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宁安市园林绿化中心 黑龙江宁安 157400
摘要:园林建设的后期养护工作,是城市绿化的重点工作之一,园林垃圾的再利用也是推进城市绿化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尽管我国处于园林建设的发展时期,但是只要继续探索下去,把绿化垃圾转化为肥料滋养植被,再有政府的大力支持,解决城市园林绿化垃圾,使其发挥更加有利的效益,城市园林绿化完全指日可待。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垃圾、产业化发展
1国内外城市园林垃圾回收再利用现状
1.1国外园林垃圾回收再利用现状
美欧等发达国家,“枯枝落叶化春泥”的循环模式催生了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1994年美国环境保护署颁布了法则,对园林垃圾各个环节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规范。欧盟实施的土地填埋法对园林垃圾等有机垃圾处理总量进行了限制,并且采用填埋方式比例逐年较低。比利时政府通过政府补贴形式鼓励家庭使用堆肥方式处理园林垃圾。德国政府针对园林垃圾制定了专项计划,规定将园林绿地中的枯枝落叶等园林垃圾放入到生物降解塑料袋统一装入到收集桶内进行处理。新西兰2010年颁布法令,宣布园林垃圾必须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日本推广采用堆肥法来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发达国家园林垃圾循环再利用产业已经发展成为成熟的产业,开发覆盖物、肥料等多种不同类型的产品已初步实现了园林垃圾循环利用。
1.2国内园林垃圾回收再利用现状
我国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尚处于探索阶段,完整的产业链条尚为成型。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首要障碍是法律缺失。园林垃圾收集与处理分属不同的部门,导致我国园林垃圾数量难以统计,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各个地方都没有掌握园林垃圾统计数据。北京等发达城市在园林垃圾处理方面进行了尝试,上海2009年发布了«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技术规范»,北京2010年公布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发展规划»,这些措施使我国少数发达城市能够成功将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为有机肥和园林覆盖物等多种产品。但是数量更多的二三线城市,对园林垃圾产业化发展基本属于空白,对园林垃圾的处理仍然采用的是传统的处理方式。
2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
2.1社会公众对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认识不足
城市居民只是单纯的以为在道路两旁植树种草,建设绿色公园等行为可以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提高城市的美化度等好处,并不会意识到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园林绿化垃圾的问题,而且社会上关于园林垃圾的处理等问题缺乏宣传力度,最终导致社会公众不能完全认识绿化垃圾处理再利用的好处。大部分人的常识以为“落叶归根”是植物正常的生长循环过程,殊不知对于数量巨大的园林有机废弃物,只依靠植物自身循环过程是非常缓慢的,这需要专门的技术操作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处理。因此,社会公众对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的认识不足,是解决绿化垃圾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2.2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
现有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园林绿化垃圾的处理的明确规定,这使得园林垃圾处理进入产业化和商业化还有一定的距离。没有法律的保障,社会企业家们都不愿意在技术水平不成熟的情况下进行冒险的试点实验操作,而且对于园林垃圾的分类处理和市场处境没有细致的讲述和标准。目前,大多数对于园林绿化垃圾的要求准则,都还是一些不成熟的地方性法规,各个地市采用自己的方法,且方法和标准不统一,甚至在一些相对落后的三四线城市对这方面的规定还处于空白中,还未意识到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因此,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健全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我国的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进程比较落后。
2.3我国的处理水平不到位
目前,我国的园林垃圾处理水平和处理技术还不成熟,尚未形成科学规范的体系。由于缺乏专业化的技术水平作为支撑,我国的园林垃圾处理深度不够,资源化利用的效率不高,还达不到良好的产业化水平。我国城市垃圾分类复杂,处理方法也各有不同,对于园林垃圾的处理目前比较混沌,没有清晰的框架结构,也是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
很多的处理垃圾的机器设备都是国外进口的,价格不菲,且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和技术处理起我国的绿化垃圾问题,也难免会有一些差异,导致垃圾再利用的低效率化。
2.4政府资金投入少
我国政府对园林垃圾的支持力度不大,对于园林垃圾处理的资金调度问题上是保守的,政府并没有采取冒险的投资方式。正是由于政府投资力度小,而且我国技术水平落后和缺少法律保障等原因,使得园林绿化垃圾的市场处境非常艰难,无力发展,产品市场缺乏竞争活力。产业化模式对于园林垃圾的发展非常受用,政府应加强扶持力度。
3解决措施及建议
3.1对绿化垃圾再利用的好处进行大力宣传
园林垃圾,并不只是一种普通垃圾,如果对它进行综合处理就能变废为宝,并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改变公众的传统认知。加大宣传力度,可以使用电视,网络,公益广告等媒介大力宣传,让公众了解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可以带来社会经济效益。这样的方式,也可以让更多的社会企业家关注园林绿化垃圾再利用不仅仅可以是一种公益性质的处理方式,也可以作为经济行为,为企业获得财富,这种新兴技术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增强社会认知度,对于园林垃圾的发展大有裨益。
3.2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完善法律法规,把园林垃圾从垃圾分类,处理方法,扶持力度到社会效益等一系列问题纳入法律法规,清晰制定一条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条,明确规定对处理园林垃圾的先进事例进行褒奖奖赏。只有制定高级别层次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各个地市才能高效执行,严格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进程,加强垃圾处理能力,同时降低了企业家心里的担忧,也能吸引企业家对该技术水平的研发投资,加快园林垃圾产业化发展速度。
3.3更新绿化垃圾处理的设备和技术
更新绿化垃圾处理的设备和技术,我们不能只依赖于从国外进口,我国应该根据地理环境特点和经济发展趋势,因地制宜,研发适合我国的处理设备和方法。
3.3.1堆肥化技术。将园林绿化垃圾堆肥处理,是把其中的有机物分解转化成为植物容易吸收的养分,不仅解决了园林垃圾而且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真正实现“自产自用”,实现高效率。
3.3.2园林有机覆盖物技术。土地裸露在外面,很容易产生沙尘暴等问题,因此,把园林绿化垃圾覆盖在土地表面,能有效解决城市尘土飞扬的问题,还能帮助有机物回土,增强土壤肥料,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手段。
3.3.3基质化技术。采用发酵或者碳化等处理手段,处理园林绿化垃圾能保持其自身基质不被破坏,因为园林垃圾中含有丰富的有机物,所以植物基质市场前景广阔。
3.4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能够平稳运行,关键是依靠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推动园林绿化垃圾产业化和商业化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水平,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为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铺平道路。
结束语:为建设全国优秀城市,各省市都在发展城市绿化,不断提高居民日益增长的环境质量状况,增强城市绿化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是,城市园林绿化的过程中,避免不了的会产生一些绿化垃圾,如何处理绿化垃圾,我们个人会起到什么作用,以下是本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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