析。
        1.音乐实践活动的缺乏
        中学生“演唱与演奏”方面包括演奏演唱技能、舞台表现力、合唱合奏能力与音乐评价能力。调查问卷的数据表明,多数学生由于音乐实践活动缺乏,无法从亲身参与音乐实践中感受音乐的审美娱乐作用,不懂得演唱演奏音乐的要求与方法,无法准确把握作品的风格与情感,最终导致演唱演奏能力缺失等一系列不良现象的产生。加之现今多数地区音乐教学仍处于“知识讲授”层面,局限于对理论的解释和对概念的界定,让学生在死记硬背理论知识中学习音乐,无法凸显音乐学习的“实践性”特点,进而影响中学生自身的音乐文化修养。因此,民族器乐合奏作为新时代初兴的一种以实践性为主的音乐学习方式,对中学生音乐学习的不同方面有百利而无一害。学生通过民族器乐合奏实践活动的参与,提高了对一门乐器的演奏技能、团体合作能力、音乐表现力等方面,对中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2.感受鉴赏音乐的能力缺乏
        感受与鉴赏是音乐学习领域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 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对于丰富中学生内心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而当今大多中学生由于音乐学习的时间有限,加之学校对艺术类课程的不重视,学生缺少对音乐的鉴赏活动,失去发现“音乐美”的机会,导致学生对音乐学习失去兴趣。与此同时,音乐感受与鉴赏作为一种主动性的审美活动,是学生对音乐作品的“三度创作”,这也是音乐不同于其他自然科学类学科的不同,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学生进行音乐鉴赏有关活动中,应鼓励学生表达个人对音乐的独特见解。现如今大多教师为了方便快捷的完成教育工作,采用以“讲授法”为主的音乐教学,直接告诉学生音乐作品的内涵与情感,限制了学生自主感受的过程与能力,非常不利于学生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的培养。
        3.音乐基础知识的缺乏
        音乐基础知识是中学生音乐学习中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内容,无论是演唱演奏音乐、还是对乐曲进行分析与创作,都必须以一定的音乐基础知识为前提,也就是对音准、节奏、旋律、调式调性、读谱能力等方面的掌握。在当前国家加强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并大力提倡文化艺术教育的社会背景下,学生对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程的学习效果与模式较从前相比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和提高,歌唱课、欣赏课、综合课等音乐学习有关的课程设置逐渐多样。但由于音乐学习方式的转变,使得部分学生无法适应当代音乐课授课模式,学生“成绩第一、艺术第二”的思想还未转变。例如,在音乐课授课中,会出现学生在音乐课中学习语、数、外等课程、学生没有过多的音乐理论知识与艺术实践上的支撑、听不懂音乐所表达的情感、所蕴含的曲式结构的奥妙,表现出部分中学生对音乐学习出现“零实践、零感知、零兴趣”的“三零”现象,致使出现“不会学、学不会、不想学” 的恶性循环。出现此现象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学生学习兴趣薄弱的根源在于所学知识复杂且枯燥乏味,致使学生无法对所学内容提起兴趣;另一方面教师未发掘音乐理论知识与艺术实践之间的连带作用,以致学生呈现出消极的音乐学习状态。因此,制定合理有趣、以学生为主体的音乐学习模式、选择学生理解能力范围内的教学内容,是提升学生有效学习音乐基础知识的必要条件。



        (二)民族器乐合奏对中学生音乐表现力培养途径的探讨
        在对学生自身音乐学习能力、音乐表现能力以及民族器乐合奏的实践性特点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可知中学生关于音乐的实践活动、基本知识、演奏技能的掌握不足,因此针对中学生音乐表现力弱的三个问题,从理论、实践、感受三个不同的音乐学习方面分别提出方法建议:以视为主巩固音乐基础知识、以听为主强化音乐鉴赏能力、以奏为主提升器乐实践技能。
        1.以听为主,强化音乐鉴赏能力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马克思曾说:“对于非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古人云:“七弦为益友,两耳是知音。”如果想通过聆听深刻感受音乐、体验音乐、理解音乐,就需要具备“音乐的耳朵”。
        音乐本身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它不同于其它建筑、雕塑、文学作品等可直观的艺术,作品中塑造的形象需要我们通过聆听感知作品中的意境,发挥想象力把音响感知转化成意境,想象音乐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都离不开“听”。学生在民族器乐合奏实践前,通过聆听不同情绪的音乐,对最能突显音乐情绪的片段反复聆听,再通过器乐演奏将音乐情绪表现出来。反复数次,学生们通过对音乐的理解进行三度演奏,提高了学生的音乐感悟意识和理解力,对音乐作品情绪的把握能力由此加强。
        2.以奏为主,提升音乐演奏技能
        由于所教授的中学生中对民族器乐曾有过学习的学生占比较少,因此在进行民族器乐合奏学习过程中,应遵循曲目选择以简为主、乐器选择以代表性为主的方法。具体客观的遵循演奏力学、生理学、心理学等规律,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组织教学活动,尽量降低乐器演奏的技术难度,不过多的叠加声部,固定节奏、重复乐句。中学生在参与民族器乐合奏中,根据中学生音乐演奏能力,选择与其演奏能力相符合等级的曲子,使学生可以将曲子顺利奏出,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与自信心。民族器乐所含有的乐器种类丰富多样,若将其一件不剩的运用于乐器演奏能力处于初学状态的多数中学生而言,极大程度上会引起物极必反的结果,并给教师教学带来很大程度的阻碍,因此应选择具有代表性且简单易学的乐器来进行民族器乐合奏的教学是一个明智且合理的方法,例如吹管乐中的竹笛、弹拨乐中的古筝、琵琶,打击乐中的大鼓、锣、木鱼,拉弦乐类的二胡、中胡等。由于民族器乐合奏在音乐教学中遵循“寓教于乐”的理念,因此在在乐器演奏教学中要因材施教,制定出多层次的目标,重视教学中的统一性、突出教学要求的一致性、又能突出以学生为主体,并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作为教师不能以自己的主观要求和意愿出发,贪大求难,盲目的将中学生音乐学习向专业化方向转变,本末倒置,最终将得不偿失。
        3.知行合一,巩固音乐理论知识
        教师在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学习时可进行大量的交流,如果一味对中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灌输而忽视了音乐理论知识与艺术实践之间的联系,那音乐对学生而言就仅仅是枯燥的符号,没有生命与灵魂。
        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着重强调和推崇中国传统民族文化,他说:“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而中国民族器乐更是“一带一路”上一张走出国门的精美名片。如今许多中学都开展民族器乐合奏实践提升中学生音乐感受、表现、创作的能力,而开展现状如何,在实践中产生了哪些问题,这些疑问能否被有效解决,不仅影响着民族音乐的未来,对中学生音乐表现能力的培养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民族器乐合奏对于中学生音乐表现力的培养不是一朝而成的,而是要通过无数次实践、无数次教学、无数次思考,寻最终找出适合所在学校学生音乐学习方法的漫长过程。因此,如何深入挖掘中华民族器乐合奏之精髓,广泛借鉴各地音乐教育的优秀成果,以此提升中学生音乐表现力,更是一项迫切而艰巨的宏大工程!
        三、结论
        民族音乐合奏的教学不是单纯的教授学生学会演奏民族乐器,而是通过引导与启发,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升音乐表现力。民族器乐合奏对中学生的音乐表现力的影响除了最基本的演奏演唱外,还涵盖了音乐基础知识、音乐感受与鉴赏等不同方面。一堂精心设计的民族音乐合奏实践活动能够带给学生求知的乐趣与享受,学生在音乐实践中潜移默化的提升其音乐表现力。音乐来源于人类的生活实践又高于生活实践,只有将音乐与生活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把握新课改中提出的“加强基础知识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发展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智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向。
        纵观中华5000年的漫长而悠久的历史演变进程,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历久弥新。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使得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同时也加强了世界各地的文化渗透与影响。这把文化融合的双刃剑在将中华传统民族音乐文化发扬出去的同时,我国青少年也在不断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与影响,导致出却忽视了对本民族文化继承与发展的忽视,“民族器乐合奏”作为对中华民族乐器进行演奏学习的音乐实践团体,通过其特有的实践性、民族性、参与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统民族音乐文化在当代社会中缺失的现象。民族器乐合奏作为中学生音乐实践的载体,对中学生音乐表现力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需要在时间与实践的碰撞磨合中不断积累的过程,是一个教师与学生共同交流、学习、成长的过程。因此,各教学单位应紧随国家政策,为学生创造优良的音乐学习环境与基础设施、加强对“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投入,将正确的学习思想与学习理念教授给学生,使学生养成一个良好的学习音乐的兴趣,提升自身音乐表现力,从而推动民族音乐文化的有效传承,将中华传统民族音乐文化发扬光大,让中华传统民族音乐文化在历史长河中留下深刻的记忆,让它永远流淌在我们炎黄子孙的血脉中,成为世界民族文化宝库中一份永不退色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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