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令
湖北省恩施市三岔镇初级中学 445019
摘要:初中阶段是学生打好学习基础的关键阶段,也是学生学习能力得以提升的重要时期,所以此阶段的学习方法要相对科学合理,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英语课程作为学生学习的基础性课程,在学习过程中要有与自身学习能力相吻合的学习方式,以促进自身英语能力的提升。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各学科的教学要求中都以素质教育为首要目标,科学有效的促进学生学科能力的提升。同时,在开展初中英语教学工作时,教师要采取较为新颖的教学方法,充分结合学生的学习实际,从实际情况出发切实为学生制定科学的学习方式,使学生的英语素养得到显著提升。现阶段,小组合作学习方法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更加广泛,更为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学生留出更多的学习空间,以实现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
关键词:初中英语;小组合作;教学应用
引言
小组合作是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教学方式,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学习能力,增强团队协作和探究意识,实现学生综合素养提高的教学模式。初中英语作为初中阶段学生学习能力提升的主要科目,需要学生对其有足够的学习和理解,才能使得自身能力得到有力发展,促进前面发展。
一、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提高学生的预习效率
预习是一种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培养学生学习注意力和学习方式的重要部分。在初中英语学习中,采取小组合作的方式,能够给学生留出足够的学习空间,他们能够在组内通过教师提前布置的预习作业进行一定的学习,按照英语教学目标去有目的、有方法的去预习,学生预习的过程就是其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提高自身自主探究能力的重要过程。传统的教学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未能考虑到学生的学习需求,进而使得学生的听课效率有所下降。而采取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学生们的学习地位得到凸显,英语学习兴趣被激发,在预习中能够投入更多的注意力,让学生的学习能力得到不断的提升。例如,在学习仁爱版七年级上册《Unit 2 Looking Different》时,这部分英语知识的主要内容时以对话的形式在真实的语境中呈现新的语言材料,让学生在理解对话内容的基础上,理解整个对话材料的中心含义,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听力能力。对这部分英语内容在课前预习,学生能够有足够的学习空间,通过自身对于课本内容的理解进行探究,更有力的发挥学生的学习自主性,使得预习效率得以提升。
二、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增强学生对英语知识的掌握
在初中英语教学中采取小组合作的方式,能够给学生创造足够的自主学习空间外,还能让学生对英语知识有更加透彻的学习。教师将英语学习目标和教学要求来制定课堂教学方案,同时再结合着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身心发展规律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另外,在初中英语课堂教学过程中,采取小组合作的方式能够让学生在组内进行交流合作,共同探讨、学习英语知识,加强对英语知识的理解。教师在课堂上对知识进行讲解的过程中,还可以适当的抛出一些问题让学生们在组内讨论,将自己对知识的理解进行表达出来,更好地进行知识的碰撞,在提高学生英语能力的同时也有效提升其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认知水平。运用小组合作学习的方法,让学生们在课堂中能够相互合作学习,对知识进行理解和掌握,因为初中阶段的学生其学习心理较为封闭,对于自身不理解和不熟悉的英语知识不敢于在课堂上直接向教师提问,而采取小组合作的形式,其能够在组内与英语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进行交流,从而增强他们对英语知识的理解,更高效地提高其英语能力,加强对知识的掌握。
三、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
将学生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以确保所有的小组都能达到均衡,这样便于在之后的课堂学习中使得各小组之间产生一定的良性竞争,实现学生学习能力的进步。教师在对英语知识讲解结束后,为了让学生的学习基础得到巩固,可以通过小组合作竞争的方式帮助学生更好地夯实其自身学习效果,提高其学习能力。例如,教师可以在课堂上为学生组织一些小型的英语知识竞赛,然后通过小组抢答的形式进行比赛,以实现各小组之间的竞争学习。通过这样的方式,一方面能够帮助学生更全面和深入的理解英语基础知识,增强他们的英语素养,为其学习能力的全面进步奠定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小组合作的方式,学生们能够相互配合,沟通学习的机会增多,同时各小组学生的配合能力和团结能力会得到增强,在参与竞争的过程中组内成员的凝聚力会有所提升,从而促进学生们综合能力的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小组合作学习法可以让学生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在参与课堂学习的同时提升自身的能力,使整个课堂学习氛围更加和谐,也进一步促进整个英语课堂教学效率和学习效果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王正己,刘建民.新课改背景下小组合作学习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学周刊,2021(14):67-68.
[2]刘思彤.浅谈小组合作学习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中学生英语,2021(14):67.