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党政工团的协调意识的相关分析

发表时间:2021/6/22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8期   作者:韩锦霞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市场之中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只能依靠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高企业在市场当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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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市场之中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只能依靠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高企业在市场当中的价值。本文根据以往工作经验,从改革意识是共同协调的立足点、效益意识可以提升企业党政的凝聚力、确保企业党政工团协调与民主意识相结合三方面,论述了企业党政工团的协调意识的相关分析。
        关键词:企业党政工团;协调意识;民主意识
        一般来说,企业在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同时,需要对经营机制进行不断的转换和创新。在此种条件之下,赋予了我国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确保企业更加接近于市场,而企业是否能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占据有利位置,不仅需要良好的外部运行环境,更需要企业内部党政工团协调能力的有效提升。只有将企业党政工团的协调意识成分调动出来,才能保证企业获得更好更快发展。
        一、改革意识是共同协调的立足
        在企业实际发展过程中,引发企业党政工团不协调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厂长责任制度,该项制度在企业决策过程中缺乏一定的认识。有很多人认为,厂长责任制度是提高厂长权利的一种表现,更是将党委和工会等组织的权利进行虚化的过程,这种想法本身就是一种错误,让人们对厂长责任制度的理解出现了很大偏差。厂长责任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主要是为了让责任更加分明,理论上不会出现权利架空等问题。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这种情况经常出现,这也说明了企业党政工团之间在关系协调上出现了很大问题。企业要想在市场当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就需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并且不断的转换和创新当前的经营机制,而在这种条件下,我国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将企业逐渐推向市场,而企业在市场当中能否占据有利的位置、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不仅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更需要企业党政工团的整体协调。企业党政工团的协调意识主要包括改革意识、效益意识、民主意识以及发展意识,只有保证企业党政工团的协调意识充分的调动起来,才能够保证企业自身的发展以及在市场当中的竞争力有所提升。
        另外,该制度与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度还存在一定区别,需要在不断完善和发展过程中进行完善。在厂长责任制度实施中,各个企业涌现出了不同的问题,而在面对这些新问题时,相关工作人员需要以一个客观的心态去面对,并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将厂长责任制度与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协调。与此同时,在厂长责任制度改革过程中,如果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对改革进行深入分析,很难保证改革工作的持续和到位,改革的作用也不能发挥出来。因此,在这种形式之下,企业、党政、工团之间需要以企业发展为基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摸索和创新,实现三者之间关系的有效协调。
        二、效益意识可以提升企业党政的凝聚力
        效益意识是解决企业党政工团矛盾的有效因素之一,可以将三种力量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在效益意识养成过程中,首先要确保中心工作的合理明确,将生产经营任务作为各项工作开展的最终目标。企业是物质财务创造和提升的组织,不仅可以带动自身发展,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整体经济走势。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该以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为基础,从而在市场中获取更多利润。在企业实施领导体制改革之后,厂长对企业发展情况具有直接责任,但这并不代表企业党政工团的责任消失。与之相反,在厂长责任制度下,党委和工会工作更应该以企业为中心,确保厂长各项责任的有效落实,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利基础。

例如,在对企业党政工团之间的利益进行协调时,必须保证公平和公正,不能在某些事件上倾向于某一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三者之间具备意识和形态的协调关系。
        三、确保企业党政工团协调与民主意识相结合
        在企业实际发展过程中,领导人员的民主意识在民主管理工作上有着很大表现,从某种角度来说,厂长责任制度与民主管理存在很多矛盾,但二者之间也存在很多辅助关系,企业需要安排领导对经营管理过程进行统一整合,并制定出实用性较强的规章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各个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但这种管理具有很强的统一性,需要以民主管理为基础进行实施。尤其是在厂长责任制度之下,跟要对民主管理意识进行发扬和坚持,将民主管理理念应用到每一个员工身上,做到将全部员工智慧结合在一起,实现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另外,在民主意识扩散过程中,企业职工由于受到民主管理思想的影响,让他们也具有一定的监督权和维护权,这样权利不仅可以增加职工在日常工作中的工作热情,还能让领导的权威利用到正地方,并与劳动者的积极性形成高度统一。在该种形式之下,可以为党政工团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提供基础,例如在民主意识构建中,需要确保各种民主意识的有效实施,从而确保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得到更大幅度的提升。与此同时,企业可以依靠经营理念的合理创新,将党政工团之间的协调合作关系进行有效梳理,为企业全面发展提供基础。
        四、保持持续创新视角
        国有企业在导入党政工团工作新模式的过程中,是将其国有企业文化的理念与内涵应用在改善的推进上,因而国有企业党政工团工作方式的改善办法是以发掘问题点本身开始,针对问题点现象进行现场、现地、现物的了解,接着再针对问题点本身拟定出执行措施,最后问题点改善完成后进行改善前后的差异比较。这种作法本文称之为单点式的改善,所描述的改善活动仅针对问题点进行表向思考,对于问题点的本身没有进行更深层的了解与探讨,导致改善后的效益不佳或者是维持性不足的现象。所以,国有企业为了有效并且成功的创新其文化式工作模式,必须通过有系统性与逻辑性的工具或手法来进行辅助,借助工具或手法的运用将问题点进行深入的剖析与探讨,因而较易成功的创新国有企业党政工团工作模式必须要有一套良好执行架构与步骤,国有企业必须借助改善循环的手法与工具进行辅助,让改善推进的作业能够依循其计划、执行、确认、行动的系统性步骤来执行运作,通过改善循环的步骤进行有计划性、系统性的改善活动,经过一连串实施步骤的运作让执行国有企业党政工团工作模式方式的推行上成为更容易成功的模式。
        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党政工团的意识协调,是三者之间保持良好关系的基础,同时也是经营效益提升的有效动力。协调意识的建立和关系实施,不仅能够实现三者在工作之中的相互配合和协调,还能保证三者在思想意识上保持高度统一,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占据有利位置,在获取到最大利益的同时,维护了党政工团的协调发展。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有经济的支柱,是中国共产党巩固阶级基础的重要阵地,是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也是青年团体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主战场。因此,党、政、工、团在国有企业并存成为国有企业的突出的国有企业特征。在新的背景下,党政工团工作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而创新党政工团工作模式有利于该项工作的合理开展。
        参考文献
        [1]周海燕.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J].经贸实践,2017(19):165.
        [2]卜振华。完善电力企业党政工团工作建设机制 [J].农电管理,2017(03):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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